无忧支付网首页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相关文档 >

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相关研究分析

添加时间:2019-08-14

  1、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产生。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指具为网络交易中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接口的服务平台。我国第一家支付企业成立于1999年,为了解决网购中信息不对称产生的资金问题,2004年支付宝成立。随后,第三方支付平台进入大众生活之中。第三方支付在国内经历十余年的发展,在学术界仍是一个新兴事物,在2010之前,我国学术界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定义尚有争议,陈旭光(2006)认为,第三方支付平台自我定义为中介方,但是其除了提供支付技术还充当了结算的角色。陈艺云(2007)认为第三方支付能够在交易过程中约束交易双方提供增信,确保资金流和物流正常流动,但是由于政策滞后和社会征信空白的原因导致第三方支付介于网络运营和金融服务的交叉地位。宋仁杰、袁海威(2008)将研究的关注点放在暂留货款的性质,梳理第三方支付的业务后,他们认为依照商业银行法规第三方支付应该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第三方支付的部分业务已经和银行重叠,较多学者认为第三方支付应该被定义为从事“货币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将第三支付平台定义为非金融支付机构,并对其业务作出相关限定和要求。

  2、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分类。

  从独立性的角度出发,朱丽娜(2010)将第三方支付平台划分为独立和非独立平台,独立平台不附属于任何电商平台,专门从事支付业务,而非独立平台则附属于电商平台,为此专门建立而提供支付服务d人账户属性出发,孟晶晶(2013)将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为通道型和账户型,通道型企业如银联支付能为用户提供直连网银接口完成支付,而账户型企业如支付宝、财付通则需要用户注册账户并绑定银行卡才能支付,并且相关服务将围绕账户开展。目前看来,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经开始转型升级,以往的分类依据需要根据新的行业现状作出调整。从业务拓展方向出发,任曙明(2016)等将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纵向发展平台,主要指支付宝、财付通等拥有客户基础,可利用现有优势开发增值服务的的行业领先企业;第二类是横向发展平台,主页指快钱、汇付天下等依托细分市场深化应用的中小型支付企业。

第三方支付市场

  3、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

  在第三方支付的发展过程中,于卫国(2008)结合双边市场理论分析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市场排名前十的支付公司进行市场概况、竞争态势、运营模式、产业链价值等方面比较分析,他认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既要遵循双边定价法则,又要深耕细分市场做创新业务。第三方支付平台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纽带而不是银行的正面竞争对象。李瑞(2009)总结几大支付平台例如Paypal、支付宝、快钱的发展情况和成功经验,主要有打造支付品牌树立口碑形象、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顺应政策监管意图等,除此之外,第三方支付相比银行风控能力较弱,应该提高系统安全保障,改善自身服务。郑细书(2009)分析了第三方支付的发展格局,他认为支付巨头将应用聚焦于网购、航空、游戏等行业,未来牌照的限定、移动电商的发展、银行的介入会给行业发展趋势带来一定影响。吴晓光(2011)利用种群生态学的共生理论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平台属性与信息流与资金流、物流联系起来,分析第三方支付平台对中小企业融资模式中征信和授信的促进作用,并对其资质和覆盖面等方面的局限性提出有关建议。张勇(2012)认为央行可以考虑将第三方支付平台储存的信息加工、整合后纳入全民征信体统,该举措能够带动系统的广度和深度。

  4、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竞争。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竞争主要来自同业和银行业,张述平、杨国明(2006)结合波特五力模型分析整个行业后发现我国第三方支付机构尚未形完善的盈利模式,因此需要从深化细分市场、开发增值应用等方面去探索竞争策略,保持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利用相关的品牌和渠道加强自身的服务。陈氢等(2008)着重分析的第三支付平台与银行的竞合关系,作者认为采取B2B和B2C模式的第三方支付更注重与银行的合作,第三方支付要凭借综合实力在合作中获得更大的议价权。在产品模式同质化的市场中,业务创新就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管荣伟(2010)罗列国内数家知名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运营模式,按照市场格局划分第一、二梯队平台,他认为支付巨头可以凭借稳定流量和客户全稳固市场地位的同时寻找新的盈利突破库,其余的中小支付企业需要提供创新产品与特色服务,走差异化发展道路。马志强(2011)指出三网融合将会给第三方支付带来更广泛的用户群,但是也会引入移动运营商、广电运营商等一大批行业外竞争者,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带来技术上的竞争压力。王乐鹏、李春丽、王颖(2011)认为在后牌照时代高准入门槛使得少数第三方支付企业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中小支付企业应可以着眼于传统行业资金管理,向他其提供综合业务解决方案,必要时能够适度开放平台接入多种类型的网络支付需求,以此加强移动支付产业链协作。李拉(2013)细数了余额宝、苏宁云商在金融板块的布局,指出国内互联网金融巨头通过公开、透明技术手段使得资金能够自由游走在各主体之间,传统的金融机构不再拥有资金调配的优势,并且逐沦为从属服务商,因此第三方支付极具竞争实力。黄劲霄(2017)整理了 2013年以来国有、股份制银行在支付领域完成的技术和营销突破,分析了商业银行应对第三方支付冲击的相关举措,并对第三支付与银行未来就移动支付领域的合作提出展望。

  5、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问题和监管。

  对于第三方支付的面临的风险和问题,饶林、周鹏博(2008)指出第三方支付公司面临法律风险、运营风险、欺诈风险。需要尽快明确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法律身份和监管部门,其次可以建立统一的清算平台对第三方支付信息进行情分和轧差处理,结果提交央行,最后可以参照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实行多元化的功能性监管。谢凯、黄丹(2011)分析了客户资金在第三方平台上经历流入、沉淀、流出三阶段中面临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平台和监管方要着重防控洗钱套现等行为,针对大额交易可进行客户尽职调查。张宽海(2011)从国家利益出发,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的大量数据涵盖了经济情报和信息。从微观层面来讲,商户和用户的社交、消费动向已经被第三支付平台掌握;从宏观层面来讲,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系统中储存的海量信息涉及到国家金融信息安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信息安全风险关乎社会秩序的稳定。马桂琴(2011)认为平台和监管方要从信息安全保障、法律体系建设、道德约束机制三方面的加强第三方支付风险管理,不可以单一关注大数据风控等技术,目前第三方企业更应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避风险。

  巴曙松(2012)梳理了欧盟和美国对于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方式,发现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监管主要从设置门槛考察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质入手,我国的监管部门在立法时需要兼顾审慎、兼顾创新和消费者保护这三个原则。白茹银(2015)从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的角度出发,明确第三方支付平台在交易环节中的责任和承担方式,并通过对比美日韩三国的立法对我国支付行业法律法规提出具体建议。姚红星(2017)认为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严重同质化,部分企业在市场的盈利空间不足面临资金链断裂,从而给平台用户和行业带来风险。

  梳理国内第三方支付相关文献,一类是对发展模式进行分析,包括市场环境分析、平台运营分析等。一类是对存在问题和风险识别并提出相关建议,相关的理论支持包括长尾理论、双边市场理论等。目前大部分研究集中于对于第三方支付发展模式的浅析和法律风险研究,在具体案例方面多数以支付宝和财付通为分析对象,对于中小型平台的研究较少。

关闭

1.点击下面按钮复制微信号

***********

2.打开微信→查找微信号

加为好友 开始支付接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