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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清算领域的应用路径

添加时间:2022-08-24

  一、当前跨境支付清算体系现状

  跨境支付领域中,主要包括四类交易主体:银行、国际汇款公司、信用卡组织和第三方支付。其中银行通过SWIFT电汇进行跨境支付位居主导地位,相对权威稳妥。

  (一)跨境支付清算体系基本框架

  跨境支付清算体系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各国研发使用的本国货币的跨境支付系统,当前占据核心地位的为美国主导建立的纽约清算所同业支付系统(CHIPS);二是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系统(SWIFT)。

  1. 各国的本币跨境支付系统

  为了提升跨境支付清算效率,当前主要的货币发行国都逐渐建立了本国的跨境清算系统,如美国的纽约清算所同业支付系统(CHIPS)、日本的外汇日元清算系统(FXYCS)、英国的伦敦自动清算支付系统(CHAPS)以及我国2015年投入使用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等等。

  由于美元一直居于国际结算货币首位,因此,在众多跨境支付系统中,美国的CHIPS系统长期以来处于核心地位,主要负责跨国美元交易的结算和清算,处理着全球95%左右的国际美元交易,由纽约清算所协会建立并进行经营,处于美国的控制之下。

  2. 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系统(SWIFT)

  SWIFT,全称为“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它规范了统一的报文和通讯标准,在全球国际支付清算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通俗地讲,SWIFT是一个金融电报通讯系统,而非资金结算系统,是金融机构之间信息的搬运工,类似银行系统间的“微信”,每个银行都有它的“微信号”,就是SWIFT编码,银行间可以在这个“微信”上沟通交易信息,即全球各地的银行和金融机构通过它来交换支付报文(金融交易信息、支付清算指令等)促成金融交易,但不通过SWIFT进行资金清算,国际银行间的业务信息可以通过这个系统进行传输,价格比信汇(通过邮局)更优惠、效率更高,且具有一定规范性。

  因此可以看出,SWIFT系统主要负责支付指令的交换,并不涵盖跨境支付清算的全过程。由于其便捷性,当前几乎所有具有国际业务的银行都加入了该系统。目前已有超过200个国家和地区,11 000多家金融机构使用SWIFT进行国际支付结算和清算,所以SWIFT逐渐成为全球的国际收付电讯传送交换体系,是国际支付清算体系的信息交换基础设施。

  (二)跨境支付清算业务交易流程

  在实际的国际跨境支付过程中,SWIFT作为一个电报通讯系统,绝大部分金融机构需要通过SWIFT完成交易支付指令的交换,然后通过本国货币跨境支付系统计算债权债务,最后通过本国的本币清算系统来完成结算。

跨境支付

图片来源:欧科云链研究院

  以美国为例,美元的跨境支付清算,需要SWIFT系统同CHIPS(美元的跨境支付清算系统),以及美国另一支付系统Fedwire(美元大额支付系统)共同完成。银行如果是CHIPS系统的直接参与者,则直接通过CHIPS系统进行资金清算;如果银行是CHIPS的间接参与者,首先通过SWIFT向直接参与者发送指令,随后由直接参与者通过CHIPS完成清算,最终通过Fedwire完成结算。

  同理,我国的跨境支付清算过程中,CIPS(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直接参与者可以直接向CIPS发起报文进行清算,但CIPS的间接参与者无法直接通过CIPS办理跨境支付业务,必须先使用SWIFT报文通知CIPS直接参与者,SWIFT完成支付指令的交换后,其直接参与者可为间接参与者及其代理机构向CIPS发起报文进行清算,最终通过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完成结算。

  由此可见,只有CIPS的直接参与者才可以使用CIPS系统自带的报文完成清算,其他代理行或清算行模式下的境外参与行、各国跨境支付系统下的间接参与者,都只能通过SWIFT报文委托直接参与者办理业务。在这个交易过程中,SWIFT主要负责支付指令的产生、确认、发送以及支付指令的交换,不参与计算资金债权债务和资金的结算和划拨。

  (三)跨境支付清算体系面临的困境

  与当前国内支付业务相比,跨境支付业务的效率在近些年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全球各国不同的支付体系、繁杂的规章制度、不同的技术规范和监管标准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跨境支付清算体系的变革。

  1. 支付效率低。

  当前国际支付清算体系下,由于SWIFT不办理具体的资金汇兑业务,跨境支付需要代理行和各国的跨境支付系统和国内支付体系来完成,模式比较复杂,一笔跨境支付有时至少需要四家银行(如开户行、接收行、清算行或代理行、境外银行等)才能完成。

  这些银行不在同一国家,时差较大,支付清算系统运行时间不一致,SWIFT系统也并非7*24小时连续运行,再加上币种兑换流程,清算周期就会被大大延长;另一方面,跨境支付基础设施相对落后,采用批处理模式,无法实时清算资金,因此效率极低,至少需要3~5天才会完成一笔跨境交易的清算,远不及国内的支付效率,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跨境支付需求。

  2. 支付成本高。

  跨境支付的高额成本是亟需解决的一大痛点,跨境支付业务需要经历多个环节,包括代理机构、支付操作、往来账户流动、外汇兑换成本、SWIFT入会费和年费、网络管理和人工成本等等,每个环节都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据世界银行20191年对120个跨境支付国家的调查显示,通过SWIFT系统进行跨境交易的成本高达10%。

  3. 网络安全性差。

  跨境支付业务由于业务链条较长、代理中介等层级较多,交易过程复杂,滋生了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支付风险和信息安全隐患,如汇款人的个人信息、转账金额容易在复杂的业务环节中丢失,跨境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常常有黑客等不法分子入侵系统,篡改伪造拦截报文信息,SWIFT曾经被黑客攻击发生网络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资金损失。

  4. 监管难度大。

  跨境支付涉及的利益主体较为繁杂,交易地区非常广泛,多是发生在国外或者外企主体上,有些地区的技术手段、监管法规不够完善,因此,跨境支付过程中难以对逃汇行为、合谋诈骗以及洗钱等犯罪行为进行监管,客户的真实性信息管理也存在漏洞。

  近些年,跨境业务第三方支付异军突起,但很多支付平台还处于无照经营的野蛮状态,形成监管盲区,存在风险的同时还可能会形成跨境支付行业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不利于跨境支付业务良性发展。

  5. SWIFT系统的制约。

  SWIFT系统自1973年成立以来,就是跨境支付体系的先驱者,由于它制定统一了金融机构之间的通讯标准,全球各个区域的绝大部分银行机构都通过SWIFT和本国跨境支付系统来完成跨境支付交易,全球约80%以上的跨境支付业务都要通过SWIFT传递交易信息来完成,因此一旦切断了某个金融机构、某个国家和SWIFT的联系,就约等于被排除在国际清算体系之外,难以进行国际贸易等经济活动。

  SWIFT有一个致命的“缺陷”——中心化,表面上是一个社会组织,实际上,美国对SWIFT、CHIPS和Fedwire系统等国际金融基础设施具有实际垄断权,再加上美元是国际结算通用货币,以美国为主的发达国家利用SWIFT实施制裁已趋向常态化:

  早在2004年起,美国就开始通过SWIFT监控中国和朝鲜的资金流动,2017年删除了SWIFT系统中朝鲜的国家代码,2018将伊朗从SWIFT系统中除名,伊拉克、俄罗斯等国家也都遭受过该系统下美元账户冻结等经济制裁。

  二、央行数字货币为重塑跨境支付清算体系带来机遇

  当前我国央行数字货币定位是M0,主要是在小额零售环节对现钞进行补充和替代,传统货币存在着印制发行成本高、不易携带、流动性差等局限性,数字人民币具有成本低、易携带、流动性强、匿名可控等独特优势,是对当前货币市场硬币、纸钞良好的替代品。

  但从金融角度看,数字人民币M0的定位导致在整个货币存储存量中占比极小,使用范围有限,再加上我国目前相对成熟的移动支付(如微信、支付宝)已经占据了较大部分的零售市场,继续深入挖掘数字人民币新的定位和功能,引导其走向国际市场,拓宽应用领域,是接下来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一)提升跨境支付服务效率

  SWIFT系统下,跨境支付交易所依赖的银行电汇业务需要3~5天才能完成一笔交易的清算,尽管跨境支付领域第三方支付开始逐渐占有市场份额,但从本质上来讲,绝大多数跨境支付服务主体仍依赖于SWIFT的信息传输,没有真正解决支付交易效率低的问题。

  央行数字货币一方面可以通过连接有应用场景的平台方、个人用户和银行兑换外币平台,无需中介,打通央行数字货币与其他外币之间的快速兑换流通环节,加速跨境支付应用场景落地,提升跨境支付效率,另一方面,减少支付层级,简化了传统跨境支付繁杂的业务流程,缩短了跨境支付链条,实现点到点的支付清算过程和支付信息传输。

  因此探索央行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网络,有望大大缩短跨境支付交易时间,从根本上提升跨境支付效率。

  (二)降低跨境支付交易成本

  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领域的应用能够有效降低全球跨境支付交易过程中的成本费用。由于央行数字货币支付的结构扁平化、交易的直接便捷性以及交易到账的实时性等特征,会使其运行跨境支付金融基础设施的成本较低,其跨境支付成本也会大幅降低。而传统跨境支付由于层级复杂、交易发生的代理中介层级较多、支付网络庞大,需要缴纳由各代理机构、电讯费用、其他支付网络管理的跨境支付费用,成本相对较高。

  通过SWIFT的跨境支付平均真实成本高达10%,而采用央行数字货币有望大幅降低该成本。在高度全球化和数字化的今天,跨境电商让每一个消费者都直接参与着国际结算,参与跨境支付的个人消费者越来越多,因此对交易成本更为敏感,更容易受到央行数字货币带来的低成本吸引,从而转换支付手段,因此可以尝试在跨境电商零售领域探索央行数字货币的应用场景。

  (三)提升跨境支付网络安全性

  央行数字货币是基于区块链和加密等技术的数字货币。这些技术赋予跨境支付网络极强的安全性,让仿造伪币成为不可能,安全芯片、身份认证、加密传输等建设内容对于客户身份管理、交易数据传输、用户安全隐私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同时,分布式的交易模式,交易记录可追溯,防止被其他人恶意篡改,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性。

  从而提升整个跨境支付网络的安全性。相比国内国外现存的各类支付工具中,我国央行数字货币对于用户隐私信息的保护,是保护等级最高的,因此其安全性毋庸置疑。

  (四)完善跨境支付资金流动监管机制

  由于跨境支付涉及的中间机构过多,某些国家地区的技术手段、法规不够完善为支付过程增加了风险性和隐匿性,监管难度较大,为洗钱交易等非法行为提供了生存空间。同样,私人数字货币(如比特币等)因其匿名性,难以定向追踪交易者的真实身份,方便其隐瞒非法资金来源,为洗钱、恐怖主义融资的资金行为提供了温床。

  由于私人数字货币的去中心化特征可以游离政府等部门的监管之外,导致跨境资金管理非常困难,因此常常获得不法分子的青睐,为逃税漏税资金流动创造了便利。

  一旦数字货币由央行负责发行,以上问题很大程度上就能够得到解决。我国发行的数字人民币集合了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去中心化特性和央行的中心化管理模式,不同于私人数字货币特性,具有不完全匿名———可控匿名的特征。因为假如匿名化程度过高,就如同私人数字货币支付一样,成为洗钱、恐怖主义融资、黄赌毒等非法跨境交易的工具。

  我国通过建设“可控匿名”的分层许可系统,可以实现“小额匿名、大额可溯”的分层许可设计,一方面,公民如果只有小额零售方面的支付需求,仅通过手机号码就可以在数字钱包中完成注册,手机号码运营商不得将客户信息披露给央行及其他第三方,因此在点对点的交易支付中可以保证用户之间的匿名性,但由于手机号码是实名认证的,在国家层面上无法匿名,因此该“小额匿名”依旧处于国家的监管红线之内;

  另一方面,如果有较大额度的跨境支付转账需求,就需要通过经实名认证的银行账户,同时对钱包进行升级,钱包的额度和支付限额会进一步提高。

  在此背景下,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可以在加密技术层面上为每一单位的数字人民币设置一串编码,这一串编码能够使人民币的流通途径有迹可循,其每一次交易流向、交易记录信息都会保存在数字货币系统中,都可被追溯和查询到,并且不可篡改,因此能够进一步推动跨境支付资金流动监管机制的完善和强化。

  (五)打破传统跨境支付垄断模式

  央行数字货币是否可以取代SWIFT系统,一直是当前学者们探讨的一个焦点。

  前文中提到过,SWIFT是一个旨在为全球金融机构提供电讯服务的系统,而央行数字货币的定位是电子现金跨境支付,两者有本质的区别,不在一个功能层面,没有可替代性。我国于2015年上线了CIPS,直接参与者可以通过CIPS专线发送报文完成交易,替代了SWIFT在境内的直参行代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SWIFT对我国的主导权,但境外机构和其他间接参与者还是需要依赖SWIFT完成报文和支付指令的交换才能办理业务,由此可见,SWIFT依旧作为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的信息传递补充形式,不可或缺。

  从业务量上统计,2021年,SWIFT系统日均处理报文四千多万笔,而2020年整年CIPS仅处理报文220万笔,日均处理业务不到1万笔,处理规模远不及SWIFT,更无法谈及取代了。从长远角度来看,如果CIPS能够和SWIFT合作,同时又能保持一套独立网络,将为规避现有的跨境支付体系风险打下基础。

  我国央行数字货币特性之一是账户松耦合性,在实际跨境交易过程不依赖各种代理银行的账户,缩短了当前各个层级代理行和清算行复杂的支付链条,便捷了支付流程,为打破传统跨境支付垄断模式带来契机,如果能利用央行数字货币及加密和区块链分布式技术打造一个融合了业务信息传输的数字货币跨境支付清算系统,使得信息流和资金流能在系统中同步进行、全面追踪,直接与其他国家跨境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就能绕开SWIFT,为世界各国提供多元化跨境支付清算选择。

数字货币

  三、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清算领域的应用路径

  由于我国央行数字货币M0的发行定位,大多学者、技术公司机构主要研究数字人民币在小额零售领域方面的应用与试点,在北京、深圳、苏州等地推进试点场景“全面开花”,截至2021年6月末,我国数字人民币试点场景已超132万个,绝大多数应用场景局限于国内,关于央行数字货币在国际贸易、跨境结算中的研究相对较少。

  基于当前跨境支付需求的增长与提升我国货币主权影响力的新形势,加强央行数字货币在全球跨境支付领域的应用研究也亟需提上日程,将数字人民币的应用场景拓展至国际领域。

  为规避某些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长臂管辖,推动当前跨境支付清算体系向多国参与的多元化跨境支付清算体系转变,各国纷纷积极研发数字货币,探索开辟跨境支付新路径。从未来发展看,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体系中可能会有以下三种路径:

  一是延续当前国际货币信用体系现状,即美元作为跨境支付结算的主流货币,如锚定美元的USDT泰达币,但是由私人企业发行。尽管美联储对于如何发行数字美元的态度还不明朗,数字美元推进较为“缓慢”,但对其来说,美元的国际主导地位是坚决不容动摇的。而随着未来各国央行数字货币即将到来的席卷浪潮,势必会降低各国对于美元的依赖性,有可能倒逼美国积极地发行数字美元,凭借美元的强势储备货币地位、网络外部性和对SWIFT、CHIPS的主导性,数字美元可率先占有国际市场,那么未来可能会使用较为单一的数字美元进行跨境支付,无法改变当前的跨境支付体系格局,同时继续稳固美元的霸权地位,不利于多元化跨境支付体系的发展;

  二是发行超主权数字货币,如Facebook的Libra(现已更名Diem)计划,目标是锚定一揽子货币,创建一个在世界各地都可以进行交易的加密货币,凭借Facebook在世界的10亿用户基础,该计划一旦施行,将极有可能动摇各国的主权货币地位,因此也遭到美国、法国等多国的强烈反对,Facebook也对该项目进行了调整,但截至目前,还未得到美国政府批准。同时,超主权数字货币大多由私人机构运营,没有权威的信用背书,承兑风险较高,无法得到其他国家认可;

  三是发行多边的央行数字货币,联合开发建设统一标准的跨境支付网络平台。当前世界各国愈发重视本国的货币主权地位,超主权数字货币模式或者单一主权的数字货币都会对其他国家货币主权造成威胁,而多边数字货币并行,共享跨境支付网络的模式是一种可以兼顾跨境支付效率和各国货币主权意愿的选择,有利于我国人民币国际化发展,也是本文认为未来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清算领域应用中最有可能选择的一种路径。

  (一)合作开发建设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模式

  提升全球跨境支付效率的痛点和难点在于跨境支付清算涉及到各国不同的金融政策、内部架构及货币体系,当前各国的数字货币研究均处于“各行其道”的状态,在发行路径、运营模式、技术实现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无法实现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网络的互通共享。要想开辟基于央行数字货币的跨境支付清算新路径,开发建设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模式,共享跨境支付网络,需要各国开展合作,统一标准,确定可行路径和实施方案。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模式典型的代表是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我国已率先开启了合作研究项目。

  2021年1月,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数字货币研究所、跨境银行间支付清算有限责任公司(CIPS)、中国支付清算协会、SWIFT(香港子公司)合资成立了金融网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旨在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网络与信息服务水平,加速推进央行数字货币在全球跨境支付领域的应用。

  2021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和香港金管局、泰国中央银行、阿联酋中央银行联合发起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研究项目(m-CBDCBridge),分享数字人民币在我国试点应用的经验和技术,合作研究分布式账本技术,进一步探索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领域的应用,提升各国的跨境支付金融基础设施的支付能力,实现全天候支付服务。

  目前我国在数字货币的试点与场景应用均处于世界前列水平,具有主导开发建设基于数字人民币的跨境支付清算体系的金融技术实力,与泰国、阿联酋的合作研究仅是第一阶段,未来可以继续发展合作伙伴,从区域性合作战略开始,如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盟战略合作伙伴为主体,世界各国自愿参与为合作范围,吸纳其他有经济联系的国家共同参与建设分布式的跨境支付网络平台。

  其他国家可以根据自身的成本收益和技术水平,自由选择是否开发本国主权的数字货币,或者通过数字人民币主导的跨境支付体系,接入到共享的跨境支付网络平台,我国可为相关国家提供技术方面的分享与指导。

  在多个国家参与到开发建设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模式过程中,合作搭建统一标准的共享跨境支付网络平台,通过融合统一不同国家的技术标准,提升跨境平台技术接口的兼容性,同时,共享跨境支付网络平台还需实现与各国支付系统的互操作性,无需中介,共享技术接口可以连接多个不同国家独立的支付清算系统。

  (二)推动跨境数字人民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1. 深度参与央行数字货币国际标准制定。

  推动基于数字人民币的跨境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首当其冲的是技术标准制定问题,跨境支付属于国际结算领域,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发展,国际组织和各国经济体将趋向制定一系列完善的国际法律框架和技术标准体系,通过国际标准的技术支撑和规范引领,确保各国在全球贸易结算中实现数字货币跨境交易的互联互通,从而进一步构建高效兼容的法定数字货币跨境支付运行机制。

  当前我国数字人民币处于研发领先地位,在数字人民币标准工作机制、运营体系、技术架构的制定和建立上取得成效,因此在推动央行数字货币跨境支付国际标准进程中将享有较大话语权,可在充分保障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的优势和影响力的基础上,为相关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提供经验借鉴,加快推进数字人民币标准与国际接轨,在跨境支付网络平台建设中采用ISO 20022、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等国际通行报文和数据标识标准,为高效连接各国支付清算系统和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撑,提升跨境支付网络平台和各数字货币系统的兼容性和互通性。

  2. 优化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运行机制。

  通过总结我国数字货币的试点经验,不断优化其技术路线和运营机制,规避跨境支付过程中的各类新型衍生风险,如兑换主体的信任风险、信息安全风险等。

  一是加强数字人民币的法律属性定义,将其界定为具有法偿性的数字人民币,将使用范围扩大为境内和跨境支付范围内的法偿性,具有国家的信用背书;

  二是配套搭建全方位、多领域的数字人民币系统基础设施,充分依托区块链、分布式账本、安全加密等技术,实现数字人民币系统的“点对点”实时支付、“可控匿名”的特性,确保和跨境支付网络等多平台互连的技术条件;

  三是完善运行机制,在“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双层运行模式下,保证数字人民币系统和跨境支付网络的互联互通,做好数字人民币在兑换、跨境支付、回笼等各方面的工作。央行作为数字人民币系统的“全权节点”管理者,实时监测跨境支付过程中的信息处理工作,商业银行等中间机构负责对用户进行包括身份认证在内的客户信息调查,完成现金、存款与数字人民币的兑换。

  四是保障跨境网络基础设施环境。充分考虑跨境电商领域“高并发”的网络带宽要求,提升光纤设施标准、扩大提高网络带宽及范围;五是强化可信技术研发能力。

  对标“可控匿名”属性,加强对安全加密、人工智能、零信任、身份识别等特定技术的研发,打造全方位的安全“防火墙”,提升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环节的使用安全性。在符合我国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切实保护用户交易隐私数据。

  3. 完善跨境数字人民币钱包开发建设。

  数字人民币钱包作为数字人民币的“钱袋子”,是数字人民币支付的载体,在跨境支付领域中,需要开发建设共享式的数字人民币钱包生态平台,实现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中的线上线下多场景应用,充分满足用户多层次、多种类、多方位的差异化需求,规避由于技术局限、网络限制、设置不合理等带来的跨境支付障碍。

  我国数字人民币钱包目前实现了分层管理,钱包等级依照客户身份识别程度的提升而增加,进而影响支付限额;钱包根据开通主体不同,可分为个人钱包和对公钱包;钱包的形态多样,可分为如IC卡、可穿戴设备的硬钱包和手机App的软钱包等等。

  数字人民币钱包作为重要的支付载体,在跨境支付过程中不可或缺,相比较国内支付而言,跨境支付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消费主体和主权货币,需要完成货币兑换才能完成支付,因此,应用到跨境支付领域的数字人民币钱包需要支持境外用户在不具备境内银行账户的情况下注册账户、多币种兑换及跨国转账功能,任意国家的法定货币可以在钱包中兑换成数字人民币或者其他国家的数字货币,并且可实时转账给钱包内的其他用户,这对数字人民币钱包的技术标准要求较高,需要完善钱包生态平台和各国跨境支付系统的互操作性,考虑到多边数字货币模式,要进一步提升钱包的延展性,支持扩展更多国家的央行数字货币。

  (三)拓展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应用场景

  2021年,我国央行数字货币在零售领域的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应用场景愈发丰富,为在跨境支付领域的应用提供了经验借鉴。当前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和香港金管局正在开展合作研究,为将来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领域的应用提供技术准备。

  1. 推进数字人民币在境外小额零售型场景的应用。

  探索数字人民币在跨境支付场景的应用,可以在充分借鉴国内零售场景的试点经验上,率先开启数字人民币在境外的零售型线上线下支付场景应用及试点工作。境外零售型支付场景主要为跨境电商和日常消费。近年来,跨境电商发展迅猛,成为了国际贸易的新引擎,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跨境电商在一定程度上等同于跨境零售,是境外零售支付场景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数字货币的试点应用场景主要集中在零售领域,同样可拓展至跨境零售领域,数字人民币钱包生态平台可以实现跨境的点对点支付,从物理技术层面上讲,数字人民币钱包没有境内外的区别,也没有在岸、离岸支付的区别,我国可通过多边跨境支付网络将跨境电商平台接入到数字人民币系统生态平台,健全互操作的系统架构,同时打通各国数字货币的兑换通道。

  这样消费者无论在何时何地,都可以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选购商品并完成跨境支付流程,只需在支付环节选择数字人民币进行支付,便可跳转至数字人民币钱包界面完成点对点支付,商户可通过数字人民币钱包APP完成数字货币的兑换。

  同理,在国外日常支付场景中,我国可积极与境外购买需求旺盛的零售领域(如餐饮、交通、购物、住宿)开展合作,鼓励其接入数字人民币生态平台,为合法主体开设个人或企业用户,通过加载智能合约,还可拓展约时支付、条件支付的跨境支付应用场景,支持数字人民币广泛的跨境支付使用。

  通过进一步拓展和挖掘境外支付场景,如景区、商场、酒店、医院、学校、停车等,便于出国留学、跨境旅游的顾客选择数字货币进行支付。

  2. 积极探索批发型数字人民币在跨境领域的应用。

  目前我国数字人民币的定位是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主要面向社会公众使用,但是基于跨境领域的国际大市场中,消费者跨境零售支付的金额具有笔数多、金额小的特点,只能占据一隅之地,绝大多数的跨境支付清算是指金融系统之间的大额支付清算场景,包括国际银行间市场的清算和大额跨境交易场景,等等。

  因此,想要更高效地提升跨境支付清算效率,我国还需要积极探索批发型数字货币模式,通过数字货币的批发型交易提升金融机构之间的跨境支付效率,改善跨境支付及证券交易结算体验。需要说明的是,批发型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应用方向比较明确,主要是金融机构用于跨境银行间的支付和结算过程,保存了银行机构的中介功能,主要改善当前国际复杂的代理银行清算模式,提升跨境支付清算系统的效率。

  国外较为典型批发型数字货币项目试验表明,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能支持实时全额结算、支持Token化证券交易,实现同步跨境转账和单账本券款兑付,等等。通过与国际机构、各国央行开展合作,充分运用区块链、智能合约、安全加密等技术,在支持多国数字货币共享跨境支付网络平台基础上,建设通用的分布式国际金融交易系统,支持大宗商品、证券、保险、股权、信贷资产等等的点对点交易。

  通过智能合约设定传输信息的条件,识别成功后触发支付,增加交易的自动化程度,从而提高国际金融机构间的跨境支付清算效率。

  (四)构建国际央行数字货币监管体系

  尽管数字货币的应用可为跨境支付中资金的监管带来便利,但是当前国际上关于跨境数字货币支付的监管体系几乎处于空白阶段,完善的跨境数字货币支付监管机制应建立在统一的国际数字货币监管体系之上,因此我国需要与其他国际组织、各国央行加强合作,加速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相关法律法规、监管制度的确立,包括对跨境央行数字货币的概念确定和法律地位、跨境央行数字货币的标准、监管主体的界定、支付行为主体的权力和义务的明确以及监管程序的确立,等等。

  首当其冲的是赋予跨境支付中的央行数字货币与各国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确保其受国家主权保护。

  其次,规范建立统一的跨境数字货币支付标准,强化其对国际反洗钱、反恐融资等跨境支付监管要求的支撑和监管执行过程中的应用,将跨境央行数字货币的监管主体确定为数字货币主权国家,明确跨境支付中使用数字货币支付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央行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监管程序法定,主权国家可以通过区块链分布式等技术提升监管效率。

  一方面,对跨境支付网络的所有节点的资金流动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管;另一方面,对跨境支付的行为主体的动作及合法合规性进行立体化监管,制定跨境数字货币支付风险应对预案,提升跨境央行数字货币支付风险防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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