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的移动支付模式,在发达地区与我国比较相似,而在贫穷地区主要表现为手机银行,一般不需要第三方支付来配合。如肯尼亚的 M-PESA.我国的移动支付模式,如果是由银行推出,则需要开通手机银行,同时为了配合近场支付,可能还需要手机具有 NFC 功能。如果是三大运营商推出的移动支付,一般是通过在 SIM 卡植入芯片来完成支付(如手机贴膜卡、翼支付的 RFID-UIM 卡等);如果是纯粹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推出,可以不用开通手机银行,就可直接进行支付,如支付宝的“碰碰刷”、微信支付等。其特点就是方便快捷,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对速度的要求。但第三方支付公司推出的移动支付,安全性不及手机银行,多数情况由保险公司来进行承保。
非洲地区的手机银行在支付使用时一般需要事先储值(国内的手机银行则有交易额的限制),而国内移动运营商推出的移动支付也需要事先储值。
如果是第三方支付公司推出的移动支付,一般不需要事先储值,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的“碰碰刷”。
事先储值影响到了移动支付的便利性,有被淘汰的趋势,未来更多的是不需要事先储值的移动支付。
手机银行与移动支付又是什么关系?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手机银行侧重于银行业务,同时具有移动支付的功能,但由于手机银行对设备和安全性的要求较高,需要事先在银行网点(或者网上银行)开通此项功能,并且支付时程序也比较繁琐,需要输入一大堆号码,其支付的便捷性远远不如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如微信支付);而移动支付侧重于支付,正因为对支付的专注,使得其支付的便捷性大大提高,只需要绑定一张银行卡,就可进行支付,并且不需要频繁地输入银行卡号等信息,同时还可以具有金融商品的属性。
第三方支付的产生,使得客户不必直接与银行进行支付清算,从而具有如下几点好处 :一是在电子商务中可以起到担保作用 ;二是第三方支付与购物、旅游、投资等社会活动相连,具有社会性 ;三是第三方支付集成了众多银行,提高了支付清算的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的产生,更是大幅降低了交易成本。移动支付表面上是把支付终端从电脑端向手机端转移,但这一转移,可能导致了支付领域的革命性变革。因为支付是货币在不同账户之间的转移,支付本身就蕴含移动的意思,而手机等移动终端最大的优势也是可移动性,二者不谋而合;加之移动支付与第三方支付的融合,使得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可能会成为未来主要的支付方式。
在第三方支付产生以前,支付时是客户与商业银行建立联系,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建立联系,中央银行是所有商业银行支付清算的对手方,能够通过轧差进行清算。在原有支付清算模式下,由于客户不能与中央银行直接建立联系,客户必须分别与每一家商业银行建立联系,支付清算的效率较低。
第三方支付诞生以后,客户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建立了联系,第三方支付公司代替客户与商业银行建立联系。这时,第三方支付公司成为客户与商业银行支付清算的对手方,第三方支付公司通过在不同银行开立的中间账户对大量交易资金实现轧差,少量的跨行支付则通过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系统来完成。第三方支付通过采用二次结算的方式,实现了大量小额交易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轧差后清算,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类似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功能,同时还能起到信用担保的作用(见下图 )。而在移动支付产生以前,客户与第三方支付公司建立联接主要通过电脑端实现 ;移动支付诞生以后,客户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联系逐渐向手机端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