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跨境支付面临的问题与发展建议
添加时间:2014-10-31
跨境支付(Cross-border Payment)是在国际贸易中利用一定的交易支付系统进行跨地区、跨国家的资金转移过程。目前中国跨境电子支付的工具比较多,主要包括移动支付、虚拟货币、网银支付、非金融支付机构(即第三方支付机构)和其他方式。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平台由于其使用便利、费用较低,成为使用最多的方式。
郝建军和王大贤(2010)提出在第三方网上支付机构的市场业务准入标准尚待明确,同时存在购汇主体人、国际收支申报、违规操作和监管不力造成的风险等问题。王杏平(2013)认为近年来直接面对消费者的小额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而跨境支付过程与传统的通过银行结算的过程有着明显的区别,这对现行的外汇管理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Lowry等(2006)对电子支付进行了研究,提出电子支付为消费者降低成本和进行风险管理。Gomez-Herrera等(2014)通过实证得出跨境电子商务仍存在交易壁垒,其中电子支付的效率问题是影响跨境交易的重要因素之一。
1996年联合国发布的《电子商务示范法》为各国立法者提供了一整套国际电子商务规则。欧盟发布的《电子签名指令》和《电子商务指令》为欧盟各国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核心和基本框架。美国也先后发布了《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和《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2013年,国务院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中第5条小额跨境支付的现状与发展研究文/杨坚争 尹诗 王林“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和完善支付服务配套环节包括电子支付、清算、结算体系中比较薄弱的问题。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的外贸进出口增速趋缓,但跨境电子商务却仍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跨境电子商务在营销手段、交易方式、物流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方式存在较大差异。跨境电子商务中的跨境支付所面临的支付安全、法律不完善、监管困难等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制约着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一、 跨境支付面临的问题。
(一)监管困难。
2013年,全球跨境市场销售额达1050亿美元,中国内地是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最发达和发展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而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外汇的管理问题.电子商务交易由于其通过网络而具有虚拟性的特点,没有传统的纸质合同等资料作为凭证,导致交易的真实性无法保证,监管部门难以对跨境交易进行审核,这可能导致交易不被承认或是非法资金利用这一漏洞出入境。跨境电子支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传统的外汇监管。近年来海淘逐渐兴起,海关内囤积了大量小邮包,而海关部门没有能力逐一检查,这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逃漏税。由于目前管理方式的不合理,部分厂商也有可能采取小包裹的形式逃漏税。当大量产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出入境,造成统计漏洞。国内网站可能通过跨境电商,经过海关进口商品,商品通过邮包的形式从国外进来,这使得这部分进出口交易成为了统计盲区。
由于部分交易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而不是银行进行外汇交易,银行基本无法通过第三方机构了解到用户的具体信息。而对于个人结售汇业务,国家对同一人或机构的结售汇业务有统一的次数规定,不符合规定的银行一般无法受理。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即非金融支付机构,相关规定只针对在境内进行的支付业务有所规定,而对于跨境业务尚无具体要求。
Paypal是通过电子邮箱注册账户后添加保密的银行账号信息,避开了银行方面,难以受到监管。此外,第三方机构可能利用用户信息进行虚假的交易,进行资金的非法操作。
(二)支付安全问题。
艾瑞数据显示,消费者拒绝使用网上支付的原因前四位的分别是:交易安全问题,开通、操作过程繁琐和担心操作失误导致的问题。其中过半的消费者关心交易安全性的问题,对网上支付的安全仍有很大担忧,缺乏信心,这成为制约电子支付发展的主要问题。各类支付安全问题包括账户密码被盗、支付账号资金被盗,木马、钓鱼网站导致的资金损失,商户不诚信导致的资金损失。跨境电子商务使消费者有机会接触到低价的或是平时无法在境内购买的商品,然而真正采取行动的并不多,不同于境内网站的操作方式、对境外网站的缺乏信任、语言不熟悉和对跨境电子支付安全性的担忧等因素使消费者无法放心使用,从而放弃使用跨境交易。
在跨境电子商务中涉及到了跨境支付、跨境物流、海关通关等环节,这比一般的电子商务更为复杂,尤其是在跨境支付方面,可能面临不同国家的不同标准和法律法规。表现在:一方面,跨境支付对支付信息的确认更为繁琐也更为困难,较长的支付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也较大;另一方面使用者可能面临个人信息被盗,银行卡被盗用的风险。
(三)法律问题。
目前中国在电子支付方面已有相关法律建设,但在跨境电子支付方面的监管政策和法规有很多的空白,现有法律法规仍受传统的法律框架的制约,而电子商务,尤其是跨境电子商务的跨域性使法律适用问题成为一大难题。
2010年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主要关注于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资质、过程办理、监督和处罚,仅提出了全国和省内范围从事支付业务要求,而没有提及跨境支付业务方面的管理。2013年《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对申请跨境支付的机构在资格准入,业务管理,风险管理,机构管理和监督检查各方面提出指导要求。在电子资金方面,中国尚缺法律条文,仅有针对纸质票据的相关规定,如《票据法》。在发行信用卡时仅有针对维护银行自身利益的相关规定,而对消费者利益少有涉及。现行关于电子合同的法律法规等文件包括《合同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
等,但对于电子支付的规定基本属于行政法,对消费者与支付机构、银行间的关系涉及较少。在电子商务的分类上没有明确的界定,对于非服务非货物的交易,目前没有明确界定其具体属于服务贸易还是货物贸易。中国在服务贸易方面的立法和政策法规方面尚有缺失,使得管理更难执行。政策法规方面的缺失制约了电子支付的发展,电子商务中形成的电子合同证据是否得到法律的承认和采纳仍未有定论。
跨境电子商务中存在的法律关系包括跨境支付的主体、过程和工具。其中在跨境支付的过程中,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及客户间、非第三方支付机构中银行与信息服务商之间的法律关系需要加以规范。跨境支付的主体在业务管理、消费者保护和资金使用上仍存在问题。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没有具体的纸质合同,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具体问题和责任的举证都很难实现,而在跨境支付中由于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可能不尽相同,甚至可能产生冲突,跨境支付的法律问题应采用哪一地区的法规存在争议,即使消费者在所在地取得法律的支持,也很难向境外的商户追究责任,消费者的权益更难受到保护。消费者在进行跨境交易时往往不准确的获取和辨别交易信息和应有的权利,其交易信息、账户信息、银行信息也更容易被泄露。
二、跨境支付发展的建议。
跨境电子商务在帮助企业打开国际化市场,提高品牌的国际竞争力,转变中国外贸模式等方面起很大作用,但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跨境支付在监管、支付安全、法律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影响了中国跨境支付产业的健康发展,针对如何防范支付面临的风险、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管理制度,提出以下建议:
(一)健全法律体系。
目前,跨境支付但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跨境支付的进一步发展。跨境支付涉及到各国银行、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中国也可借鉴国际通用准则,关注消费者与银行,消费者与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在电子支付的立法方面,首先要明确其范围,进行统一管理;明确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和消费者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明确在电子支付中出现风险的责任归属问题。
(二)创建安全支付环境。
跨境支付主要的方式是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而第三方支付机构缺乏和银行互通的信用管理体系。跨境支付把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交易双方联系在一起,安全的支付环境才能赢得使用者的信任,同时也避免了损失,这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保障。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和银行对交易人的身份和交易信息进行核查,保证交易人的操作没有违规,交易是真实有效的,共同监督整个交易过程。
提升跨境支付的网络安全技术,包括身份识别、数据加密、防火墙等方面,保障使用者在通过跨境支付的过程中不会受到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隐私信息的泄露。此外还应加强支付安全的违法处罚力度,保障使用者的利益,消除使用者顾虑。
(三)优化监管制度。
在跨境支付中,相当一部分交易是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操作的,除了交易信息有效性辨别难的问题,也造成了审核的困难。建议在进行跨境支付时都应有统一的制度,以便于银行等相关部门对跨境支付及交易情况的统计和管理。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统一购汇的交易,由第三方机构完成结购汇后统一向银行部门补充递交使用者的交易信息。此外,建议政府成立统一的监管机构,加强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定期审核该机构是否按时、准确的向银行递交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