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支付活动中早已摆脱了传统的支付模式,移动支付等非现金式的支付方式逐渐成了社会的主流,这种支付方式的转变也让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收集和利用成为可能,尤其是在大数据的支持下,越来越多的支付服务提供商将用户的个人支付信息作为重要的资产。
为了让公民个人支付数据信息能够在社会的建设和发展中有效地发挥出自身应有的价值,各层级工作人员有必要将公民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利用研究重视起来。
1、大数据背景下个人支付数据信息利用现状研究的背景
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的推动下,数字化、信息化以及移动化的支付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可,除了最为常见的支付宝支付和微信支付之外,部分银行也参与到支付方式数字化、信息化以及移动化的建设工作中。同时部分第三方公司也发现了这种新型支付方式中所存在的巨大利润,积极地投入新型支付方式的建设中。
让各种现代化的支付软件呈现出丰富化和多样化的特点。从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利用内容分析,个人支付数据信息主要包括个人信息和支付交易信息两个层面。个人信息就包含支付业务的必要数据,如身份证号、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手机号码、通信地址、银行卡密码、安全码等身份核验信息以及用户个人的面部特征、指纹、声音等生物信息。
而支付交易信息则包含用户的交易金额、交易时间、交易地点、交易渠道、交易频率、购买商品以及服务类别等。根据数据信息类型的不同,人们对其使用的方式也会有所差别,如对于个人信息的使用,使用程度较多的主要为银行、医院、个人从业的公司以及学校等与个人日常生活、学习以及工作等联系较为紧密的场所,通常具备唯一性。
而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支付交易信息则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可以为不同企业、商家或平台提供服务,帮助其进行经济市场或客户需求的分析。但无论是哪种方式,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人们都在期待用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方式,以切实满足实际工作、生活以及学习的需求。也让大数据背景下个人支付数据信息方式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大数据背景下个人支付数据信息方式的优缺点
大数据背景下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利用受到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方面是数据采集的方式,另一方面是数据采集的侧重点。因此,在分析大数据背景下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利用时,相关学者、专家以及从业者等应当从数据采集的方式和采集的侧重点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1. 基于数据采集的方式,明确数据利用方式的优缺点
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对社会整体的发展都造成了剧烈的撞击,让各个行业和产业都被迫地进行调整,以适应社会市场的发展,数据分析是引导各个行业有效发展的重要方式。而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采集和利用更是其中不可忽视的内容,就当前对数据信息采集的方式分析,按照数据收集规范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规范收集和不规范收集。
首先,规范收集就是商家借助一些具体的调查问卷等仅对个人的支付数据信息进行系统的收集。其中往往会包括社会群众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消费力度、消费习惯、消费取向等。
其次,不规范收集则主要以社会群众的单次消费为单元,主要包含消费者的消费时间、金额、物品等。相较于不规范收集而言,规范收集的数据在使用时通常会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市场是在不断建设和发展的,因此规范收集的数据在利用时,其时效性相对较低。
除此之外,按照数据收集类型也可分为线上收集和线下收集,线上收集的数据本身具备较大的调查群体,灵活性和收集效率更高,而且还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因此在线收集的数据往往也会具有更高的使用价值。
但因为这种收集方式本身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和随意性,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等存疑,在进行数据的分析和使用时,还需要借助科学的方法进行筛选和调整。线下收集具有数据真实性高,调查问卷回收率高等特点,但缺点也比较明显,受时间和空间的影响较大。
2. 基于数据采集的重点,明确数据利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基于个人支付数据信息中所包含的内容不同,不同群体在进行公民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收集时,主要关注的侧重点也会有所不同。比如政府单位、医院等对民生有较大影响力的单位,其在数据信息的收集时,会综合考虑公民的个人信息和个人支付信息,一方面是为公民提供个性化服务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社会服务体系完善工作的需求。
而银行等提供支付、储蓄等服务的单位,在个人数据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时,主要以用户的个人信息为主,交易支付信息较次,需要在确保公民个人账户安全的基础上,为公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而一些商户则更在乎对个人支付交易信息的收集,这样才能有效地掌握用户的消费习惯和价值取向,从而使自身的经济效益提升。
但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让不同群体能够更加方便的采集公民个人支付数据信息,从而让个人支付数据的利用中产生了一个尤为重要的问题——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安全问题。
3、大数据背景下个人支付数据信息利用优化的策略
大数据背景下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有效利用,应当从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管理角度思考,综合个人支付数据信息利用中存在的不足,加强个人数据信息保护和利用方面的建设,切实满足支付双方以及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等的需求,实现个人支付数据信息利用的有效优化。
1. 基于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保护,完善个人支付数据信息利用的基础建设
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对个人支付数据信息利用的优化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大数据背景下要想实现个人支付数据信息利用的优化,各层级工作人员都必须将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工作重视起来,积极地参与其中,共同推动个人支付数据信息法律法规建设水平的提升。为此,法律建设工作者需要基于实际工作的需求,从以下角度进行思考。
第一,明确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管理方面的基础建设,明确各种法律概念的内涵和边界。以《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为例,工作人员有必要阐明“正当”“必要”等词汇的内涵和边界,提升该法律条文的可适用性,让社会各层级工作人员能够有效的对该条法律进行运用,既要防止支付服务提供商过度地采集公民的支付数据信息,也要让支付服务提供商有充足、科学、规范的自我约束依据,从而提升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管理和利用的质量。
第二,加强法律引导,构建行业规范,政府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开展时,需要结合法律的相关内容,将行业规范的建设重视起来,利用行业规范引导支付服务提供者共同构建出个人支付数据信息有效运用的工作体系,提升支付数据信息使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注重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支付信息管理意识
公民个人的隐私意识是影响公民支付数据信息利用效果的关键,为确保公民个人支付数据信息利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工作人员在实现个人支付数据信息利用工作优化时,必须将公民个人支付数据信息利用的宣传教育工作重视起来,以满足公民个人支付数据信息利用工作优化的需求。
如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工作人员可以尝试借助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将各种关于个人支付数据信息利用的资源进行整合,让更多的人能够意识到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管理和利用的重要性,并引导其主动地对已使用的各种支付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对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采集合规、合法,促进个人支付信息收集质量的提升。
以支付宝为例,公民在进行交易软件的使用时,应当先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和协商条约,明确其对个人支付数据信息收集的范围,并适当地进行权限的授予,缩小其对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收集范围。如当软件要获取手机联系人及地理位置时,应当及时地将相应功能关闭,然后再进行软件的使用。
除非在现场支付或者远程支付时,个人需要掌握相关的数据信息,然后再开启相应功能,让大数据信息下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收集真正体现出应有的作用和价值。
4、基于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利用,强调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科学利用的方法
1. 关注工具建设,强调个人支付工具信息管理建设
各种第三方支付工具,是大数据背景下个人支付数据信息采集的重要路径,为提升大数据背景下个人支付数据信息利用的效果,各方工作人员都必须将第三方支付工具的建设重视起来,全面提升个人支付数据信息利用的效果。
首先,基于个人支付工具的运用方式,完善个人数据信息采集的机制。在新时代的商业模式中,人们利用支付工具进行支付时,逐渐打破了传统的交易局限,在时间和空间上更加地自由。从距离角度考虑,人们对支付工具的使用包含远程支付和现场支付,在利用支付工具进行公民个人支付数据信息采集时,需要考虑到两种不同模式的特殊性。
如在远程的交易活动中,支付工具需要及时对公民支付数据信息中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进行收集,并要及时借助验证码以及短信等方式进行交易金额的确定,从而实现个人支付信息数据的有效运用。
其次,基于大数据的时代特征,各种大数据技术对人们日常生活和学习中的各种信息数据进行收集,然后再进行分析,明确人们的喜好和需求,有针对性地对其提供服务,在较大程度上满足不同人的个性化需求。而这也是大数据背景下,各个第三方支付服务提供商采集用户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根本原因。
为此,在进行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收集时,各层级工作人员都必须立足于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利用进行思考,打造出有效收集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体系。如支付服务提供商可以将数据信息收集的重点落在支付信息的收集上,主要收集用户对不同商品的采购频率、采购价位以及采购的体验评价或者对商品本身的评价,让数据信息的采集不仅能够满足良好社会建设的需求,也能满足不同行业发展的需求。
2. 明确信息类型,实现有效采集个人支付数据信息
个人支付数据信息要想实现科学、规范、有效的使用,支付服务提供商必须要明确支付数据信息的类型及其对应的价值。最为简单和明显的是,当支付服务提供商对消费者个人支付数据信息中的消费信息进行收集时,可以掌握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水平,从而精准地为其提供服务,或推荐商品,实现服务品质的提升。
因此,在实现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有效利用时,支付服务提供商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思考。第一,基于支付数据信息的类型,明确划分人信息和支付交易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数据的收集,提升支付数据信息采集的品质。
第二,基于商家的实际需求,需求导向采集信息,提升支付数据信息采集的质量。不同商家对消费者消费信息的依赖度是不同的。如大街上的小贩只需要知道交易的物品和数据就行,而大公司往往还需要知道交易产生的时间、地点、数量、频率等多种不同的信息。
因此,在实际支付服务提供的过程中,支付服务提供商可以将商家的实际需求作为主要的信息采集导向,更加有效地采集支付数据信息。
3. 重视数据利用,完成现代信息技术的科学运用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采集和利用提供了便利,可以让个人支付数据信息充分地发挥出自身在商业活动中的作业和价值,推动我国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
为此,在突破个人支付数据信息利用的桎梏方面,各层级从业者都应当从数据利用的角度进行分析,及时地融入现代信息技术,深度地挖掘个人支付数据信息中所蕴含的价值。在借助大数据技术进行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分析和利用工作中,工作人员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思考。
第一,基于消费者的实际需求,要能够定期对消费者的支付信息进行分析,明确消费者在不同方向的消费情况,比如生活缴费、出行、文娱、餐饮等。这样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采集不仅可以有效地体现出自身应有的作用和价值,而且还能逐渐提升消费者对个人支付数据信息采集和利用的认可,使其主动地参与到个人支付数据信息利用工作中。
第二,基于市场发展的实际需求,企业、行业以及不同区域应当灵活地对各种个人支付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分析企业、行业以及区域的经济发展动态,掌握行业发展的方向,为之后的建设与发展提供科学的参考。
5、总结
为提升大数据背景下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使用品质,在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利用建设中,各方应当从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正确、规范、有效使用的角度进行思考,加强在个人支付数据信息的保护和利用方面的建设,充分体现出大数据背景下个人支付数据信息在时代发展中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