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证监局网站消息,深圳证监局公布关于对深圳市润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指出,深圳市润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部分私募基金跌破基金合同约定的止损线后,通过与投资者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调降和取消私募基金合同中关于预警止损线的约定,继续开展投资运作,给投资者造成较大损失。但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表明,部分投资者在补充协议上的签名与本人签名不相符,说明公司未履行谨慎勤勉和诚实信用义务。
此外,警示函称该公司未对部分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未对部分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部分私募基金2015年、2016年的年度报告;未妥善保存部分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
图片来源:深圳证监局网站,下同
警示函指出,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深圳证监局还公布了关于对林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及关于对林润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具体来看,警示函指出,深圳市润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至2015年11月12日,林克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成立至2016年7月4日,林克担任总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私募管理办法》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林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2015年11月12日至2019年5月29日,林润石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6年7月4日至2019年5月29日,林润石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私募管理办法》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林润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显示,深圳市润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3年8月12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机构类型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网站显示,该公司高管数量为3人,员工人数仅为1人,合计4人。
图片来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