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4日讯 深交所网站日前公布关于终止对广州市儒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儒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3年6月26日受理了儒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日前,儒兴科技向深交所提交了《广州市儒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广州市儒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儒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儒兴科技是一家主要从事光伏电子浆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光伏电子浆料产品覆盖晶硅太阳能电池银浆和铝浆,主要产品包括背面银浆和铝浆,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许珊,其直接持有公司26.2721%的股份并拥有许坚委托其行使公司9.4444%的股份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许珊,其通过直接持有公司26.2721%的股份、许坚委托其行使公司9.4444%的股份表决权以及同夏国锐、许瑾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支配公司50.4694%的股份表决权。《一致行动协议》中约定,若未形成一致意见,则许珊的意见即为许珊、许瑾和夏国锐形成的一致意见。
儒兴科技原拟在深交所主板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20,000,000股,公司原拟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计划用于高性能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浆料产业化建设项目(第一期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儒兴科技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洪树勤、吴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