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律师何时介入
在刑事案件中,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受害者,双方都可以在案件成立、审查、起诉等时间点进行律师介入的申请,在没有经过法庭的具体判决前,双方都可以选择律师来作为自己代理人。
按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而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刑事案件中律师一般会在什么时候介入
律师最早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案件。即,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即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并告知其如果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告知的情形应当记录在案。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案件律师何时介入的全部内容,律师介入刑事案件的时间由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双方决定,最早可以在案件开始审理的时候就申请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