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通报了2022年以来查处的8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涉及新增隐性债务近460亿元。
本次通报的对象涉及部分地方政府、银行分行和国有企业,具体包括:湖北省部分地区要求省属国有企业垫资建设新增隐性债务、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要求国有企业垫资建设应由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新增隐性债务、陕西省西安市通过国有企业举债融资新增隐性债务、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以预期土地出让收入等作为项目投资回报来源要求国有企业垫资建设新增隐性债务等。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上述通报案例中,地方政府要求国有企业垫资建设新增隐性债务的现象屡见不鲜。
以陕西西安为例,通报披露,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依据西安市政府专项问题会议决定,西安国际会议中心等项目建设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西安世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西安国际会展中心展览馆等3个项目建设的名义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等5家银行贷款70亿元。截至2021年6月末,项目实际提款61.5亿元,其中26亿元用于西安国际会议中心项目建设支出,形成新增隐性债务26亿元。
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陕西省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西安市市长上官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西安市副市长李某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和检查;对时任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门某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和检查;对时任西安市财政局局长杨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西安市财政局局长李某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对其他相关人员一并进行了处理。
再比如四川成都彭州,2021年1月,依据彭州市委、彭州市政府有关会议决定,以及彭州市濛阳新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彭州市濛阳新城片区开发投资合作实施方案》,彭州市政府授权彭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濛阳新城片区综合开发城市综合运营商,开展区域内基础设施、地产开发等项目的投资、融资、开发、建设及运营工作,并承诺以预期土地出让收入等作为项目投资回报来源。截至2021年9月末,该公司累计筹集资金4.32亿元用于新城片区建设,形成新增隐性债务4.32亿元。
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川省监察委员会依纪依规组织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对时任彭州市委书记王某某给予诫勉;对时任彭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某某给予诫勉;对时任彭州市委副书记、濛阳新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张某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彭州市副市长、濛阳新城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胡某某给予诫勉;对时任彭州市副市长、濛阳新城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龚某某给予诫勉;对时任彭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某某给予警告处分;对时任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濛阳新城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马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彭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覃某某给予诫勉;对其他相关人员一并进行了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6月26日,审计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也提及这一现象,在审计的54个地区中,有49个地区通过承诺兜底回购、国有企业垫资建设等方式,违规新增隐性债务415.16亿元。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方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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