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长安
在近日举行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金融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风险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当前存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等问题,提出要“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中国金融体系在排除风险、完善监管、提升质效三方面将进入加速阶段。
我国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是与社会主义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同时也是全球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就决定了我国金融既要承担服务实体经济、推动本国综合国力提升的任务,也要与全球经济、金融互联互通,实现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事业形成了“八个坚持”的发展思路,即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这些理论和实践成果体现了远近结合、内外统筹、价值追求和市场机制的统一。解决当前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中的发展难题和监管不足的挑战,要从这“八个坚持”中汲取力量,并结合实践改革创新。
第一,要进一步加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力度,提高改革绩效,用市场化、法治化思维和方法化险、促稳。
从各国实践来看,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三类,即市场周期性风险、监管和违法风险、外部传递和传染风险。
第一类风险与金融市场价格波动、资产负债表扩张与收缩、经济和金融运行周期相关,应对之策是加强市场监测和前瞻研究,搭建好宏观政策框架,实施全面有效监管。第二类风险与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内部规范治理相关,也与监管体系的质量相关。美国2008年金融风暴打破了人们对美国金融体系“臻于完美,金枪不倒”的迷思,让人们认识到了金融机构内部治理和监管的天然缺陷。第三类风险是美元霸权与新兴国家金融发展权博弈的反映。
就我国金融实际情况而言,首要的是依法治市、依法治理金融。要坚决制止各种不法利益输送行为,让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居民理财投资的需要,彻底清除“靠金融吃金融”等违法问题。同时要加强宏观政策安排,增强监管执行力,提升本国金融体系抗外部压力的能力,依法打击各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治市是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前提,也是促进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保障。
第二,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增强监管的政治性和科学性,切实提升监管质量。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金融事业是为人民利益而存在和发展的。监管的根本目的是确保金融市场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稳定。不能“一管就死”“一放就乱”。这就要求监管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监管行为都切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和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有利于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金融的政治性、人民性落实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新拓展。
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法规,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确保金融机构合法合规经营。要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的政治培训和专业培训,在全系统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在做好专业工作的同时守牢安全发展防线。要提升金融信息披露水平,把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介绍给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
金融监管是综合性、复合型工作,具有价值观、价值创造的引领功能,也具有维护国家总体安全、促进经济繁荣的职能。要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同监管,形成合力,及时发现风险,同时促进金融创新,促进市场繁荣稳定。监管者要区分不同类别的风险,采取相对应的监管政策措施。特别要防范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借“市场周期性风险”和“外部传递和传染风险”暗度陈仓、逃避监管,谋取个人私利和小集团利益。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各类金融机构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高金融机构治理绩效。
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是各类金融机构遵循市场规律开展经营活动、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基础性保障。
目前,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建立了风险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合规管理制度等,但也存在有形没有实、“长官意志”干扰甚至破坏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此,在加强公司内部治理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外部监管机制的作用,加强行政监管、社会化监管,加大公检法执法力度,形成多层次、全链条的合力监管。鼓励金融机构与监管部门加强机制性的沟通和协作,形成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良性互动,使依法合规行为受到充分保护、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惩罚,推动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建设与时俱进。在此基础上,金融机构开展市场创新、科技创新、模式创新、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和自身持续发展的能力。(作者是资深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