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核准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亿元,核准该行业务范围为:组织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之间的资金调剂;参加资金市场,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办理或代理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从事统一银行卡(贷记卡)品牌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同时,批复核准王亚、任晓峰、张科职、李颖耀、冀建宏、郑书俊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王亚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任晓峰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副董事长、行长的任职资格;核准聂宏伟、李颖耀、王晓武、李向萍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批复显示,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开业之日,原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自行终止,债权债务由该行承接。该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山西监管局提出开业延期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且未按要求提交开业延期申请的,本批复失效,由山西监管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编辑:钱晓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