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婧 北京报道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第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旨在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强化市场规则,打造规则统一、监管协同的金融市场,促进长期资本形成”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境内金融市场“在岸模式”高水平开放,提升QFII/RQFII投资中国资本市场的便利化水平,逐步构建简明统一的证券投资在岸开放渠道资金管理规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改革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简化登记手续。取消QFII/RQFII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资金登记的行政许可要求,明确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登记由主报告人(托管银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版资本项目相关模块办理,同时明确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事宜。
二是优化账户管理。不再区分用于证券交易或衍生品交易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合并二者收支范围,减少市场主体开展不同类型投资所需开立账户数量,降低其成本负担。
三是简化汇兑管理。以初次办理登记时提交的遵守税务相关法律法规的一次性承诺函,替代每次办理收益汇出业务时需提交的完税承诺函等相关材料。
四是便利外汇风险管理。除托管银行外,QFII/RQFII还可通过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的境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间外汇市场等更多途径办理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品交易。
上述负责人介绍,此前,QFII/RQFII与CIBM(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模式)投资已可实现资金和债券的双向划转。经过此次改革,QFII/RQFII投资者与CIBM投资者所需履行的登记程序、可使用的外汇风险管理工具、所享受的汇兑便利也将基本一致。未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加强优质金融服务,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结合市场发展情况和投资者需求,不断完善证券投资在岸开放渠道资金管理规则,切实提升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资本市场的便利化水平。
长达20年的积极探索
2002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联合推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核定的投资额度内,进入境内资本市场进行证券投资。
此后,QFII制度进行过多轮改革,在资格门槛、投资范围、额度审批、资金汇兑等方面不断简化手续。2011年,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正式实施,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使用跨境人民币在境内进行证券投资,且在额度使用和资金汇出入方面较QFII更加灵活和便利。
QFII/RQFII制度的建立是中国资本市场开放的重要标志之一。20年来,QFII/RQFII制度已发展成为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资本市场、分享中国发展成果的重要渠道之一。截至2023年8月末,全市场已有近800家QFII/RQFII机构,QFII/RQFII投资者持有A股市值超万亿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QFII/RQFII资金管理制度已大幅简化。2016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逐步放宽投资额度上限和锁定期限制,2018年取消了QFII、RQFII本金锁定期要求,2019年初将QFII/RQFII投资额度提升至3000亿美元,并于2019年9月取消了QFII/RQFII投资额度限制和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同时也取消了QFII单家投资额度备案和审批,以更好地满足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的需求,便利境外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
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还进一步整合QFII和RQFII的相关管理规定,统一QFII和RQFII的管理原则,简化审批管理,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资本市场提供了更多便利。
境外投资机构热烈欢迎
记者了解到,《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市场反响强烈,受到机构的广泛欢迎。许多境外投资机构纷纷表示此次法规修订力度超出预期,印证了监管机构持续深化开放的决心,新规落地后,有利于缩短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市流程、提高其资金管理效率并且进一步活跃境内外汇市场,预计将吸引更多境外机构深度参与境内证券市场。
一家托管银行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本次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QFII/RQFII新规修订,科学充分地考量并采纳了境外投资机构及市场相关参与各方的意见与建议,包括:在主体登记、收益汇出等环节进一步简化了文件要求;参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投资模式(CIBM)做法,允许QFII/RQFII自由选择对手方或可选择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等。
另一家境外投资机构相关业务负责人认为,新规进一步完善了合格境外投资者外汇业务登记流程,优化了投资收益汇出手续,将部分专用存款账户合并,也精简了境外机构配置境内不同标的资产的前置准备手续。此外,新规对于外汇交易对手等限制的放宽,为境外机构的汇率风险管理提供了更为灵活、丰富、便捷的选择。
“此次修订是在实操层面对2020年版资金管理规定的进一步完善,体现了我国资本市场持续开放的决心与有序推进的改革思路。”上述业务负责人如是表示。
另有境外投资机构资深业务人士告诉记者,本次QFII/RQFII资金管理政策松绑,将有效改善境外投资者的投资体验和市场信心。
在业务登记方面,通过向托管行开放系统权限、简化业务登记材料等措施,进一步以数字化赋能境外投资者服务工作;特别是在登记环节一次性提供税收承诺函的安排,大幅减少了QFII/RQFII投资收益汇出境外的手续和时间,受到广大投资者的赞誉和好评。
在风险管理方面,通过丰富外汇衍生品交易方式、调整外汇账户收支范围,统一了QFII/RQFII和CIBM直投两个渠道境内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关政策安排,为境外投资者汇兑风险管理提供了更加灵活多样的方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