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人民政府网站消息,11月9日,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容县财政局发布《关于印发<容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及车位财政契税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件显示,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以及车位按已缴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文件显示,购买商品住房财政契税补贴的适用对象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在容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二手房、商业和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别墅。
购买车位财政契税补贴的适用对象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在容县购买新建车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含二手车位),并完成商品房合同(车位)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
细则明确了申请补贴的期限。集中办理财政契税补贴手续的时间自2023年11月9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截至2024年1月31日未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购房契税补贴和车位契税补贴权利。
对购买现售和预售新建商品住房和车位的,商品房(车位)买卖合同签订和备案及缴纳契税起始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契税补贴按先缴后补原则,购买人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全额缴纳契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须在30日内进行合同备案,逾期未办理的不享受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