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31日上午 9:15 一 9:25,9:30 一 11:30,下午 13:00 一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月 31日上午 9:15至 2023年 5月 31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26 日。
B股股东应在 2023年5月23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瓦轴集团办公楼
1004会议室。
二 、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1、议案3-1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10、议案13、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详情请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上述议案8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情请见2022年8月23日、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此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一名监事,故不适用累计投票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 年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瓦轴集团办公楼905室,公司投资证券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在2023 年5月 30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五)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络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投资证券部
联系人:柯馨 庄金玲
电话:0411-62198236、62198238
传真:0411-62198333
邮编:116300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06”,投票简称为“瓦轴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一 9:25,9:30一 11:30 和13:00 一 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月31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5月31日下午 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三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23-16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5)。经检查发现,上述公告中需更正内容一处,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31日上午 9:15 一 9:25,9:30 一 11:30,下午 13:00 一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月 31日上午 9:15至 2022 年 5月 31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更正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31日上午 9:15 一 9:25,9:30 一 11:30,下午 13:00 一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 5月 31日上午 9:15至 2023 年 5月 31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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