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期待房屋中介可以看见公众的需求,及时对自身服务中欠缺之处作出调整
5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强从业主体管理、明确经纪服务内容、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严格实行明码标价等十方面的意见,其中鼓励二手房买卖“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的表述引发广泛讨论:多年“居高不下”的房屋交易中介费真的要降了吗?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二手房交易逐渐增多,按照我国1995年起实行的《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二手房中介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在实际操作中,各地中介费收取并不统一,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买卖双方需要承担的中介费为成交价格的3%左右。由于这些城市的房价动辄数百、上千万元,3%意味着购房者要支付几十万元的中介费。正因此,高昂的二手房中介费近年屡遭诟病,不少网友一度发出“去中介化”的呼声。
当然,也有人认为,参照“美国、日本等国家的中介服务费率高达6%”的标准,我国目前的中介费收取比例并不高。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我国房屋中介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不少经历过二手房交易的人,都受过中介乱象之苦,这在规范市场中几乎不可能遇到。比如,有的中介为了吸引客户买房,虚构房源,标低房价,待到客户动心看房时,要么房源已经卖掉了,要么房东已经调价了;又如,为了尽快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合同赚得中介费,有的中介刻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或交易履约困难继续出售;甚至还有中介公司为了赚高价故意制造购房困难,眼看买卖双方要成交了,半路又“杀”出一个新买家,号称愿意出更高的价格购房,搅黄正常交易……而无论购房者经历了怎样的艰辛历程,也无论他最终在哪家中介成交,收费却整齐划一,这也成为引发人们对高价中介费感到不满的重要因素。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房产中介在促成房屋买卖的过程中,为买卖双方建立了需求连接,为办理房屋交易提供了相关服务。只是,无论是总价500万元还是2000万元的房子,中介提供的服务内容、操作流程近乎相同,数倍之差的中介费就显得不尽合理。值得一提的是,一部分中介机构甚至已经习惯了轻松赚钱的模式。比如此前在网上吵得沸沸扬扬的“明星夫妻购买豪宅疑似‘跳单’”事件,实质就是曾经带看两次房源的中介公司理所当然地认为明星夫妇必须在该机构完成房屋交易,由其赚得上百万元的房屋中介费。而从事件的发展结果来看,这样的认知并未获得法院的认可,也为公众所不能接受。
规范房屋中介的服务,培育一个健康的房屋中介市场,是公众所期待的。此次新出台的《意见》,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合理降低住房买卖和租赁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引导由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经纪服务费用。”这些表述,直接点出了目前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种种乱象,也是未来二手房市场健康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期待市场上的房屋中介可以看见公众的需求,及时对自身服务中欠缺之处作出调整,通过规范的服务和合理的收费,探索出更为健康的二手房买卖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