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湖南频道
人民网长沙5月10日电 前不久,长沙市望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首笔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市民黄先生在尚未还清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通过“带押过户”的方式将其房屋进行了二手房买卖交易。
“带押过户”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按照以往的模式,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的转移登记时,市民需要先筹集资金结清贷款并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后,才能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如今,买卖双方仅需在贷款审批通过之后,即可完成借新贷、还旧贷、房产过户等手续,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有助于盘活二手房资源、加快市场流通速度。
据介绍,接下来望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尽快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常态化,进一步提高二手房交易效率和便利度。(刘宾、陈艾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