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是网络购物时消费者选择商品的关键因素。随着线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部分电商平台商家滋生了利用“价格坑”非法牟利的歪念,抓住消费者价格偏好,开始在价格方面做“文章”,通过各种形式设置虚假低价信息,以吸引诱导更多消费者点击浏览和购买。
图源:中国小康网
比如有的电商平台故意将一只鞋套的价格低价虚标,让消费者误以为是一双鞋套的价格;有的电商平台将一款储存卡标明到手价198元,然而结算时价格却是219元,事后则轻描淡写地用一句“以结算价为准”推卸责任……部分电商平台在网购中如此掩耳盗铃,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有损价格诚信、商业诚信,甚至影响社会诚信,危害不容小觑。
电商平台的“价格坑”,稍不注意就可能上当。日前,深圳市消委会对19家电商平台开展线上体验调查。通过对商品搜索页、商品详情页、下单勾选页面、订单付款页面、用户评价等页面及信息的查阅,发现11家平台存在低价诱导问题。
“商品搜索、详情页面的最低价格所对应下单选项商品与介绍的文字描述、图片不一致,或是在功能、规格尺寸、款式等方面与日常生活需求严重不符,也是部分电商平台商家存在的低价诱导问题。”深圳市消委会工作人员举例说道,某平台某款剃须刀详情页标价为0.58元起,而实际最低价0.58元对应的商品为一条数据线;某平台某款手机壳详情图片页标价为1元起,而实际最低价1元对应下单商品为一款已停产机型的手机壳。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商家变着花样给消费者设置“价格坑”,属于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禁止性行为,有违民事活动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而这种打擦边球的“价格坑”,真正受到惩罚的商家很少。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填平网购消费“价格坑”需对电商平台套牢法治“紧箍”。
首先,市场监管、价格等部门应当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禁假低价、真诱导等不法行为,对违规违法的商家依法严厉打击,消除消费领域的信息不对称。
其次,各大电商平台必须肩负起监督等职责,对虚假信息及广告宣传,不予发布或屏蔽,对涉嫌“价格坑”违规商品,一经发现立即下架处理。消费者也要增强防范和维权意识,网购商品时一定要仔细核对信息,拒绝低价诱惑,多措并举填平“价格坑”。
最后,要构建政府鼓励引导、行业组织主导、市场主体广泛参与、消费者监督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志愿者队伍广泛参与、诉调对接合力化解纠纷的多元共治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平台,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透视社综合工人日报、劳动午报、湖北日报报道)
校对:李旭颖
审核:龚紫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