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视云)在深交所创业板更新了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据悉,此次IPO是新视云第二次申请,新视云曾在2022年7月被终止IPO。
此次IPO,新视云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333.34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预计募集资金7.24亿元,其中1.57亿元用于庭审公开业务升级项目、3.81亿元用于智能法庭业务扩建及升级项目以及1.85亿元用于信息化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查询招股书发现,新浪持有新视云29.29%的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新视云与其关联交易遭到监管层质疑。不仅如此,新视云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业绩不佳的情况下,IPO前夕大笔分红后募资额度上涨合理性存疑。针对上述情况,发现网向新视云公开邮箱发送采访函请求释疑,但截止发稿前,公司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与大股东新浪的关联交易遭监管层问询
招股书显示,新视云前身为新视云有限,成立于2011年9月28日,由自然人张长昊、许栋、黄欣全部货币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0万元。
2016年6月,新视云有限整体变更为江苏新视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成立后,除了三位创始人,新视云还增添了自然人股东许弋以及海南源鑫、海南盈盛、海南弘新、南京昊远四家机构。
截止招股书签署日,新视云的股权结构分别为张长昊持股26.31%、许弋持股19.44%、海南盈盛持股18.18%、邹文龙持股12%、海南弘新持股11.11%、南京昊远持股4.44%、王湛持股3.20%、许栋和黄欣均持股2.66%。
图源:招股书(新视云)
张长昊通过南京昊远以及与一致行动人许栋、黄欣、许弋等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其合计控制公司55.51%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海南盈盛系Weibo控制的经营实体,而新浪持有Weibo37.3%的股权并拥有Weibo64.1%的投票权。海南弘新也是新浪控制的经营实体。也就是说,新浪通过海南盈盛与海南弘新合计持有新视云29.29%的股权,为新视云第一大股东。
需要注意的是,新视云与大股东新浪存在多起关联交易。报告期内,新视云与新浪旗下子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开展微博“司法公开”页签合作和新浪法院频道合作,但是新浪并未向新视云收取服务费。
图源:招股书(新视云)
然而,新视云与新浪的合作却出现违规行为,2022年2月9日,新视云收到江苏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系2015年6月1日-2021年12月24日期间公司与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运营“新浪法院频道”及其官方微博,未经许可转载互联网新闻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被江苏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在新视云首次冲刺IPO时,监管层针对公司与新浪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问询,深交所要求其补充说明庭审公开业务以及中国庭审公开网合作项目中对新浪微博、法院频道等资源的依赖程度,若未来北京新浪就上述资源进行收费或不再提供上述资源,可能对公司主营业务及业绩的影响。
IPO前夕大笔分红 募资额度合理性存疑
招股书显示,新视云是一家法院信息化综合服务提供商,2020年-2022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分别为3.07亿元、3.88亿元和4.49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2.96%、26.39%和15.77%;同期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30亿元、1.48亿元和1.56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3.38%、14.30%和5.50%。
报告期内新视云营收净利虽然实现正增长,但增速均放缓下滑。不仅如此,其主营业务毛利率也呈持续下滑趋势,报告期内分别为71.18%、68.58%和65.22%。
然而,2022年7月,新视云进行了大笔分红,额度为1.2亿元,甚至超过了2022年前三季度1.15亿元的净利润水平。
不仅大手笔分红,新视云的募资额度也上涨。新视云首次冲刺IPO时,募集资金为5.58亿元,而此次的募集资金却增加至7.24亿元,投资项目并未增加。
招股书显示,2020年-2022年,新视云的资产总额分别为5.20亿元、6.79亿元和7.24亿元,基本与此次的募资总额持平。
图源:招股书(新视云)
事实上,新视云首次冲刺IPO时并未进行分红,而此次IPO前夕进行大手笔分红后募资额度就上涨,不免让人对其募资额度的合理性产生怀疑。业内人士表示,IPO企业申报前大笔分红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而分红后募资的合理性或许也会被追问。那么,此次新视云能否顺利闯关IPO,发现网将会持续关注。
(记者罗雪峰 财经研究员腾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