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一份百万医疗保障待确认”“您的账户医疗保障已经到达,不验证自动作废”……你是否经常收到这样的短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看似福利满满的赠险活动,实际是精心设计的陷阱。消费者点击“免费领取”或购买低价保险后,将会被引诱购买高价保险,而次月生效的扣费规则,甚至让后续扣费都不知不觉。
目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已经叫停了这类“魔方业务”。不过,北京商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样的手段似乎并没有消失,甚至一些大型保险中介平台也乐此不疲。
“魔方业务”遭一地监管叫停
公众号、短视频、小程序……随着互联网保险销售渠道的不断扩展,新兴渠道增多,保险销售的“乱象”也花样翻新。
“您有一份百万医疗保障待确认”“您的账户医疗保障已经到达,不验证自动作废”……短短一周时间内,王凡(化名)已经收到了四五个领取保险的短信。
天上掉馅饼了?保险公司平白无故送保险?带着将信将疑的态度,王凡点开了短信中的链接,但要得到这份保险,需要进一步激活。王凡点击了其中一条短信的链接,进入了某保险中介平台的微信小程序,输入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码等,成功领取了一份保险。不过,领取成功的同时,页面提示“您的医疗保障有待完善”。
就这样,王凡点击了“完善保障”并在页面指引下同意自动续费,完成了所谓的“完善保障”。本以为是一次正常不过的广告福利,但半年后王凡发现,自己的账户多了好几笔付款,每月19元,累计扣款已达到了上百元。
实际上,此类业务在行业内通称为“魔方业务”,也就是部分机构通过免费赠险或以低保费、低保额、高免赔保险等方式吸引客源,进而引导客户“升级”投保常规百万医疗险或其他保险。
目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已经明确叫停了此类业务。7月31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近日向辖内各财险公司发布《关于个别短期健康险业务中存在问题及相关风险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指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非现场监管发现,辖内个别财险公司为发展短期健康险业务,将低保费、低保额、高免赔的医疗险、重疾险或免费赠送的低保额、高免赔重疾险作为“引线”保险方案进行获客,进而引导其“升级”投保常规医疗险或重疾险。
《通报》明确要求,为规范辖内财险市场健康发展,辖内财险公司不得开展任何上述或类似模式短期健康险业务。已开展的公司要进一步自查整改、严肃内部问责。
赠险陷阱“一键中招”
监管叫停的“魔方业务”到底有哪些陷阱?又是哪些平台在开展?
北京商报记者实测发现,“魔方业务”存在诱导营销、信息披露不当等问题,甚至在未清楚了解保险内容、保费缴纳等情况下,就完成了投保。并且,这种“魔方业务”模式不仅仅存在于健康险的销售环节,一些意外险销售也采取了类似的套路。除了“鱼龙混杂”的中小保险中介,一些大型保险中介平台也乐此不疲。
点击王凡提供的短信链接,记者进入了一个名为“度小满保险经纪”的微信小程序,在其首页确实发现了免费领重疾险的入口——“免费重疾险,可领88000元”。随后,记者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并点击“免费投保”,页面显示领取申请已提交。
不过,该页面的大部分位置被“您的医疗保险急待完善。重疾保障8.8万升级至医疗保障600万”占据。
记者在页面指引下点击“立即投保”,阅读了投保提示、免责条款和健康告知后,便进入了开通自动续费环节。记者开通自动续费后,页面便提示“投保成功”,投保产品为“华泰百万医疗险全能版(互联网专属)”,每月保费22元。
免费赠送的重疾险作为“引线”,引导“升级”投保常规医疗险,这不与《通报》所述一般无二?某互联网保险公司内部人士表示,这就像是过去“首月0元”的升级版,核心目的不是为了销售这一单保险,这种赠险其实是为了和客户建立联系的“钩子产品”,方便继续拓展其他保险产品销售。
一些平台销售意外险也采取了类似的引流思路。根据王凡提供的线索,记者又进入了一个由广东众康永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运营的、名为“好效保”的微信小程序,该微信小程序首页便弹出了两款保费不到2元的保险产品,产品类型分别为“全能保综合意外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记者点击了第一款“全能保综合意外险”后,进入投保页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后,投保提示、费率表、信息告知等内容只需一键勾选便进入了付款和签约自动续费页面。完成了2.61元的保费付款和自动续费后,页面立即显示“升级至280万意外保障”。
记者在投保完成后进入小程序查询缴费信息才发现,后续需要缴纳的保费是19.60元,并非2.61元。
问题出在了哪里?记者回溯发现,与占了页面“C位”的升级后保障方案相比,“升级后保费19.60元/月 (次月生效)当月按原方案扣费,下一个缴费日按升级后方案扣费”等支付信息被置于页面中下方,且字号变小。
互联网思维并不完全适配保险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的《通报》,这类“魔方业务”存在四方面主要问题和风险,包括产品开发管理不合规、营销宣传不规范、业务经营管理粗放、费用问题极为突出。
《通报》指出,上述业务中使用的保险产品在常规产品基础上大幅扩大免赔额、赔付比例等费率调整系数的调整范围,依据此制定的“引线”保险方案实际保障程度较低。对低保费条件下的免赔额、赔付比例等信息仅以较小字体说明甚至完全未说明,未清楚告知投保人“升级”后保险责任自“升级”次月后生效。
目前,只有深圳辖内的健康险“魔方业务”被叫停,包括度小满保险经纪在内的一些全国性保险中介平台仍在开展相关业务。一些针对意外险的“魔方业务”也依旧存在,这样的业务符合监管要求吗?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副秘书长宋占军表示,从形式上,所谓“魔方业务”是符合监管规范的,但部分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将表层的合规快速引入付费保险业务,消费者在这个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并不对称,实际上并没有充分知晓这种产品转换尤其是付费的。
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进一步分析,这种销售行为并没有向消费者充分披露“引子产品”的信息,同时淡化升级方面的重要信息,诱导消费者升级,有销售误导的嫌疑。这种销售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也违反了《民法典》和《保险法》有关格式条款解释说明义务的规定。
北京商报记者就销售环节、产品设计等相关问题向销售平台度小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广东众康永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及承保方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发函采访,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复。
上述“全能保综合意外险”承保方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在线”)表示,该产品是经原银保监会报备的一款保险产品。客户可自主选择是否于次月通过保险批改的方式升级保障方案,流程中对于升级方案的产品责任及收费标准均有清晰的告知。截图所示为客户自主选择升级保障方案后的结果。
泰康在线表示,公司一向高度重视业务发展的合规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已要求合作机构对该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可以看出,这些互联网保险的营销实际上是借用了常规的互联网营销手段。早期很多互联网平台都是通过首单免费、首单0.01元等方式引流获客。但是这样的手段真的适合保险行业吗?
有保险专业律师向记者分析,严格来说互联网打法并不完全适用保险销售,这是因为保险合同的订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是在“魔方业务”中,“引线”产品投保流程非常简单,甚至很多消费者对承保的保险公司的具体名称都不知情,也不符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等规定。
2022年3月,原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的2022年首期风险提示也指出,在保险营销中,保费缴纳前轻后重、层层递增等“套路保”行为也是以“优惠”之名进行诱导。比如片面宣传“首月0元”“首月1元”“免费领取”,以“零首付”等套路给人优惠错觉,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有的消费者就因所谓“免费”“限时”等套路,被误导投保了不需要甚至是完全不了解的保险产品。
不过,此前也有头部保险公司对“魔方业务”表现出欣赏。某大型保险公司内刊曾撰文指出,与传统百万医疗产品不同,“魔方”产品将根据互联网用户行为大数据、消费偏好、支付能力以及保险保障需求等因素对客户进行画像,精准锚定目标客户后进行差异化推送,向客户提供与其实际情况相匹配的个性化百万医疗保险保障方案,实现“千人千面”精准推荐。不过,目前该文章已经被删除。
处罚力度应提升
这类游走在违规边界的“魔方业务”,实则消耗了消费者的信任,也引发了一轮又一轮的消费者投诉。记者查询发现,在黑猫投诉等消费者投诉平台,关于“保险扣费”“保险扣款”等消费者投诉多达上万条,多数指向了互联网保险平台。
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表示,在实际中,由于消费者风险意识不足以及侥幸心理,消费者的保险需求远远低于合理水平。因此,保险公司为了业务量和盈利目的,不断创新办法,促使甚至引诱消费者购买保险。从早期的保险代理人的陌生拜访、亲戚朋友之间的推销,到现如今电话推销、网络营销甚至各种“违规”诱导营销。其结果是消费者保险需求不足、忽悠式营销、被监管处罚、消费者不信任、需求进一步不足、升级忽悠营销……形成了恶性循环。
李文中也表示,保险公司采用免费赠险或者低价营销的方式,既宣传了公司品牌和保险产品,也获得了消费者信息,进而进行进一步营销。然而,良性循环的前提是免费或者低价营销确实是让利消费者,确实让消费者体验到公司的保险产品及其服务,且进一步营销是征得消费者的知情和认可。但现实情况更多是赠险和低价营销的“套路”,且进一步营销涉嫌滥用消费者信息、忽悠甚至欺骗消费者,甚至引起消费者反感乃至被监管处罚。
从行业角度来说,该如何规范此类游走在违规边界的业务?杨泽云表示,此前监管机构已经先后出台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等文件专门规范赠送保险活动,并明确“严禁以赠送保险为由,变相开展违法违规业务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现如今来看,即便有规范,仍然屡禁不止、侵害消费者权益,损坏保险行业形象,这背后是处罚力度不够,保险机构此类欺骗式营销仍可获利。因此,需要考虑加大处罚力度。
宋占军表示,建议监管机构不仅应加强对保险机构的规范,还应完善互联网企业的销售规则,及时处罚违规互联网企业,优化互联网保险销售环境。
“保险企业之所以出现这方面的问题,背后是因为公司过度追求自身短期利益,轻视客户利益的经营理念。”李文中认为,保险企业需要转变经营理念,重视客户关系和长远利益,做好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平衡,真正实现公司业务的高质量发展。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