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滕晗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强调,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会议强调从机制层面强调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政府债务管理等,实际上也是强调制度建设,“要把配套改革、政策优化、管理优化结合好,带头的还是制度安排,要在改革的轨道上‘动真格’。”
贾康表示,会议对房地产政策的定位,总体上还是延续2021年经济工作会议以后的政策方向,“实际上就是对‘合成谬误’进行纠偏以后,总体上更加积极地考虑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如何能够更好地发挥应有的功能作用。”
此外,贾康认为,中央提出的“一揽子化债方案”是一种积极有为的在发展中解决问题的思路,“并不是说防范债务风险,现在就不敢动了,阳光化地发债、长期的特别债、地方长达30年的专项债等,都是很好的机制,在发展中间可以既扩大内需、又优化结构,又有很长时间的腾挪余地。”
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首要是制度建设
澎湃新闻:会议强调,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如何理解?这对未来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指明了怎样的方向?
贾康: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这类意思过去也说过,但这种表述出现在中央正式会议上,具有明显的指导意义,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强调了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我理解实际上要把配套改革、政策优化、管理优化结合好,带头的还是制度安排,要在改革的轨道上“动真格”。过去说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要标本兼治,且“治本为上”。此次会议表述的“长效机制”等讲的都是要有治本这方面的进步,才能达到长效机制的境界。
其实基本原则过去都有,这次强调政府债务管理机制,首要是制度框架上怎么能够真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把适应市场经济客观需要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通过深化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地落实,这是我理解的实质性任务。如果没有落实,地方政府的基层困难、隐性负债、土地财政短期行为等就会发生。
房地产业更积极考虑如何发挥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应有功能作用
澎湃新闻:从会议对房地产政策的表述,您认为释放了哪些信号?有没有一些值得关注的提法?
贾康:从表述上看,实际上是在继续前面已经看得很清楚的对于房地产行业的定位——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支柱的功能作用应该得到发挥。
一方面,投融资等金融方面的配套要合理化,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另一方面,在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上,与原来的一些政策有延续性,但又进行了优化,更有系统性。
会议提到,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实际上是有针对性地强调解除民营企业实际上受到的一些歧视。方针上强调一视同仁,但实际怎么解除一些歧视,还要有更多的配套做法。强调“一视同仁”,这跟中央反复强调的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逻辑上是完全对应的。
另外,会议强调了管理的重要性,包括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这些表述非常明确地说明在已经出一些问题以后,管理方面应该更讲究严谨科学。
澎湃新闻:从此次会议看,未来房地产政策方向与现在相比是否会有一些变化?
贾康:总体来说,还是延续着2021年经济工作会议以后的政策方向,实际上就是对“合成谬误”进行纠偏以后,总体上更加积极地考虑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如何能够更好地发挥应有的功能作用。要结合着中央所说的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等一些基本判断,来做系统性的掌握。
债务空间还有可动用余地,但要审时度势
澎湃新闻:今年7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您如何看待“一揽子化债方案”?
贾康:“一揽子化债方案”现在感觉已经有了框架,所谓“一揽子”实际上讲的还是配套。我们现在在总体宏观政策方面,前一段时间大家关注的就是1万亿国债,它匹配的还有地方债明年的额度提前在今年来安排,这都是扩大内需和优化结构的结合。另外,10月以来,全国已有25个地区披露总额达10126.7939亿元的特殊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存量债务,这也是前些年已有的债务置换经验在当下的具体设计。
当年《预算法》修订以后,地方的一些隐性债当时就是以中期票据的方式以债化债。这种债务置换是在协调之下方方面面可以接受的,银行系统在资产质量方面能够得到提升,财务表现上可能利息水平会调低,但总体来说是合理的,符合着我们行稳致远的客观要求。
“一揽子化债方案”合在一起,我觉得是一种积极有为的在发展中解决问题的思路,并不是说防范债务风险,现在就不敢动了,阳光化地发债、长期的特别债、地方长达30年的专项债等,都是很好的机制,在发展中间可以既扩大内需、又优化结构,又有很长时间的腾挪余地。像30年的地方债等于把中央层面的特别国债地方化了,可以覆盖非常弱现金流的一些建设项目,对于发展后劲的培养、整个结构的优化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
澎湃新闻:刚刚提到万亿国债,您如何看待本次增发国债的意义以及未来的债务空间?
贾康:1万亿国债是中央用自己“金边债券信用”筹集资金,然后以转移支付的方式交给地方政府层面使用,今年的赤字率由此抬高到3.8%,实际上这个赤字率的扩张效应是跨年度的,1万亿元所筹集资金今年之内用5000亿元,另外5000亿元用到下一年。这种相机抉择调节,完全符合在逻辑框架下所说的夯实经济向好的客观需要,可望由这样的政策发力进一步给以后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加码,使市场信心进一步得到提振,预期向好。
如何看待这次万亿国债,我认为,其一,这个方案是对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和提效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其二,方案在设计和试行中可以比较好地将中央政府的信用和地方政府执行体系的积极性相互结合;其三,方案是在以财政政策服务大局中运用了公共部门举债支持经济增长和高质量发展的安全空间,是以财政政策发力进一步夯实经济向好基础的非常有意义的服务全局之举。
未来我们公共部门债务空间还是有可动用的余地的,但是我们没必要一下都用出去,要审时度势,根据情况来掌握。
如果与国际上对比,可以看得很清楚,我们公共负债率确实比较低,总体来说我们有把握动态地在安全区内运用公共部门的发债空间和掌握赤字率水平。
贾 康 简 介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北京、上海、福建、安徽、甘肃、广西、西藏等地方政府特聘专家、顾问或咨询委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安徽大学等多所高校特聘教授。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到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1995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品质层次学术交流带头人。多次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之邀座谈经济工作。担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委员会成员。201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任首任院长、首任秘书长,第二届理事会期间任首席经济学家),2015年-2016年与苏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以及《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获评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和央视的“2016年度中国好书”)》,2016年出版的《供给侧改革十讲》被中组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图书馆评为全国精品教材。2017-2020年又撰写出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模型与实践路径》、《供给侧改革主线上的未来财税》、《财政学通论》等多部专著。2021年与刘薇合作《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一书又获评“2021年度中国好书”。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估》公布的2006~2015年我国哲学社会科学6268种学术期刊700余万篇文献的大统计分析,贾康先生的发文量(398篇),总被引频次(4231次)和总下载频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综合指数3429,遥居第一,是经济学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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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学问的甘苦,如鱼在水,冷暖自知,不足为外人道,但关于做学问的“指导思想”,我愿意在此一披襟怀:写出一些论文或著作并不是目的,这是探索之途上的一小步,是争取为人类的思想认识之海中加一滴水。我深信,一切人生的虚荣浮华都是过眼烟云,而真正的学术和真知灼见,才能垂诸久远。
—— 贾 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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