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日,《2023中国进口发展报告》在北京师范大学正式发布。《报告》由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联合发布。《中国进口发展报告》是全国在进口贸易方面发布的首部综合性报告,是服务积极扩大进口这一国家重大战略的,是服务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这一国家重大活动的。自从2018年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来,报告已经连续发布6年(2018-2023年),《2023中国进口发展报告》主编是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国家进口研究中心主任魏浩。
《2023中国进口发展报告》主要包括专题篇、行业篇、区域国别篇和城市篇4个部分,用大量的微观数据,针对中国进口情况进行了系统性的统计分析。具体来看,主要包括:(1)在专题篇,针对进口关税、进口依存度等问题进行了研究。(2)在行业篇,针对消费品进口、服务贸易进口、高技术产品进口、科技生活产品进口、品质生活产品进口、汽车产品进口等问题进行了研究。(3)在区域国别篇,针对中国从美国进口、从欧盟进口、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增加自周边国家进口等问题进行了分析。(4)在城市篇,针对深圳市、苏州市、成都市等城市的进口经验进行了总结。
《2023中国进口发展报告》发布了“进口发展指数”,包括“中国进口发展指数”和“世界进口发展指数”。其中,“中国进口发展指数”包括“2022中国省市进口发展指数”和“2022中国城市进口发展指数”。
《报告》指出,从“2022中国省市进口发展指数”来看,可以发现:
(1)2022年,中国省市进口发展指数排名前五的省市依次为北京市(第1名)、上海市(第2名)、广东省(第3名)、浙江省(第4名)、天津市(第5名)。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进口规模前五大省市分别依次为北京市、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和山东省。可见,进口发展指数和进口规模的排序具有较大的差异性。
(2)进口发展指数存在较为明显的断层现象,进口发展指数超过500的省份仅有北京市、上海市,排名第三的广东省进口发展指数为423.11,与前两位省份存在较大差距。
(3)东部省市进口发展表现整体优于西部及中部省份,在榜单中排名较为靠前,表现出较大的进口发展潜力。在中部省份中,湖南省(第10位)、江西省(第13位)进口发展表现较为突出。在西部省份中,贵州省(第11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第16位)的进口发展表现较为优异。
(4)湖南省、江西省等中部省份虽没有位于榜单前列,但是,依然表现出较强的进口发展潜力。2022年湖南省进口发展指数位列第10位,进口稳定性表现较好,进口市场分散度、进口产品分散度、进口波动水平得分较高,分别位列第2名(96.97)、第5名(72.60)、第4名(99.70),进口结构及进口发展稳定性也较强,但是,在进口规模表现(进口额排名第18位,人均进口额排名第24位)及进口贡献表现(进口依存度排名第23位)仍存在较大不足。2022年江西省进口发展指数位列第13位,在进口稳定性、进口增长方面表现优异,进口市场分散度排名第7,进口波动排名第1,进口增长排名第7,但是,在进口额(第21名)、人均进口(第20名)、进口依存度(第21名)指标上的表现欠佳。
(5)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西部省市也表现出较强的进口发展潜力。2022年,贵州省进口发展指数位列全国第11名,贵州省在进口稳定性(进口市场分散度第11名,进口产品分散度第9名)、进口增长(第1名)方面表现较好,进口增长势头相对较快,但是,在进口规模(进口额排名28、人均进口排名29)、进口贡献(第28名)方面表现欠佳。广西壮族自治区进口发展指数位列全国第16名,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进口规模表现(进口额、人均进口均位列全国第13名)、进口贡献表现(进口依存度位列第13名)较为突出,但是,在进口稳定维度(进口产品分散度排名第20,进口波动排名第23)、进口增长(第25名)方面表现欠佳。
(6)相较于2021年,2022年16个省市的进口发展指数排名有所下降,10个省市的进口发展指数排名有所上升,其中,贵州省排名上升最多,较2021年上升14位,山西省排名下降最多,较2021年下降6位。10个进口发展指数排名上升的省市分别是北京市(上升1位)、广东省(上升1位)、江苏省(上升1位)、湖南省(上升1位)、贵州省(上升14位)、江西省(上升2位)、云南省(上升1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上升11位)、四川省(上升2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上升4位)。
表1 2022年中国各省市进口发展指数
2022年排名
省份
2022年总得分
2021年总得分
2021年排名
排名变化
(2022-2021)
1
北京市
2
1
2
上海市
1
-1
3
广东省
4
1
4
浙江省
3
-1
5
天津市
5
0
6
江苏省
7
1
7
福建省
6
-1
8
海南省
8
0
9
山东省
9
0
10
湖南省
11
1
11
贵州省
25
14
12
辽宁省
10
-2
13
江西省
15
2
14
安徽省
12
-2
15
湖北省
14
-1
16
广西壮族自治区
13
-3
17
云南省
18
1
18
宁夏回族自治区
29
11
19
重庆市
16
-3
20
吉林省
17
-3
21
陕西省
20
-1
22
四川省
24
2
23
河北省
19
-4
2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8
4
25
甘肃省
21
-4
26
河南省
23
-3
27
内蒙古自治区
26
-1
28
山西省
22
-6
29
黑龙江省
27
-2
30
青海省
30
0
31
西藏自治区
31
0
资料来源:魏浩:《2023中国进口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