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竞争不断加剧,中国支付巨头纷纷选择“出海”.2017 年 4 月 17 日,蚂蚁金服宣布以 12.04 亿美元 ( 约合人民币 83 亿元 ) 收购全球第二大汇款服务公司 MoneyGram(速汇金)。5 月 4 日,微信支付宣布携手硅谷移动支付平台 CITCON 正式进军美国。5 月 9 日,支付宝与美国支付处理服务公司 First Data Corp 达成合作协议。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16 年全年全国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1251.11 亿笔,金额 3687.24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32.64% 和6.91%.其中,移动支付业务在 2016 年保持快速增长。
在看似“繁花似锦”的行业景象背后,我国第三方支付企业进入 2017 年却大多有着“飞鸟各投林”的彷徨。虽然在短短的十多年时间里,我国的第三方支付业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彻底打破了传统支付结算方式,然而,在第三方支付的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何规范第三方支付行业服务,推动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发展,正日益受到关注。
第三方支付野蛮生长的时代已经结束。
2010 年以来,凭借银行直连模式和二维码支付两个重要的创新,第三方支付行业从夹缝里的小行业一跃成为或与银行比肩的新势力。但是作为互联网时代的基础设施,第三方支付行业一直面临盈利难题,除了收取交易服务返佣等盈利模式,至今尚未形成较为成熟和有效的盈利空间。以线下使用二维码支付在便利店消费的场景为例,市场统一费率是千分之六,支付服务商跟银行结算的费率在千分之二点五左右,剩下的千分之三点五为服务费,很多时候为了抢占市场,支付机构会打价格战,再除去系统开发、市场开发、配合场景做解决方案等成本,往往入不敷出。
因此,对于第三方支付公司而言,其商业意义不仅在于结算,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客户”的粘性以及对“沉淀资金”和“客户其他金融需求”的把握能力。支付只是入口,围绕支付提供的综合金融服务才是竞争的核心。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都在探索以支付为入口的延伸金融服务,将支付平台上沉淀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消费金融、网贷、广告等多元业务的纵向延伸、国际化横向拓展的金融服务。然而,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的两大巨头都还是借助了其他业务的支撑。例如支付宝在早期就是依托淘宝平台快速发展,在具备了大量的用户规模后才拓展了淘宝以外的支付业务 ;而微信支付优势则在于微信数亿的高活跃度用户规模与社交软件独有的用户粘性,从而建立方便迅捷的购物体验。截至目前,支付宝和财付通(包括微信支付和QQ钱包)两大巨头已经占据全国移动支付 92% 的市场份额,可以看出“赢者通吃”和“马太效应”在目前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中愈演愈烈。
2017 年,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野蛮生长”时代结束了。一方面,网联平台的上线以及来自监管机构的罚单和重磅政策齐飞,足以改变行业市场中原有的商业生态和模式 ;另一方面,银联、运营商和银行、互联网厂商强势进入移动支付市场,通过价格杠杆、应用场景构建等方式争夺市场份额。对于大多数仍局限于单一场景之中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而言,如今已经走到了“生与死”的边缘,剩下的可能也就是“牌照”的价值了。
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不能延续“多头并进”和“碎片化”格局,而要构建“多层次新型支付市场”.
“生态化反”,也就是“生态化学反应”,指的是各个生态业务被糅合到一起产生化学反应,发挥出更大市场价值,实现巨大经济价值。成功的公司可以通过创建一个平台为其他生态系统成员提供服务、工具或技术等来提高自己的绩效,也就是基于平台的“生态系统”创新。
对众多中国互联网公司而言,建立起基于自身平台的生态体系是一个让人无限向往的愿景,第三方支付公司自然也不能例外。随着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快速发展,支付机构也不满足于仅仅提供支付服务,而是更多地将触角伸向多种消费环境下的“生态圈”.以支付宝为例,其覆盖领域不断拓宽至生活、消费、理财、公共服务等众多场景,不仅将线上淘宝、天猫等平台以及线下商超、便利店、餐饮、售卖机等联合在一起,营造全品类消费场景,而且逐步在全国各省市推出医疗、生活缴费功能,以进一步增强客户粘性。
支付宝、财付通这样的巨头在技术上的深入创新、多场景的切入、多种合作模式及行业上下游的打通,逐渐形成一个以支付为入口,但不只是支付的综合模式。这样的模式固然让人倍感兴奋,但问题在于,是不是所有公司都应该去营造以自身为中心的“生态圈”?随着监管趋严以及同质化竞争下套利空间的缩窄,中小支付公司都将主动或被迫去寻求“大树”的庇护,但笔者认为,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未来不在于几个巨头如何去跑马圈地、划分支付场景,而在于如何通过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不仅围绕消费者,也根据生态体系其他成员的特殊需求,推出定制化产品,打造金融科技闭环生态圈。
虽然现阶段我国支付企业工具创新概念频出,并携重金强势进入全球市场,看似“风光无限”“赶英超美”,但是在基础技术研发、技术标准化等层面还有大量不足之处。从行业规模来看,欧美国家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似乎滞后于中国,但这并不是说欧美金融科技落后于中国,而恰恰说明欧美传统金融体系的健全。如今,支付宝、微信等海外的开拓意义不应停留在“市场启蒙者或教育者”层面,而应成为“技术和标准的输出者”.
因此,未来的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不能继续延续“多头并进”和“碎片化”格局,而要构建一个能够承载更多金融创新与发展的“多层次新型支付市场”,从而真正推动第三方支付行业转向扎实的金融科技驱动。面对新技术时代的重要转折期,我国的第三方支付行业要减少对市场红利、制度红利和监管套利的“迷恋”,而要有一批以“把技术推向极致”为理念并能在行业立足成长的企业,真正把科技驱动作为支付服务创新的核心动力。
对于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不是一个由政府发起的单向行为,而应是一个由多利益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过程。
互联网金融也好,金融科技也好,都不能违背金融的一般规律,都不能突破金融运行的底线。因此,相应的穿透式、功能式支付监管体系也需完善。我国第三方支付企业由于成立的时候法律身份界定不清,法律概念模糊,一直存在“先天不足”
的问题。例如,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工商注册中被归为中介服务机构,但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经营范围角度来看,它们的业务早已超越了一般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范围,涉及到的业务更加复杂,并且业务要求更为严格。就电子支付业务的性质而言,电子支付会涉及银行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隐私保护法、支付结算制度等,但是这些法律大多适用于传统金融业务,对于新兴的电子支付业务,这些法律往往难以适用。
第三方支付行业要呈现一个良性竞争态势,就必须要有一个行业规则,开展业务能够有法可依,遇到问题可依据政策相应处理,这样才可以明确相应业务的“边界”问题。2017 年,网联平台启动试运行,尽管使得第三方支付机构原有的直连银行模式被终结,但利好行业规范和长远发展。
然而,笔者认为,第三方支付行业毕竟是一个新兴的事务,监管规则很难走到现实的前面。因此,对于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不是一个由政府发起的单向行为,而应是一个由多利益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过程。支付机构当然应该遵守监管规则、监管底线,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但同时,支付机构也应该参与到监管规则和行业标准的制定过程中,而不仅仅是一个被动的执行者。监管因素对互联网支付市场发展的影响将越来越重要,创新空间的大小以及市场的深度将更加依赖于监管博弈的结果。如今的第三方支付行业监管采取了银监会和央行合作的双头模式,将来可以在此基础上,选择行业代表性机构共同参与规则的制订,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提升监管制度的包容性,给予支付机构创新的空间和时间。
例如,在支付应用中使用二维码扫码方式存在着安全隐患,2016 年央视 3·15 晚会就曝光过扫码支付安全问题,揭秘手机扫“带毒二维码”送花生油骗局。如果消费者因为扫码支付被盗取用户隐私、商业秘密等,消费者与实体商户、支付公司之间的法律纠纷将十分复杂。监管部门应该采取何种方式来确保这一支付方式的安全性?庆幸的是,我们采取了最为明智的做法,既肯定了扫码支付的合规性,同时也明确了条码支付行业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并允许支付机构和银行合作,通过软硬件结合来构筑防火墙。这样不仅保障了支付机构的合理权益,更促进了传统银行与支付机构之间的合作创新。
从当前金融科技创新的趋势来看,突破现有监管标准的支付工具创新将层出不穷。如果监管部门坚持过于保守的支付标准,将陷入持续的被动局面。因此,合理的监管理念应该是以开放的姿态,兼顾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客户等相关方的利益,在规避行业系统风险的同时,鼓励企业开展负责任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