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支付:连接商户和第三方支付的风险
添加时间:2017-10-03 13:21
2017年1月,央行下发《关于开展违规“聚合支付”服务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省对辖区内提供聚合支付的服务商进行摸底清查工作,这份文件将聚合支付定位于“收单外包机构”,且划了四条红线,严格规范聚合支付机构的行为。
聚合支付,是连接着第三方支付机构和商户的中间商。直观理解是,一些商家出于成本考虑,不再单独一家家去接微信、支付宝、银联等各个支付通道,而是直接由聚合支付服务商提供一次性对接,同时支持多个支付方式,包括了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行和其他的服务商等。
看似挺简单高效的一种方式,但却暗含风险。根据《通知》要求,央行各分支机构对辖区内的聚合支付进行摸排清查,并要在2月28日之前完成摸排,在3月31日之前完成对不合规企业的整改。
该文件一出,在支付行业引起巨大震动,这意味着以往某些聚合支付机构以打擦边球的“二清”模式行不通了。这则文件,也让不为公众所熟悉的聚合支付成为关注焦点。
移动支付火爆的产物
《通知》列出了一份聚合支付服务商名单,其中一家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天下网商》采访时表示,聚合支付伴随着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方式而生,在2016年其发展达到顶峰。
随着移动支付方式越来越多,由于商家没有精力对接所有的支付机构,一些之前做POS机推广的机构就开始提供聚合支付的服务。
一位业内人士对《天下网商》表示,聚合支付就是第四方公司,拿到第三方支付的接口通道,然后自己把这些接口通道进行整合,进行技术开发。聚合支付的支付通道多,一个二维码就可以支持多个通道,无论是用户主动扫商户二维码,还是商户主动扫用户,都会经由聚合支付通过技术自动识别相应的付款账户。
《通知》将聚合支付定位于“收单外包机构”.但收单外包的范围非常广,目前在市场上,聚合支付机构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直营,一种是代理。通过代理,将收单业务层层外包,由这些二级三级代理商开发商户,这里面就会产生央行所认为的风险问题。
而事实上,所谓的风险也出现过。微信支付在2016年12月,就公开了一批从事扫码违规的服务商名单,其中不乏一些知名收单机构和银行。
风险在哪里?
聚合支付机构最大的风险点就是“钱”和“信息”.
根据《通知》要求,提供聚合支付的企业不能碰钱,即不能做“二清”机构。
“二清”是指没有获得央行支付业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在持牌收单机构的支持下实际从事支付业务和资金清算的一种模式。
换句话理解,聚合支付公司只是为商户提供第三方支付通道的技术服务机构,不能沉淀资金,更不能为商户提供支付和资金清算。“但有些企业借机做清算等金融类的工作,这是违规的。”一家聚合支付的董事长告诉《天下网商》。
那商家该如何识别聚合支付是否有“二清”行为,上述业内人士在接受《天下网商》采访时说,“只要资金是银行或者第三方打给您的,就安全,就是一清;资金是某个公司或者个人打给您的,就是二清。”
他直言,“别看一些比较有名的公司,推广的时候说的很好,你看看曝光的情况就知道他们也有违规行为,之前南京和杭州出现过代理商拿不到分润(利润分成)而闹事的事情。”
在行业内,上述情况并非个案。一些聚合支付机构,由于扩展业务需要,就招许多代理商。上述业内人士表示,他所在的机构也是以这种模式扩展业务。而一些不太规范的聚合支付机构在给商家进行资金清算时,是先把某地区的资金结算给代理商,再由该代理商把资金划给该地区拓展的几百家甚至上千家商户。
近两年,不少从事这种资金沉淀的二清机构发生“跑路”事件。而上述《通知》,出台的背景正是由于市场上有聚合支付服务商,违规开立支付账户和实质性从事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收单业务交易处理等业务。
因此,《通知》对聚合支付划了一条明确的红线,即四个“不得”:不得从事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收单业务交易处理、风险监测、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和争议处理等核心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经手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从事或变相从事特约商户资金结算;不得伪造、篡改或隐匿交易信息;不得采集、留存特约商户和消费者的敏感信息。
“这就是为了保护商户和消费者,因为现在很多做二维码和POS机的客户,最关心的就是资金安全问题。”上述业内人士说,“下一步,将会有很多二清公司都要被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