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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清算“强监管”将是未来几年的政策基调

添加时间:2018-07-05 12:01
  在当前在不断加强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大背景下,支付清算“强监管”将是未来几年的政策基调。作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支付清算系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是现代社会货币流通的主要载体,也与实体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具有特殊性,正如美联储原主席格林斯潘在其回忆录中写到的:“若是要存心搞垮美国经济,只需摧毁电子支付系统就行了。”“支付清算是金融的核心,金融的各种功能都可以没有,但支付清算功能却是不可缺少的。”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李扬在不久前举办的《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8)》学术研讨会上表示,支付清算的重要性体现在很多方面,它能及时、全面、系统地揭示金融运行的数量特征及其聚合状态,能够准确刻画经济运行状况,因而也是宏观调控的有效工具。
  
  1、经济和金融运行的“风向标”.
  
  来自《中国支付清算发展报告(2018)》的数据显示,2017 年,我国支付系统继续保持稳健高效运行,共处理支付业务 773.34 亿笔,金额 5414.25 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30.44%和 5.86%.
  
  “某种程度上看,支付清算是覆盖资金流动的一个渠道,通过资金的流动,可以看到金融的一些具体情况。”李扬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传统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货币供给量、利率等,已经不能有效发挥作用,而支付清算中的各类数据能够发挥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根据支付清算的数据,能够更为准确地估算我国的货币流通速度,能够更为准确地对宏观经济变量进行验证和预测,从而为货币政策提供依据。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炼表示,2017 年,“强监管、降杠杆、防风险”仍是我国金融部门的主旋律,而相应的政策措施不仅直接影响着支付清算系统的建设和运行,也在支付清算数据中得到了反映。这其中最为明显的是,支付清算金额增速的放缓。类似地,创造GDP 所需的平均支付清算交易金额也出现了下降迹象。显而易见,“降杠杆”的努力在压缩金融体系内资金自我循环空间的同时,也导致了支付结算数据与宏观经济指标之间关系的新变化。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秘书长王素珍指出,当前我国支付清算行业持续快速增长,市场治理不断深化,业务创新更趋规范,清算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在便利民生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发展特点来看,非现金支付在我国发展迅猛,参与主体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
  
  此外,金融科技对支付服务产业产生革命性影响,推动了中国支付服务的全球化和个性化。
  
  安全和创新相辅相成,不能偏执偏废伴随着新技术的快速发展,支付清算市场迎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尤其是在零售支付工具领域,各种创新令人眼花缭乱,不断改变着人们的日常生活。
  
  作为交易环节的“最后一公里”,支付系统的探索逐渐受到关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一系列新兴技术与支付清算深度融合,不仅提高了支付效率,丰富了支付场景,也进一步创新了支付业态。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所长助理杨涛表示,在当前在不断加强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大背景下,支付清算“强监管”将是未来几年的政策基调,支付市场规范发展也是一项长期性任务。目前支付清算市场发展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平衡好效率与安全的“跷跷板”.监管部门在行业发展中要真正把握“底线”与“天花板”,更好地为行业“赋能”,并且根据市场变化与需求,不断优化监管思路,把握好保障金融稳定的多重目标。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表示,支付活动直接关乎人们的资金安全和财产安全。支付创新与支付安全是相辅相成的,不能偏执偏废。从市场主体角度看,面对快速变化发展的市场,市场主体唯有不断创新才能生存和发展,但创新应当是负责任的创新。创新与安全不是完全对立的,但有时候确实也会有冲突,因此需要监管者来平衡创新与安全。
  
  “在近年来的电信诈骗中,几千块钱就能夺走一条鲜活的生命。所以说,以安全与效率为目标,防范和化解支付服务市场风险,仍将是支付监管的主旋律。”樊爽文分析说,从监管角度而言,规范和安全仍将是支付行业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面对创新,监管者的任务是保持市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市场秩序和有良性竞争,并以此来为市场主体创新提供支持和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当然,监管者本身也面临监管方法和监管手段的创新。监管者对市场具体创新行为应当具有必要的宽容、包容,市场主体对监管者的安全偏好也应当给予充分的理解。
  
  2、建立健全支付市场规范发展制度。
  
  据了解,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逐步将《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作为其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进行监管的指引。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跨行支付清算系统已经按照《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进行了评估,但其他专业清算机构建设的支付清算系统尚未纳入《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的评估范围,而这不利于对支付清算系统的整体化监管。在研究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我国明确提出了要统筹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监管。
  
  樊爽文介绍说,过去一年来,人民银行作为中国支付体系的组织者、监督者和支付基础设施的重要建设者、运营者,取得了以下四方面积极的成效。
  
  一是在制度建设方面,着手研究起草《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提升 2 号令的法律层级。正式发布的《条码支付业务规范》和《条码支付技术规范》。为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放管服”要求,着手研究银行账户制度改革,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账户体系。
  
  二是在市场开放方面。2017 年 6 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继出台《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又发布了《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服务指南》,完成了银行卡清算市场准入的法规制度体系构建。
  
  三是重要支付基础施设建设方面,主要表现在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网联)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二期加快推进,2017 年 10 月“债券通”结算功能如期上线。
  
  四是支付服务市场监管方面,持续打击支付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2017 年,人民银行明确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工作要求,建立从根本上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引导支付机构回归支付业务本源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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