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子支付的三种商业模式
添加时间:2017-08-22
从目前的发展来看,电子支付商业模式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出现了三个主要类别。在第一类商业模式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的参与度很低,运用范围较窄。在第二类商业模式中,商业银行是主导,其应用范围较广。在第三类商业模式中,主导方是第三方机构,此种模式深受广大手机用户的喜爱。
一、电信运营商主导的商业模式。
1.模式分析。目前以电信运营为主导的支付模式具有一定的应用范围。这种支付模式的优势,一是直接性显着,所谓直接性指的是电信运营商和用户直接发生关系,中间不需要银行的参与,所以服务主体和客户的接触比较多。二是此种模式的技术实现比较简单,产业链也比较简单,因此,技术利用的效率比较高。三是此种支付模式需要金融机构承担部分责任,在手机日常化的社会中,其利用范围相对广泛。
2.存在的问题。电信运营商主导的商业模式虽然在具体利用中具有一定优势,但是也存在突出的问题。一是电信运营商在管理和运作金融类业务方面缺乏经验,处理金融风险的能力不足,这就增加了此种支付模式的商业风险。针对这样的问题,此类支付方式在目前只开设小额的支付项目。二是其金融类业务受到严格管制,运营商的业务大都集中在通信领域,这就使得此类支付模式的适用范围受到限制,发展受限。三是此种支付模式的结算周期较长,所以实际效用有限。
3.商业模式案例。在电信运营商主导的电子支付商业模式运用中,比较成功和典型的例子是话费扣除。从目前的应用实际来看,通信领域的一些比较常见的支付活动是利用话费进行交易。比如在某些电视节目播放平台,观看一些电视节目需要付费,这时手机话费就成为付费的主要渠道。我国目前的有线电视和网络普及率很高,而大部分有线电视费用和一些网络费用的扣除是通过手机话费进行扣除,这是比较典型的电信运营商主导的电子支付商业模式。
二、商业银行主导的商业模式。
1.模式分析。商业银行主导的电子支付商业模式是现阶段电子支付商业模式中的重要类型。此模式的运行依靠银行和专用线路,同时也使用了运营商的支付系统。在具体的利用中,用户可以利用两种方式进行进行交易。一种是通过银行卡完成交易,另一种是利用银行账户和手机账号的绑定实现银行账户的直接交易。在实际利用中,此种电子支付商业模式具有两点突出的优势,一是自主性更加突出,利用手机银行用户可以实现查账、转账以及缴费等多项支付活动,所以用户的自主操作性强;二是此种支付方式的结算更为方便,因为银行的结算周期比较短,所以利用此种支付方式,结算更加有效率。
2.存在的问题。银行主导的电子支付商业模式存在着两方面的显着问题。一是我国的银行众多,而不同银行的支付标准存在着差异,所以要实现相应标准的支付,银行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软件的开发和应用测试。在实际分析中发现,这些软件的开发存在着较大的重复性,所以会出现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二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利益协调非常困难。从目前来看,我国至少有数十家商业银行,这些商业银行的支付标准不统一,所以在支付过程中获得的利益也就会存在差异,这种差异会成为影响电子支付发展的潜在障碍。简单而言,要发展商业银行主导的电子支付商业模式,就要对上述两个问题进行集中解决。
3.商业模式案例。从目前的具体应用来看,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支付模式应用比较普遍,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各个商业银行的手机银行。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提供类似服务。
三、第三方机构主导的商业模式。
1.模式分析。第三方机构主导的电子支付商业模式是我国互联网时代电子支付商业模式最重要的类型。此种支付模式的应用极其广泛,且自主性和灵活性更强,这也是现阶段第三方支付平台火爆的重要原因。
2.存在的问题。第三方主导的电子支付商业模式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目前的第三支付平台较多,但网络监管体制还存在欠缺,监管漏洞比较多。因为这些漏洞的存在,有关部门无法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有效的统一监管,导致了监管不力和安全性下降,信用问题频繁出现。二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迅速发展和银行产生了利益上的冲突,造成了二者矛盾的加剧。二者之间的矛盾激化可能会导致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作用受限。所以如何平衡第三方机构和银行的利益是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需要考虑的重点。
3.商业模式案例。目前被广泛应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主导的电子支付商业模式,最成功的例子是支付宝。就支付宝的运行来看,其运行主要涉及三方。一是付款方。付款方将资金从自己的账户中进行提取,然后存入支付宝当中。二是支付宝。支付宝主要负责资金存储。三方是收款方。在付款方向支付宝提出交易申请之后,支付宝将存储的资金转入到收款方的银行账户中,整个支付的过程便可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