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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平台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与对策

添加时间:2017-10-12
  伴随着信息化科技的不断进步,我们发现购物越发便捷、生活成本更低、有效性更高的互联网购物方式慢慢获得了普及和推广,并逐渐成为一种主流的新购物手段。如今,被央行批准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超过三百家,这部分第三方支付依托购物网站很多流量或网站前台优势,并由此积累了大量客户,这对于商业银行以往的支付结算业务、信用卡业务、互联网银行等一系列业务均具有关键影响。笔者在深入剖析第三方支付定义及发展现状的前提下,进一步对第三方支付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冲击与影响、商业银行的有效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现状研究。
  
  央行出台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方法》,对国内非金融机构的网上支付、银行卡收单等各项业务做出了科学规范,并对多种创新性支付方式潜在的风险提出了监管及预防对策,并做出了对规定期限内未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相关机构将不被允许继续从事相关支付业务,这也对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发展趋势带来了关键影响。
  
  首先,上述文件规定的颁布令我国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从“灰色”状态逐步迈向合法化,对于整个领域的稳定、长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第三方支付平台逐渐得到金融机构重视后,它的业务发展方向更加明确,并且在有关政策的扶持下,各类网络支付业务必定会获得更快更好的发展,同时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的范畴也得到了有效扩展。
  
  其次,上述文件对于实力雄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会带来极为有利的影响。按照《支付业务许可规范》申请者的准入门槛,部分在竞争下处于劣势地位的中小型企业由于不能取得营业执照会面临被迫退出市场的窘境,而资信、盈利能力均更高一筹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就可以获取到更大量、更加稳定的收益。近几年,由于国内网络科技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市场也随之获得了更快的发展。截至去年,国内网络用户总人数突破了10亿人,同时网络的普及率超过40%,环比上升了4个百分点,从而为国内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除此之外,电商交易市场交易总额迅速增加,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规模也迅速扩大,潜在价值慢慢体现出来。当前,第三方支付平台不但被作为电子商务产业不可或缺的配套设施,同时逐渐构建起一个发展前景更广阔、拥有巨大内在价值的分支产业。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整个支付体系当中的影响愈发明显。
  
  近来,由于网上交易以及互联网购物的不断进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使用率急剧提升,在全社会支付体系当中的影响力更加突出。截至去年,第三方支付交易总量在电商市场交易当中占比17%,和前两年相比有很大的提升;第三方支付交易金额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当中所占比重也从前两年的2%、4.4%增加到了目前的8.6%.根据有关调查显示,国内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不断做大市场“蛋糕”的基础上,在“蛋糕”当中所占比重也在迅速增加。
  
  (二)第三方支付平台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交易额迅速持续上升。
  
  2014~2016年,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的交易总数分别为1000 亿元、3200 亿元及 6850 亿元,年平均增长速度超过150%.特别是去年第三季度,第三方支付的市场交易额超过3000亿人民币,同比上涨了23个百分点。截至去年第三季度末,国内第三方支付平台总数已逾400家,不过它们具有非常高的市场集中度。在这些平台当中,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以接近一半的市场份额位居领先地位,它每天平均交易金额及成交笔数分别为15亿元及600万笔;另外,腾讯公司的财付通以25%的市场份额位居阿里之后,我国银联电子支付、快钱、易宝等支付方式各自占据的市场比重同比有极大的上升。
  
  二、第三方支付平台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造成的主要影响。
  
  现阶段,第三方支付平台凭借网络、移动通讯等各项先进技术推出了多种多样的支付业务,同时利用商品的多样化、独特性等优势有效满足了银行企业目前的资源难以覆盖一些客户群体的需要,进而演变为当前的支付体系中最具发展潜力的构成部分。但是,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市场的迅速扩展,其与国内常规的商业银行两者间的联系也出现了不小的变动,两者从最早的全面合作逐渐演变成为协作竞争的关系。换句话讲,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帮助银行推进结算业务、网络银行业务的基础上,也在很大程度上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中间业务、基础支付、潜在借贷及客户等业务领域造成了不小的威胁。
  
  (一)第三方支付平台令传统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利润受到严重影响。
  
  近几年,因为央行不断调整着银行的存贷款利率,使得各银行机构间的利差迅速减小,商业银行借助存贷利差的经营模式受到了严重影响,银行中间业务目前成了其最新、较为关键的利润增长点与中心业务之一。具体来说,支付结算、承诺担保、交易及咨询等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最基本的中间业务类型,作为常规媒介的支付结算业务是其中最核心的内容。
  
  然而,众多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对自身业务范畴的不断延伸以及对支付结算市场的占领入侵占领,挤压了诸多中间业务。现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经构建起了独立于银行外、和银行功能极其相似的结算账户体系,唯一的差别便是其尚未具备自身的实体账户介质。比如说,财付通、易宝、快钱、支付宝等等均可以给公司用户提供大额收付款、多层次交易自动分账以及一对多批量付款等一系列资金结算商品;此外,能够为个人用户提供信用卡免手续费异地跨行还款、转账汇款、车票与机票代理、生活费用代缴等多方面的支付服务。第三方支付平台凭借比银行更低的价格提供类似的服务业务,这显然已经对商业银行的代收代缴等各项中间业务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另外,第三方支付平台近年来不断把各项内部优势资源向线下进行拓展,并且还借助POS网络以及代收付费系统等进行线下收单、医保偿付等各项业务,从而对传统商业银行造成了巨大冲击。我们仅以支付结算业务为例,第三方支付平台去年整年的交易总数超过7000亿元,依据银联POS消费商户0.5%的费率进行计算,其收入在不考虑各类减免因素的前提下可以达到35亿元。另外,只要用户注册了第三方支付账号,便能够借助网络、移动终端等实现账户资金的及时转移和支付功能,像转账汇款、信用卡还款、在线缴费、互联网保险等各类功能和传统银行的网银功能大同小异,用户们不需要注册银行网上银行便可以满足大部分支付需求,进一步使得很多网上银行客户出现分流的情况,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对电子银行产生的各类业务利润则构成了替代。
  
  (二)第三方支付平台对银行存贷款起到分流作用。
  
  从现阶段银行存贷款的总量进行考虑,即便第三方支付平台下的众多资金能够以各种形式流回银行企业,然而因为漏出效应的出现,传统银行的存款来源必定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因第三方支付平台使得诸多用户的绝大多数支付行为可以和银行相互独立,从而令银行挣脱借贷中介媒介后,又即刻面临着支付脱媒的压力和挑战。当前,客户除了可以通过电子银行、邮局汇款、手机充值等渠道为第三方支付账号充值,也能够在药店、便利店等指定代理点进行现金充值。如此一来,就显示出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资金来源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独立特性,同时也早已拥有了强大的“吸收资金”的能力。除此之外,第三方支付平台还具备商业银行存贷的基本功能,其虚拟账户的储值及支付功能对相当一部分银行存款进行了分流。从存款的基本三大功能(交易、防控、投资)出发,现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分流的仅仅为“交易”功能,它影响的主要为银行的活期存款部分。本文中以支付宝沉淀存款为例进行说明:当今的日平均余额只有数十亿元,还没有真正对传统商业银行造成多大的威胁。然而,伴随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迅速发展与业务触角向多个领域范围的拓展,今后还会对存款的定期存款进行分流,带来更大的潜在威胁和竞争。
  
  除了上述内容外,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借助网络虚拟货币的发行展开直接融资活动对我国传统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形成了严重的威胁。它经由对产业链上下游的交易行为及资信记录的掌控,逐渐展开了对中小企业、商户打造互联网融资平台的行动,并借助电商融资及互联网融资等渠道给客户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有效满足了中小型企业基本的需求。比如说阿里巴巴的前年的网络融资贷款规模仅仅为不足100亿元,而后迅速上升至去年的900亿元,总而言之,其市场竞争力及潜力不容小觑。
  
  (三)第三方支付平台导致传统商业银行潜在客户数量的降低。
  
  我国传统商业银行之前在支付方面主要具备以下两方面核心优势:首先,可以抓住最终客户;第二,拥有互联网体系和支付结算途径。但是,上述方面的优势由于受到了来自第三方支付公司C2C等网上交易模式的挤压和威胁。现阶段,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具有更加庞大的客户群体,并且构建起缜密的关系后,就可以拥有更强的客户黏性。尽管早先的电子支付企业均是依赖传统金融机构的网关,只提供付款渠道,支付企业一般无法获得相关人员的个人资料,然而随着易宝、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的兴起,这一局面逐渐被打破,上述公司并非借助银行网关展开交易活动,而是利用自身的虚拟网关,便能够直接获取到客户资源及数据,换言之,即第三方支付平台分流了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雄厚的客户基础不但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了更宽广的业务空间,也令其和银行的竞争当中获得了更多话语权。尤其是中小银行,因为渠道及客户的束缚,在实际和第三方平台的合作过程中,非常有可能扮演后台职能角色。
  
  三、我国商业银行应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影响的有效措施。
  
  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刚被引入中国的时候,我国银行企业大多采取与其合作的模式,并从中获得相关收入,比如说:借助支付网关的选择将众多支付业务外包于第三方支付公司。
  
  然而,由于第三方支付形式的不断演进,商业银行这一过时的模式已经不能迎合其利润上升的实际需要,所以说,商业银行必须尽快做出相应调整:
  
  (一)进一步健全电子货币支付体系,促进各项中间业务的发展。
  
  当今,在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背景下,我们的生活工作、娱乐、消费等逐渐朝着虚拟化、网络化的方向演进。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更重视时效性,若传统银行机构不能尽快开发出迎合当前潮流的金融产品,就很可能被淘汰。因此,各商业银行必须持续健全网上银行和电子货币体系,并不断增强电子商务流运行的有效性。第一,按照当前市场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网上支付渠道、增加支付产品类型,同时推进手机支付、网络分期付款等相关产品的革新,进而提升客户的体验感,确立市场主导优势;第二,把当前标准化的支付产品向两端做出功能性的延伸,从而为各类垂直行业提供个性的支付解决对策;此外,国内各银行机构可以在支付环节中加强资金监管、信誉保证等中间业务的开展,从而更有助于双方资金及交易的安全,推动产业链信用等级的上升;除此之外,其可以借助央行近来推出的二代网上跨行清算系统,为用户提供统一化的身份信息验证、跨行账户管理、跨行资金转汇等网上支付管理新平台。
  
  (二)强化对内部各类负债的管控,持续拓展崭新的贷款市场。
  
  为了更好地预防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挪用用户备付金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央行清晰地提出支付企业只能够根据广大用户发起的支付命令对备付金进行移动,并且应当在银行机构开设专门性的备付金储存账户,只能够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储备单位。如此一来,便对传统银行机构备付金存管业务的推进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在众行业中的合作提供了不错的机会。然而,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给传统银行企业的存贷款业务带来了严重的分流影响,各银行机构更应当强化对各项负债的管理,比如说资本市场通过发行各类债券或者金融创新产品、工具等手段来拓展资金的来源和渠道。与此同时,国内银行机构也可借助“抓大放小”的对策对某些网络龙头企业、重点客户等等,必须尽快和他们构建起直接的联系,并且借助特色的信贷服务方针、产品研发更新等手段,增强营销的有效性;对于部分小型商户,目前主要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相应服务,并更加重视两者间的分工协作与处理传统商业银行在资源以及风险等方面把控环节的缺陷。
  
  (三)直接介入电子支付链,对零售银行业务进行升级转型。
  
  当前,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严峻挑战下,国内传统银行机构无法再充当网关模式中连接自身与客户的支付链,只能继续健全自身的网上支付系统;如此一来,便可以有效实现和众多用户间的联系,进而直接进入到支付链当中,并且有利于银行各类零售业务的调整和优化,最后发展为电子支付平台的佼佼者。另外,国内商业银行同样应当将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资深服务触角的补充和延伸,同时努力达到与众多用户共享资源、优势互补的理想状态,最终达到提升电子商务总体服务水平的根本目的。在现今的社会环境中,国内银行机构在电子支付领域里的核心位置不可取代。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划转和支付结算业务最终都必须通过银行机构获得实现。
  
  由此可见,我国传统的银行机构应当抓住这一机遇,持续增大结算量、发卡量以及网银业务,促进银行零售业务的升级和转型。首先,联合发行预付卡。商业银行应当充分借助商业银行发卡途径多的优点,实现线上线下的有机结合,并且开展和传统商户、第三方支付平台联合发行预付卡工作,吸引备付金存款。其次,扩展收单范畴。商业银行应当紧紧跟随第三方支付企业对外拓展的脚步,全面展现出其在本国国币跨境交易结算上的优势,同时积极展开外卡收单、境外线上收单等跨境结算业务。另外,就是发行联名银行卡。更加深入地探析电子银行与银行卡产品在电子支付领域当中的运用,实现第三方支付平台客户虚拟账户和银行卡账户线上线下渠道合二为一的解决方案,进一步促进两者间客户资源的共享、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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