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快捷支付的法律风险
添加时间:2017-10-14
1、第三方快捷支付的发展。
随着电子支付形式的日趋多样,民众对家庭财富的管理也越来越重视,在财富管理上呈现出多样化特征,为了使资金使用更加方便,支付更加便捷,达到随时使用、随时支付的目的都会将自己的资金从金融机构转移到余额宝中,余额宝就是互联网平台下的一款支付宝小额“快捷支付”方式。使用的基本流程为:先以个人名义将支付宝开通;将个人银行账户与支付宝绑定,对支付宝内一定金额的快捷支付功能进行授权,以手机短信验证码方式对本人消费情况进行验证,节省了到银行输入电子密码的时间,减少了使用U盾的繁琐步骤,使交易更加方便,逐渐开始受到人们的欢迎。鉴于网上购物的兴起,人们使用支付宝的次数也在增多,很多用户都使用支付宝支付,借助移动设备可以达到随时购买、随时付款的效果,简化了各种繁琐的支付手续,进一步推进了第三方支付的发展,但一些法律风险也随之而来,下面就对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1].
2、支付宝快捷支付的法律风险。
支付宝快捷支付不仅能为人们带来便捷的支付,也存在诸多不可预知的风险或者漏洞,如果客户重要信息被别人窃取,比如,银行卡账户密码、交易密码等,银行卡将存在被别人盗取刷卡的风险。
2.1案例说明---银行卡现金无故被盗:王先生某天去自动取款机取钱时,发现账户内10万现金不翼而飞,警方通过查找王先生的资金流向发现其个人信息被注册了支付宝账号,通过支付宝快捷支付移走了大笔资金,作案过程如下:先找到移动运营商的技术漏洞,冒充10086发信息给王先生,催办其各项业务,并让其填写个人资料,然后利用王先生的个人信息注册支付宝账号,查找银行信息,将银行卡与已经注册的支付宝绑定,将快捷支付功能开通,最后,使用快捷支付方式与拦截的短信验证码划走了王先生账户内的10万元现金[2].
2.2法律风险分析。
2.2.1支付宝与客户间的法律关系:从当前的网络支付手段上看,支付宝与客户是一种契约关系,我国法律规定第三方支付存在吸收贷款业务,银行标准中有结算与贷款业务,但并没有独立贷款权利,并且最终由银行来完成支付宝支付功能,支付宝依附于银行开展业务,由此,客户与银行间存在法律关系,客户与支付宝之间存在契约关系,两者间存在权利与义务关系。犯罪嫌疑人盗用了王先生的个人信息开通支付宝,但王先生与支付宝并没有确立合同关系,并且两者契约关系最终没有成立。
用户注册支付宝过程中需要谨慎、科学,这样才能使客户信息更加可靠、安全,如果不是王先生本人注册的账户,也要经过本人授权。由此,用户首次注册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还要申请法律保护,这是保障个人财产安全的基本条件。
2.2.2银行与客户存在法律关系: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法律关系中,银行扣款缺失与客户间的合同依据,银行直接从用户账户中扣除支付宝支付的款项,不会去验证客户支付指令是否真实,也没有提前争取客户同意,就直接扣款,此交易过程银行与客户有合作协议但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一旦客户提出银行扣款并非本人意愿,银行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快捷支付风险的防控方法。
对于使用支付宝快捷支付的用户来说,同时也要对银行存放的资金加强管理,提高风险防控的力度,比如,开通短信验证功能、开通电子银行查询功能,以明确资金流向,对以后资金监控与取证提供重要凭证。与此同时,注重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鉴于互联网中存在很多漏洞,会为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由此,需要不 断 提 高 自 己 的 防 范 意 识,提 高 辨 别 真 假 信 息 的 能力[3].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快捷支付已经成为一种最新型的电子支付方式,与客户便捷、可靠的支付需求相适应,也是决定市场价值的重要因素。但这种方式在支付上依然存在很多风险,对银行的业务流程与风险防控提出了更高要求。鉴于快捷支付等同于第三方机构代扣业务,也会产生上述风险,除了加强安全验证以外,还要在法律层面进行完善,与银行签订客户身份验证与授权扣款协议,保障客户账户安全。
结束语:
本文主要对支付宝快捷支付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分析,可见,第三方作为一种新型支付方式,即使在法律上、资金上存在风险,但这种交易模式方便、及时、成本低,成为全球性电子商务发展新走向。由此,加强法律风险防范、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