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方支付的产生
电子商务活动的核心是交易,即资金和商品(或服务)的交换。通常来说,一般的交易活动应遵循的原则是等价和同步。同步交换,就是交货与付款互为条件,也是等价交换的保证。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现货商品的面对面交易,同步交换容易实现,但电子商务活动中,由于交易商品或服务的流转和验收需要过程,物流和资金流的异步和分离的矛盾不可避免,同步交换往往难以实现。
而如果采用异步交换,即先付款后收货,或者先收货后付款,其中一方容易违背道德和协议,破坏等价交换原则,故先履行交易的一方往往会受制于人,陷入被动、弱势的境地,承担风险。
电子商务交易双方互不认识,信用如何,支付问题曾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之一。为了确保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等价交换,需要遵循同步交换的原则,这就要求支付方式应与交货方式相匹配,因此可以采用过程化分步支付方式。
过程化分步支付方式适应了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商品流转验收的过程性特点,款项从启动支付到所有权转移至对方不是一步完成,而是在中间增加中介托管环节,由原来的直接付转改进到间接转移,业务由一步完成变为分步操作,从而形成一个可监可控的过程,按步骤有条件进行支付。
这样就可以使资金流适配商品物流进程达到同步的效果,使支付结算方式更适应电子商务的需求。
为迎合同步交换的市场需求,第三方支付应运而生。第三方是买卖双方在缺乏信用保障或法律支持的情况下的资金支付“中间平台”,买方将货款付给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第三方提供安全交易服务,其运作实质是在收付款人之间设立中间过渡账户,使汇转款项实现可控性停顿,只有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才能决定资金去向。
第三方担当中介保管及监督的职能,并不承担什么风险,所以确切地说,这是一种支付托管行为,通过支付托管实现支付保证。
2、第三方支付的概念
所谓第三方支付,就是通过与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各大银行签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第三方机构可以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本身,也可以是非金融机构。在由金融机构第三方进行网络支付时,用户银行卡号和密码等敏感信息只在持卡人和金融机构之间传输,降低了因通过商家或其他机构传输而导致的风险。
当第三方是除了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具有良好信誉和技术支持能力的机构时,支付行为也可以通过这样的非金融机构第三方在持卡人和银行之间进行。第三方机构需要与各个主要银行之间签订相关协议,使得第三方机构与银行可以进行某种形式的数据交换和信息确认,同时,为了保障交易信息安全,非金融机构第三方需要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并通过安全性检测及资格认证。
3、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付类型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付类型主要分为如下两大类。
(1)快捷支付
快捷支付指用户购买商品时,不需开通网银,只需提供银行卡卡号、户名、手机号码等信息,银行验证手机号码正确后,第三方支付发送手机动态口令到用户手机号上,用户输入正确的手机动态口令,即可完成支付。
如果用户选择保存卡信息,则用户下次支付时,只需输入第三方支付的支付密码或者是支付密码与手机动态口令即可完成支付。
例如,申请支付宝快捷支付的步骤是:①需要带着自己户名的银行卡去银行办理“预留手机号码”的业务;②申请开通,登录自己的支付宝账户,申请快捷支付,填写真实的个人资料,将预留了手机号码的银行卡号和手机号填入,然后单击“同意协议并开通”,这样就成功开通了支付宝快捷支付。
(2)账户余额支付
目前,很多第三方支付平台使用账户余额支付的方式,如支付宝、微信支付、快钱等。账户余额支付的特点是不需要频繁输入银行卡的账号和密码,因此比较安全,但是抵抗假冒网站和账户欺诈的能力比较低,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使用账户余额支付需要经历两个过程:充值过程和实际支付过程。完成实际支付的前提是账户中必须有足够的资金,当资金余额不足以完成支付时,可以向账户充值以完成支付。通常,充值过程与实际支付过程是相对独立的,完成充值的用户不一定马上就进行支付,而进行支付也不需要每次都预先充值。
使用账户余额支付可以避免银行卡号在互联网中传输的危险。账户在银行卡账号和互联网之间形成了一个隔离层。支付服务器有时候会发送邮件或短信等账户信息给用户,这些信息的存在导致了账户欺诈的产生,一些不法分子冒充支付服务商发送信息给用户,骗取用户的账号、银行卡等敏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