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发展中自由和安全要兼顾
添加时间:2017-10-14 10:03
纵观人类的发展历史,金钱的使用贯穿着人类发展的始终。伟大的革命导师马克思在其着作《资本论》中曾经写下“金银天生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生就是金银”的名句。
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进入移动支付时代,悄然之间,我们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革。我们享受着移动支付的便利与自由,但由此而带来的个人数据与隐私安全隐患,又深深困扰着我们。
在安全与自由之间,我们该如何选择?
货币是自由的源泉?
根据传统政治经济学的观点,货币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货币是跟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伴随着交换产生的。在最初的时候,由于大家互不信任,都不愿意用自己辛苦劳动得来的成果去交换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所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人类都是通过“以物易物”的形式实现商品的交换。
直到生产力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之后,人们之间产生了一定的信任,并且相信我用于交换的那一小块金属可以让我在市场上购买到与我卖出的东西等值的商品,这个时候真正意义上的货币才产生了。
这事实上是一种十分难得的契约行为。当人们拿着钱去买东西的时候,他们相信卖东西的人会愿意接受这个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这是因为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对于货币有着自己的信心。买方承诺自己买东西的钱真实,卖方收到了钱,也就有义务向买方提供商品和服务。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有精神活动才是人类得以进行货币交换和商品买卖的核心。也因此,我们才能够把货币理解成为契约、信用、信心这些人类市场经济所必需的要素。着名经济学家哈耶克曾经在其名着《通向奴役的道路》一书中明确写道 :货币是人类发明的最伟大的自由工具之一,只有货币才会向穷人开放。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货币已成为最为自由的一种交易方式。
移动支付的“安全”属性。
不可否认,现金作为货币的重要载体,在使用过程中也会导致各种不法现象的发生,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风险。
小额现金,在日常的使用中极易遗失,也非常容易被盗 ;大额现金则是大多数非法地下交易、贪污受贿交易的标的。
而从卫生的角度来说,现金由于长时间的流通,表面极易留存大量的病菌,成为人类患病的重要传染源。
面对着现金使用的种种不便,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发现,我们所谓的金钱交易在很多时候就是一种符号的交易,是一种双方基于互信层面的交易,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把这个金钱符号印制到纸上成为纸币,也可以通过写到商业银行的票据上成为支票,那么,我们同样也可以把这个信息存储到银行卡里面,乃至于存储到手机里面进行交易。从而就出现了电子化的移动支付方式。
电子化的移动支付之所以得以盛行,是有其必然性的。
一是移动支付的安全性。
相比于现金交易,广义的移动支付只需要刷一下卡、碰一下手机或者扫一下码就能够轻而易举地完成支付过程。
甚至在很多小额支付场景之中连密码都不需要使用,可以用更高科技的指纹等特殊身份验证方式来完成支付,从而实现了支付的安全便捷,乃至延迟支付。
例如,在使用网约车的过程中,乘客完全可以先下车,稍后再完成支付。
二是移动支付的数字化价值。
当今社会是一个大数据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一切消费者的行为都可以数据化。通过这些行为数据,能够极大地挖掘消费者的价值。例如,我们使用的社交软件具有最大的情感价值,消费和支付则具备最大的商业价值,所有的消费行为,都会成为大数据分析的重要素材。
三是移动支付对于抑制犯罪的积极作用。
由于大多数人都使用电子支付,对于小额现金的盗窃抢劫就变得没有意义,而大额的资金流动则可以通过加强监管来约束。2016 年年底,为打击黑钱交易,印度突然宣布废除市面上流通的 500 卢比和 1000 卢比高面值货币。
欧洲央行为了对抗欺诈和黑钱交易,也曾经提出过废除 500 欧元面值的纸币。
在移动支付高度发达的国家,银行卡支付和手机支付几乎完全可以替代现金交易,从而让一般人使用大额现金的机会极少,监管层自然也就能够更加有效地控制货币市场了。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移动支付或将成为最安全的生活方式之一。
自由还是安全?
然而,就在我们反复宣扬移动支付的安全性的同时,移动支付对于自由的影响,却始终困扰着我们。
在移动支付时代,即使我们仅仅是用微信发个红包,哪怕这个红包的金额仅仅只有 0.01 元,这笔交易信息也会通过运营商的网络,传递到大量的服务器之中,甚至通过无线电信号发射给了全世界。
在这个巨大的信息交换网络中,大量的企业和公司相互协作配合,对我们每一次资金活动数据进行分析挖掘,再用这些数据特征来进行个性化推送和营销,其精准程度往往令人惊叹。在这个巨大的信息交换网络中,人与人之间只有数据,没有隐私。
前不久,支付宝在将蚂蚁花呗更名为花呗时,在新的花呗协议中,就要求消费者向服务商提供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及个人的资产信息、履约信息、日志信息,还有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服务信息,如果再加上日常支付信息的话,消费者将会在服务商面前无所遁形。只要服务商愿意,消费者的隐私根本无法保护。
那么,我们到底是应该考虑自由还是追求安全?
思想家卢梭说过 :“对个人的绝对自由,就是对他人的绝对伤害。”所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在进行移动支付的时候,交易数据不该由单独的一个机构来掌控,而应该由国家或者公权力来掌控,只有以国家信用背书,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个人的信息安全。
我国的移动支付道路还任重而道远,需要政府更多地加入到移动支付市场的建设当中,尤其是对于信息数据传输的控制,只有当数据从单个机构转移到了政府公权力的手上,才有可能实现隐私安全和支付自由间的和谐与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