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第三方支付的风险与解决策略
添加时间:2017-08-29
一、网络第三方支付存在的主要风险解析。
1.技术风险。
第三方支付依托于互联网,由于是通过互联网输送数据和服务,隐含一定的技术风险,技术性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应用系统的稳定性、系统运行的安全保障、硬件系统运行的可靠性等。特别是近几年,有关于技术性的风险事故发生不在少数,比如网络银行被盗事件。而当今提供网络第三方支付的平台大都是跟多家银行的网络银行接口,所以,如果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系数不够高、技术不足够保障,很大可能就会使用户的权益受到损失,而这更会波及到支付平台上的所有银行,对更多机构和行业造成较大的冲击。
2.在途资金风险。
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方兴未艾,它还没有跟传统的支付系统一样有着成熟、完善的防范风险的体制,其“在途资金”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和用户会造成一定的风险。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①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针对于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卖方和平台本身。 众所周知,资金的周转效率可以决定一家企业的生死。一旦第三方支付平台无法提供有效的资金安全保障或者延迟付款,部分商家就会出现资金回收周期过长,资金短缺的状况,从而影响商家的发展。
②安全性风险。安全性风险主要针对的是用户滞留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资金。 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利用滞留在其平台的“在途资金”进行投资,为自己谋取最大的利益。但是我们都知道投资有风险,这部分“在途资金”必然要承受市场风险所带来的压力,所以客户的资金并不能得到十分安全的保障。并且这部分在途资金并没有得到一定的利息支付,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客户的潜在利益全都被平台所利用。
3.政策风险。
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国家所颁发的政策法规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关的政策法规:一方面,会规范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体制;另一方面,也会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 从 3 月份央行《关于银行卡预授权风险事件的通报》 这一个整顿政策可以看出政府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大力支持, 致力于为其创造良好的环境。 央行出手是要遏制住第三方支付平台野蛮生长的现状,使行业有序发展,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竞争的激烈以及监管的完善,第三方支付也将面临整顿洗牌和改造升级,所以,第三方支付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政策风险。 面对政策风险,第三方支付更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进行升级改造,使其符合国家政策要求,适应社会发展,顺应现代潮流。
4.法律风险。
国家为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采取了相对宽松的政策和措施,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力度较弱,以防阻碍其进一步发展。但是,由第三方支付所引发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其风险逐渐显现。 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的风险。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一个虚拟的网络平台,在这些平台中,大部分都是直接经手和管理来往资金,直接支配大量交易款项就很有可能会出现越权调用交易中资金的现象。 没有了有效的流动性管理机制,就可能产生一系列风险。
②资金以及数据安全的风险。 作为资金的占有人,第三方支付平台只具备对资金的保管义务而不具备对其的所有权。资金沉淀容易在交易过程中产生,而第三方支付企业可以利用这笔资金来进行投资或其他获利活动,一旦投资失败那么将会给客户带来巨大的损失。在交易过程中,客户还会填写自己的私人信息,如果第三方支付服务器数据库被入侵, 用户的账号信息就会泄露,产生数据风险。
③网上洗钱的风险。 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或者转账时,客户可以匿名将资金余额方便地转入虚拟账户。这一方式使得虚拟账户无法存取现金的限制被打破,资金的源头还得到隐藏,使资金无处可寻,为非法金融犯罪分子提供了犯罪通道。
5.市场风险。
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中存在着多种市场风险。利用波特五力模型来分析这五种力量,可以清楚地看出行业利益关系、竞争环境以及企业将面临的市场风险:
①客户流失的风险。目前大多数客户对于第三方支付认识比较有限,第三方支付还未能走进家家户户,对于平台上出现的差错,客户很容易失去支付的信心,从而产生客户流失的风险。
②潜在进入者的风险。商业银行可以凭借自身优势进入这个领域,电子商务运营商出于利益的考虑也可能开放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功能,这样一来,第三方支付企业就会面临潜在的威胁。
③银行是否合作的风险。 银行作为金融关口,是一种严密性与安全性极强的机构。第三方支付能够顺利进行最基础的条件必是银行同意合作。 若银行政策发生改变,不与第三方建立接口服务,那么第三方支付平台则无法提供支付功能。
④替代品和一些其他企业竞争的风险。不管处于同行业还是不同行业的两个企业, 都有可能会因为生产出互为替代品的产品,从而产生双方相互竞争的现象,这种互为替代品间的竞争会以各种形式影响着企业的战略方针。
⑤行业内现有企业的竞争风险。当下以支付宝作为领头羊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已萌生出越来越多的配套完善的其他平台。而许多平台的性能、便捷性、安全性能够很好的吸收已有支付平台的优点。 在顾客多方面考虑下,支付平台也有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二、网络第三方支付风险的控制建议。
网络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加强风险防范。 以下将对其风险的控制提出一些合理的的建议:
①从技术风险的管控层面上看:一方面,可建立及完善网络第三方支付系统的安全性测试体系。 第三方支付系统应用广泛,故其系统的安全性是非常重要。安全性测试技术既包括根据明确定义的性能指标进行的测试, 又包括一些非书面解释进行的测试。 全面建立并完善各方面具体的性能指标的安全性测试体系,根据得到的数据,再得出具体对应的改善方案,使系统安全性更强,降低因技术风险带来的事故概率;另一方面,要扩大宣传力度,提高用户安全防范意识。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技术风险的防护上面对着严峻的考验。 所以,建议支付平台可以提供网络安全信息服务,向使用者宣传网络安全方面和相关防范的知识,主要包括以下三点:其一,提示用户保护好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密码、支付登陆密码等重要个人信息,防止发生泄漏;其二,提示用户防范诈骗、钓鱼等网络犯罪行为,将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作为普及知识向用户灌输;其三,帮助用户培养好的支付习惯。加强支付用户的安全意识,在不同的层面上,减少一定程度的技术风险。
②从在途资金风险的管控层面上看,首先,需要进一步强化对网上支付活动的监管力度。 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虽势态迅猛,但是各个平台机构却是良莠不齐,需要在结合电子支付的实际性背景下,进一步科学地完善相对应的制度规则,并且将其纳入法律体系的框架之中, 使得网上支付活动能够得到相应的法律保障, 也防止支付机构为网络新型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净化网络支付环境;其次,要充分保障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在途资金的安全性,这就需要明确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当前经济发展中的地位。 我们要找对发展的方向,结合实际对第三方支付结算周期上限能进行合理化的规定,在途资金的结算周期长短,事物的利益和整体效率水平的提升通过这些方面进行科学有效的处理,就能对各方的竞争带来良性互动;最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在途资金的监管。先要明确在途资金的来源以及去向,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力度,避免使第三方平台成为非法资金转为合法资金的渠道。除此之外还要完善相关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方面的问题,在加密技术方面进行有效加强,通过应用安全数字证书,将网络安全上升到更加安全的层次。
③从市场风险的管控层面上看,第三方支付平台是时代要求下的产物,要若干支付平台中站住脚,增强市场粘度,增强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必须做到。 首先,加强与银行间的业务往来合作,提高自身在支付平台上的有关业务的优惠程度;其次,需要了解金融业和电子商务的知识,增强服务意识;最后,需要完善技术引进创意,降低安全风险。
④从政策风险的管控层面上看,要加强行业自律,发挥监督作用。 一方面,成立第三方行业协会:首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制定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服务标准和纠纷解决制度,受理投诉制度,加强对自我的管理以防范政策风险;其次代表第三方支付机构向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诉求,解决发展中形形色色的问题;最后,要注意积极地协调政府、金融机构及其有关主体之间的关系,积极与其他支付行业协会交流互动,汲取有效经验以促进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还要不断地与时俱进,坚持升级和改造。 这就要求加强与国际间的合作,取长补短,精益求精。 外国的金融业发展得比较早,到目前也有比较完善的体系,我国应该多学习和借鉴那些发达国家的宝贵经验,增加学术交流的机会,引进外国先进的体系和有效的制度,加强国家间的企业合作,严格监管金融业的发展,注重融会贯通和创新改造,为我国的金融发展注入新鲜的活力。
⑤从法律风险的管控层面上看,需要行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规范,提高法律效益层次。 首先,要明确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制定一系列完整全面地规范、监管、惩治机制。最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信息披露指引》,第三方支付机构也被列入名单,这份文件明确了其作为金融类机构挂牌的主体地位,很大程度上完善了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此外,还要加强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建立责任追责机制,配合监管制度,完善对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机制;其次,积极防范支付风险,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建立第三方支付市场客户保护机制。 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配合央行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和客户信息保障制度,建立网上交易数据保存记录的完整机制,以此来规范认证程序,保护客户信息,加强账户审查,实行备案监管,切实维护客户的隐私和资金安全;最后,依法打击犯罪分子。 通过制定有关惩罚犯罪分子的法律,严格打击利用第三方支付工具进行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内部控制,形成行业内部的风险控制和行业约束机制。人民银行还要发挥自身影响,严惩违规企业,引导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