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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系统的建设及特点

添加时间:2017-08-25
  一、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实施背景。
  
  (一)代理行和清算行模式的推出。
  
  2009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陆续推出一系列政策,便利人民币跨境贸易投资和使用,通过“代理行模式”和“清算行模式”等方式支持人民币跨境支付业务。在代理行模式下,境内代理行直接接入大额支付系统,境外参加行通过在境内代理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进行人民币跨境和离岸资金清算。在清算行模式下,境外客户需要通过人行指定的境外清算行进行清算,港澳清算行直接接入大额支付系统,其他清算行通过其总行或境内分支机构接入大额支付系统,所有清算行以大额支付系统为依托完成跨境及离岸人民币资金清算。目前人民银行在境外20个国家和地区指定了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具体包括港澳台地区、新加坡、伦敦、法兰克福、首尔、巴黎、卢森堡、多哈、多伦多、悉尼、吉隆坡、曼谷、智利、匈牙利、约翰内斯堡、阿根廷、赞比亚、瑞士、纽约等。以上两种模式的跨境及离岸人民币清算,均需通过RCPMIS向人行报送账户及交易信息,供监管机构对业务进行分析、管理。
  
  (二)现行清算模式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长久以来,无论是代理行模式还是清算行模式,在清算效率、合规监管等反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无法支持业务的长期、快速发展。
  
  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标准不兼容,支付流程不顺畅。原有跨境支付交易是在境内大额实时支付系统跨行交易基础上做的简单改造,无法兼容SWIFT支付标准,需商业银行进行标准转换,在转换过程中易造成信息丢失,并形成大比率的交易落地人工处理,极大影响了业务处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相对人民币跨行和外币跨境业务,跨境人民币的查询查复比率一直居高不下。二是清算路径长,账户分散。清算业务的效率很大程度取决于清算主体的集约化程度,如清算主体均在统一的平台或支付体系内,则支付的效率和质量将得到有效保证。跨境人民币的两种模式,特别的代理行模式,清算账户散落在不同代理行或支付体系中,无法形成集约化效应,清算效率低下。三是信息报送自动程度低,不够全面准确。由于清算主体不在统一的支付体系中,因此,交易信息只能由各商业银行自行申报,由于申报的信息量较大,涉及不同口径,大部分商业银行仍采用手工申报的方式,效率低,准确性差。
  
  以上问题造成跨境支付业务整体清算效率较低、清算成本较高、监管难度增加,成为制约跨境支付业务发展的关键痛点。
  
  (三)快速增长的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需求。
  
  2011年至2015年,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各项政策相继出台,跨境人民币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根据SWIFT的统计,2011年末人民币跨境支付额在全球各币种中排名第17位(占比0.29%),2015年底已经成为中国第二大跨境支付货币和全球第四大支付货币。
  
  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需求迅速增长,对金融基础设施的要求越来越高,整合现有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渠道和资源,建立安全、稳定、高效的人民币国际清算系统,提高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效率,满足全球各主要时区人民币业务发展的需要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系统的建设及特点。
  
  为解决跨境人民币支付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2012年人民银行启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建设。一期的实施目标为采用实时全额结算方式,为跨境贸易结算、跨境投融资和其他跨境人民币业务提供清算、结算服务。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系统的运行机制主要借鉴了纽约清算所美元清算系统 (CHIPS)的成功经验,参考CHIPS与美联储清算结算系统(FEDWRIE)的交互关系,形成了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在大额支付系统开立清算账户,依托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完成日初注资和日终结算,日终账户清零的结算机制。参加行可利用在大额支付系统已有账户进行资金的注入和调整,极大便利了系统的整体实施和推动。
  
  在参与者结构上,同样参考CHIPS系统,设置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两类参与角色,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为每个参与者分配系统行号作为其在系统中的唯一标识。直接参与者是指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开立账户,可以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直接接收和发送报文的机构。间接参与者是指未在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开立账户,委托直接参与者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办理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业务的机构。
  
  在支付场景和流程上,当境外客户向境内客户支付时,境外间接参与行以SWIFT报文将支付指令发送境内直参行,直参行借记其在直接参与行开立的清算账户,再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将人民币汇至境内客户的开户行。境内客户向境外客户支付时,则先通过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清算,再由直参行贷记间参行在直参行的代理清算账户,并通知间参行解付客户。
  
  2015年10月8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一期)在上海上线运行,基本实现了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规划的基础功能。系统在结算方式、处理模式、报文标准、运行时序和接入渠道方面具备以下特点。结算方式上,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 采用实时全额结算方式处理客户汇款和金融机构汇款两类业务,安全高效。参与者一点接入,集中清算业务,缩短清算路径,提高清算效率。标准上,采用国际通用ISO20022报文标准,采纳统一规范中文四角码,支持中英文传输,在名称、地址、收费等栏位设置上更有利于人民币业务的自动处理;报文设计充分考虑额与现行SWIFT MT 报文的转换要求,便于跨境业务直通处理并支持未来业务发展需求;与国际接轨,采用全球唯一标识BIC码作为参与机构行号标识,兼容未来全球法人机构识别编码(LEI),清算路径清晰简洁,可拓展性强,有利于全球推广。运行时序上,运行时间覆盖亚洲、欧洲、大洋洲等人民币业务主要时区,缩短因时差因素行成的资金在途时间。接入渠道上,为境内直接参与者提供专线接入,更加安全可控。
  
  三、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建成对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意义。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建成是我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里程碑事件,标志着人民币国内支付和国际支付统筹兼顾的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成功运作,有利于形成统一、高效的人民币清算体系,为人民币“走出去”提供一条高效、快捷的通道,有助于提升其他国家持有人民币、以人民币结算的意愿。结合“一带一路”、亚投行、金砖银行等国家战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用人民币直接到境外投资提供了便利和有效的基础支撑。
  
  四、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二期展望。
  
  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一期实现了大部分基础功能,系统的安全性、清算效率均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但在结算方式、业务种类、运营时间等方面仍有提升和发展空间,希望二期予以完善。
  
  在结算方式上,目前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仍采用全额实时结算方式,需参与机构存放足额的备付头寸。应尽快借鉴CHIPS系统,引入混合结算方式,开发高效的轧差算法,提高系统对业务队列的处理能力和对资金头寸的利用效率,降低参与者的流动性成本。在混合结算方式下,进一步研究推出日间信用限额的设定和使用,通过给直接参与者提供双边、多边的信用透支额度,进一步减少清算业务所占用的资金额。
  
  业务种类上,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除了能够进行客户汇款、资金调拨等清算业务外,也应支持保函、托收、信用证等信息传递和确认业务。
  
  同时,尽快推进与清算所、债券登记结算公司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连接,支持金融市场类业务的清算。
  
  在运营时间上,需进一步延长清算运营时间,以更好的覆盖欧洲和美洲时区清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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