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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业务比较及其合作

添加时间:2014-06-24
  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都是支付体系中重要的支付服务提供者,两者都拥有各自的比较优势,业务相互渗透,既有交叉,又互为补充,既有重合,亦难免冲突,因此需要从现在就加强自身建设才能在将来获得更大的发展。
  
  一、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的竞合之路及面临的新挑战。
  
  随着电子支付市场的快速发展,支付机构与银行机构的关系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两者由最初的完全合作逐步转向了竞争与合作并存的状态。随着支付机构的不断发展壮大,其对银行机构的竞争会进一步加剧,从最初的网上支付到后来的 POS 收单,支付机构的客户群、业务类型,与银行的重叠范围日益增加,在许多方面对银行业务产生影响,二者在竞争中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一)支付机构和银行机构的竞争中,银行机构面临的新挑战。
  
  1.支付机构对银行机构的支付结算市场份额进行抢占,替代了大量中间业务。一是支付机构对银行的结算、代理收付等中间业务以及电子银行产生的中间业务形成了明显的挤占效应。支付机构虽然没有拥有实体账户,但已形成相对独立、与银行功能类似的结算账户体系,部分支付机构能为企业客户提供大额收付款、多层级交易自动分账和一对多批量付款等各种资金结算产品;用户注册支付机构账户后,即可通过互联网、手机等终端完成账户资金的转移支付,许多功能与银行网银的功能并无明显差异。
  
  2.支付机构对银行机构的金融脱媒趋势,减少了银行机构的业务收入。从腾讯财付通联手微信与招行“手机钱包”同一天发布在支付领域上“撞车”,到平安、阿里巴巴、腾讯三个“马总”尝试卖虚拟保险,银行、互联网企业、第三方机构在网络支付上的圈地运动日酣。绕开银行系统独立解决支付问题成为支付机构间敏感又心照不宣的“尝试”.支付中介脱媒的挑战已经越来越大:其一是第三方支付跑马圈地,例如支付宝、财付通,通过二维码收款、摇一摇转账、音频接口刷卡器等实现了脱离银行体系的商户端收款和用户端付款功能;其二是目前给与券商的一些新政策,券商账户消费支付来势汹汹;此外国外流行的个人之间 P2P 的支付模式以及新兴的支付技术正在崭露头角,比如谷歌钱包(Google Wallet)等模式渐向国内渗透,这些都会带来支付账户未来主导权之争。
  
  3.支付机构分流了银行机构的部分客户资源,冲击了银行业市场现有的格局。支付机构拥有庞大的客户数量,且一旦建立关系,便会产生较强的客户黏性。随着支付机构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就会对银行机构形成一定的挤压空间和威胁。比如,巨大的沉淀资金和庞大的客户群不仅为支付机构提供了巨大的业务潜力和盈利空间,还使支付机构在今后与银行机构的竞争中占据越来越强的话语权和博弈筹码,致使银行机构有可能退变成支付机构的基础服务商,难以占领支付产品的高附加值领域。
  
  (二)支付机构和银行机构的竞争中,支付机构面临的新挑战。
  
  支付机构的独特优势使其在短时间内得到蓬勃发展,然而,其在产品竞争、盈利模式、资金、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和挑战也逐渐凸显出来。
  
  1.无序竞争问题。部分支付机构存在管理混乱、违规经营、恶性拼抢市场、冲击正常支付秩序等诸多问题。例如:有些机构从谋求自身利益出发,未经严格审查,就把银行提供的代扣接口开放给二级商户;个别支付机构未经客户授权,把客户信息挪作他用,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和客户信息泄露隐患;还有些支付机构对二级商户出租通道的管理疏于监控,被动为非法目的资金转移提供便利等等。
  
  2. 资金沉淀问题。支付机构作为资金划出方和资金收到方之间的纽带,由于客户之间资金划出和资金收到的时间不一致,从而使得总有一部分资金在支付机构的账户中暂时停留。大量沉淀资金,一方面可能由于支付机构对于沉淀资金的不规范处理引致流动性问题;另一方面也增大了洗钱、套现、赌博、欺诈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3.数据安全风险。支付业务是依托网络和机器进行的,支付平台上保留大量的数据资料,数据传递通过相关人员的操作指令在短时间内迅速到达,一旦操作者不当操作,使用者的错误操作、错误的数据和指令将会迅速传递。
  
  二、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的趋同性、异质性比较及合作中的功能、定位分析。
  
  支付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主要是指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货币资金转移服务,与银行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和产品有区别,有联系;有业务趋同性,也有业务异质性。
  
  (一)趋同性比较。
  
  从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的功能分析,可以发现,二者有许多共同之处:都具有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信用创造、金融服务等功能,都从事货币资金转移中介服务,利用信息技术实现支付指令的交换和处理;都会产生资金集聚效应。
  
  
  (二)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的业务异质性比较。
  
  
  (三)支付机构和银行机构的合作分析。
  
  在整体上, 第三方支付体系与传统金融服务体系在主营业务、利润来源、主要服务对象和提供的服务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两个体系在发展意识、业务重点和利益诉求等多个方面并不存在冲突,尽管银行机构与支付机构存在较强的竞争关系,但也必须承认,二者之间的合作意义更大。
  
  一方面,支付机构对银行机构支付业务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在成本和交易费率方面,支付机构的统一接入服务减少了零售商户的成本,较好的充当了中间交易担保人的作用;二是在市场拓展方面,目前 C2C模式下,市场还不成熟,银行采取和支付机构合作培育市场的方式更为经济;三是在增值业务和整合营销方面,支付机构提供的平台可以拓展银行现有销售渠道,能够促进交易和激发银行账户的活跃度,带动中间业务收入增长;四是在产业链支付及客户化需求定制方面,支付机构的信息流有利于形成银行的供应链客户群和中小企业客户群,优化了银行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其针对性的创新服务,大大增强了零售商和消费者之间的黏度;五是从提供担保角度而言,支付机构的账户充值或者预付方式更适用于今天的电子商务模式;六是支付机构大额度的备付金,可成为银行吸收稳定存款的重要来源之一。
  
  另一方面,银行机构对于支付机构的快速成长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银行在资金安全和商业信用上都为其提供了较为坚实的基础服务。一是银行业以其完善的资金清算体系,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支付体系的有效运行。目前,银行已经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网关支付服务,在一些如代扣业务、授权业务等创新型产品领域,双方也有深入的合作。二是银行能够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备付金账户、归集客户沉淀资金,从而进一步完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信誉体系。
  
  三、探求银行机构与支付机构的竞争合作之策支付服务的市场巨大,市场潜力有待深度挖掘,在这一过程中,银行与第三方支付都具有各自的优势,只有相互弥补和配合才能充分开拓市场。未来的市场发展格局方面,银行依旧会在传统金融服务领域占据主导,而第三方支付将在网上支付等创新服务领域占据稳固市场,二者的核心市场和利益并不存在严重重叠和排斥。
  
  (一)银行机构业务发展策略。
  
  1.完善电子渠道建设,拓展备付金存管业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银行机构应进一步加大电子渠道建设,推出更多面对客户的新电子银行产品,充分利用现有的门户网站优势,打造自己的支付平台,拓展各类金融产品的销售渠道,给客户提供全方位打包的金融服务同时,银行机构应着眼长远利益,加大对支付机构的营销力度,扩大合作领域,积极争取支付企业的资金监管行身份,利用支付企业吸附资金的能力,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拓宽低成本负债来源。
  
  2.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加强与支付机构的合作,积极应对金融脱媒。面对支付机构的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银行不应一味强调监管套利而任由支付机构实现金融脱媒。建议采取的积极态度是:一方面,在电子支付领域共同遵循同一标准的对称监管和有序竞争的游戏规则;另一方面,在电子商务融资、数据挖掘、交叉营销和移动金融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以开放共赢和拥抱变化的胸襟,研究彼此商业模式的创新和融合,学习第三方开拓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取长补短,共同构筑平衡、健康的电子商务和移动金融生态圈。
  
  3.介入电子支付链,大力拓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拓展新客户群体。银行机构应对客户行业、规模、资金流进行细分,面向这些特定客户群进行产品创新,有针对性地开发出特定金融产品,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扩大了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提高银行综合收益和持续竞争力。在电子商务流程中,与支付企业积极合作,开展多种融资业务的优势,在充分合作的基础上为银行机构营销吸纳新客户,为资质良好的中小企业客户提供应链融资服务,达到“双赢”的效果。
  
  (二)支付机构业务发展策略。
  
  随着社会的发展,专业化分工更加专业,银行会做一些基础性的金融工作,而支付公司提供更多的是增值服务。支付公司和银行的关系是合作远大于竞争。可以说,第三方支付的发展与银行并不矛盾,二者可以“和平共处,共同竞放”.支付机构要想谋求更大的成长空间,还需进一步明确市场定位,做精做细优势业务,走差异化发展之路。
  
  1.进一步细分市场,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差别化经营。
  
  对于支付机构来说, 创新和效率依旧是其未来发展的根本,支付机构应该根据自身资源优势,形成细分的市场,避免同质化的竞争和价格战, 扩大与产业链其他机构合作的范围,强化自身的生存之本,可以与银行在个人理财、企业金融服务等方面加强双方的合作。
  
  2.加强技术安全合作,完善内控管理,加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一方面,支付机构可与高科技信息公司达成安全联盟,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另一方面,支付机构应加强消费者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明确规定发生不可抗力时,采取消费者资金保全措施等。
  
  3.严格备付金管理,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支付机构应严格备付金的管理,依照 2 号令要求,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转移备付金,不擅自或变相挪用客户备付金。同时,要根据自身经营战略特点,建立与经营范围、组织结构和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采用一定的方法估计和测定发生合规风险而可能导致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等相关风险损失概率和损失大小,以及对机构整体运营产生影响的程度,采取应对措施加以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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