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分类
网络支付系统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其进行不同的分类例如可以根据支付数据流传递的内容(传递的是指令还是电子货币)、开展电子商务的实体性质、支付金额的规模等不同的标准进行不同的分类。
(1)支付数据流传递的内容可分为两大类:类似于支付指令的支付系统和类似于电子货币转拨的支付系统。
(2)根据开展电子商务的实体性质可分为两类B2C型支付系统和B2B型支付系统。
(3)根据支付金额的规模分为微支付系统、消费者级支付系统和商业级支付系统三类。
2、网络支付系统的特点
对于一个实用的网络支付系统而言,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和特点:
(1)即时结算功能。这是网络支付系统最基本的功能,即让客户与商家感到快捷,这样才能体现电子商务的效率,发挥网络支付的优点。
(2)安全保障功能。网络支付系统在提供服务时,能够使用加密技术,对相关支付信息进行加密,以防未被授权的第三者获取信息即应能够使用数字签名和数字证书实现对参与各方的认证,以证实身份的合法性;防止支付欺诈应能够使用数字摘要即数字指纹算法确认支付信息的完整性,以保护数据不被未授权者建立、嵌入、删除、篡改、重放等,而是完整地到达接收者。
(3)信用评估功能。网络支付系统应能够向客户和商家提供有关的信用评估信息或以自己的信用提供相应担保,以便当出现支付纠纷时,保证对相关行为的不可否认性。可以用数字签名等技术来实现。
(4)方便易用功能。整个网络支付结算过程对参与各方特别对客户来讲,应该是方便易用的,手续与过程不能太烦琐。
(5)多边支付功能。网络支付牵涉客户、商家和银行等多方,其中传送的购物信息与支付信息必须连接在一起,因为商家只有确认了支付信息后才会继续交易,银行也只有确认了购物信息后才会提供支付。但同时商家不能读取客户的支付信息、银行不能读取商家的订单信息。这种多边支付的关系可以通过双重数字签名等技术来实现。
相对于传统商贸普遍使用“三票一卡一现”(支票、本票、汇票、信用卡、现金)而言,网络支付的主要特点是:
(1)通过先进准确的数字流传递来完成相关支付信息传输;
(2)使用的是最先进的通信手段;
(3)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经济的优势;
(4)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一致性网络支付,更容易保护买卖双方支付信息保护买卖双方不被冒名顶替。
3、网络支付系统的基本构成
网络支付的过程涉及客户、商家、银行、认证部门之间的安全商务互动,其基本构成如图1所示。
图1 网络支付系统的基本构成
客户:是指与某商家有交易关系并存在未清偿的债权债务关系一般是债务的一方。客户用自2拥有的支付工具来发起支付,是网络支付体系运作的原因和起点。
商家:是拥有债权的商品交易的另一方,可以根据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向金融体系请求获取货币给付。这个过程一般由商家的后台服务器来处理。
客户开户行:是指客户在其中拥有资金账户的银行,它在提供支付工具的同时也提供了一种银行信用。
商家开户行:是指商家在其中开设账户的银行,其账户是整个支付过程中资金流向的地方。商家把客户的支付指令提交给它的开户行后,就由开户行进行支付授权的请求以及商家开户行与客户开户行之间的清算等工作。
支付网关:是网与银行内部的金融专用网之间的安全接口,支付信息必须通过支付网关才能进入银行支付系统,进而完成支付的授权和获取。
金融专用网:是银行内部及行间进行通信的网络,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认证机构(CA):主要负责为参与的各方客户、商家、支付网关、银行发放数字证书,以确认各方的真实身份保证网络支付的安全性。类似于传统商务中工商管理局的作用。
除以上参与各方外,网络支付系统的构成还包括支付中使用的支付工具以及遵循的支付协议。网络支付工具常用的有银行卡、电子现金、电子货币等。支付协议(如SSL与SET协议),规定了网上支付过程中信息的流动规则和安全保护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