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AFC)系统不断尝试引入新型支付方式,满足乘客便捷的乘车支付体验。二维码支付有效解决了AFC系统存在的购票效率低、购票时间长、车票成本大、设备维护成本高等问题。将二维码技术和手机应用程序相结合,实现了仅凭手机应用程序生成的二维码即可直接“扫码过闸”,为乘客带来了便捷的出行体验。
1、二维码支付在AFC系统的应用
1. TVM购票
TVM除满足传统的现金购票,还可提供二维码扫码方式的非现金购票。当乘客选取目的站点及车票数量后,TVM根据乘客的订单信息,以二维码形式生成付款码并显示,乘客仅需打开手机移动终端“主扫”付款码并进行支付。支付成功后,TVM根据互联网票务平台反馈的支付结果进行车票赋值、出票处理。此功能被异地、临时中转、单次购买多张车票的乘客广泛使用。
2. BOM移动支付
乘客在乘车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各类车票事务,如售票(补票)、充值、超时(超程)、行政收入等。为了满足乘客的移动支付需求,BOM除了可完成传统的现金收款,还实现了二维码支付功能。BOM二维码支付采用乘客“被扫”的方式,即乘客在客服中心进行支付时,客服通过扫描乘客的付款码完成支付,当BOM收到二维码支付成功的反馈信息后,客服方可进行车票事务处理操作。
3. 云闸机应用
在“扫码过闸”乘车模式下,二维码电子票在手机移动终端以动态二维码形式展现,当乘客手机上的动态二维码通过云闸机上的扫描设备时,动态二维码电子票即是虚拟的一张专用车票,可完成读取、识别、认证及其他相关票务作业,实现乘客进/出站过闸及乘车扣费。
二维码作为一种新型的数字票种,使用前乘客需通过相关程序完成二维码电子票乘车凭证申请,“扫码过闸”后互联网票务平台根据行程匹配计算车费,再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扣费,将原有先购票后乘车方式改为先乘车后付费模式。
2、二维码支付中的问题
1. 设备与系统平台信息交互问题
TVM根据乘客订单信息生成的付款码,在TVM提交相应的订单信息至互联网平台、再到TVM出票过程中,进行着多次的TVM设备与互联网系统平台的信息交互,即TVM与互联网平台之间的订单信息交互、互联网平台与第三方支付平台之间的支付信息交互、互联网平台与TVM之间的支付结果与出票结果信息交互。
目前TVM二维码购票常见问题有:当乘客变更站点信息及购票数量后,出现相同订单编号但不同订单信息重复支付的情况;截屏付款码可进行非现场多次支付购票的情况;互联网平台对未收到TVM设备出票结果的订单,错误进行自动退款的情况;TVM设备发卡模块通信闪断,造成出票结果未反馈至互联网平台的情况。
BOM票务作业涉及的移动支付,在BOM提交相应订单信息至互联网票务平台、再到操作处理成功过程中,也同样进行着多次的BOM设备与互联网系统平台的信息交互,其中BOM移动支付结果与票卡处理结果的信息交互尤为重要。
目前BOM移动支付遇到的常见问题有:互联网票务平台未及时反馈支付结果前,BOM可进行写卡操作;BOM写卡过程中遇到操作失败,互联网票务平台不能发起自动退款。
2. 电子票使用与交易融对问题
乘客使用电子票乘车,首先要在手机程序里操作二维码申请,其次出示二维码进行验码过闸,联机生码验码操作需在网络及设备通信等相关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完成。
目前二维码过闸遇到的问题有:因地铁站厅网络信号不佳,造成无法生码影响乘客使用;因闸机终端脱机离线,无法对乘车码的有效规则进行及时验证;因离线交易延迟上传,造成乘客进/出站行程控制验证失败;互联网票务平台与ANCC系统交易存在差异。
3、完善二维码支付措施
目前,二维码支付在轨道交通票务作业中无行业标准规范,且各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在二维码支付业务上所采取的技术方案也各不相同,结合郑州地铁票务非现金业务规则及对账结算流程,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完善措施。
1. 完善二维码支付管理
出于减少车站现金使用、降低非现金结算费率差、杜绝恶意套取现金的目的,票务作业需办理退款时,钱款按原路径退回,即使用移动支付的退回原账户、使用现金的退还现金,非现金业务与现金业务不交叉退款。
乘客在TVM进行移动支付购票时,对于TVM上生成的二维码,首先应对其失效时间进行合理设置,确保二维码及时有效使用;其次当乘客支付成功后,应对其再次支付进行权限禁止,保障同笔订单的票务收益账实相符。如遇乘客变更订单信息或切换TVM购票界面,系统及互联网票务平台需及时执行取消相应订单的支付操作。
完善BOM移动支付的功能设置:一是互联网票务平台未及时反馈支付结果至终端设备之前,系统对下一步票卡处理操作不予支持;二是BOM写卡过程中若写卡失败,BOM提示客服进行重试或取消操作,取消操作后BOM向互联网票务平台发送失败通知,后台完成自动退款。
2. 设置系统组网的数据交互机制
随着互联网票务平台的加入,移动支付购票使处于轨道交通传统安全生产网络内部的自动售票和外部的互联网产生了必然的数据交互。订单创建、支付查询、交易撤销、出票结果等信息接口,要求系统间的数据交互应及时准确,可采取申请-应答交互方式或轮询方式,并对数据的有效性、完整性、准确性、重复性进行校验。
为保证交易完整性,互联网业务的AFC设备发生各种故障时,需生成相应的故障信息;针对问题订单、故障退款、失效交易等异常数据,平台需结合业务规则进行自动判定;同时,互联网票务平台完善对离线数据的收集,完成与AFC系统全量数据的完整传送,保障互联网票务平台与AFC系统的交易核对。
3. 加强电子票的业务技术控制
动态二维码电子票作为虚拟的可以乘坐轨道交通的专用车票,需遵循轨道交通车票的相关使用管理要求。扫码过闸的二维码防复制技术措施可有效实现一人一票制的管理,其进/出站的行程控制也可有效实现进/出站交易的完整匹配与后付费模式。
除此之外,BOM可通过与互联网票务平台联网,实现电子票的使用记录核查及补登等电子票业务处理需求,遵循互联网票务实名制安全注册要求并辅以信用消费机制,满足异常情况下的现场票务处置。
对于电子票的生码、验码方式,建议以双脱机为主,确保乘客通行受外部条件影响最小。移动应用App可在在线获取乘客授权数据后的一定期限内,支持离线情况下的脱机生码,减少因地铁站厅网络信号不佳或平台程序故障造成无法生码而影响乘客使用的情况。
云闸机支持在脱机状态下对乘车码的合法性验证,即离线状态下的闸机可正常运行,在不影响乘客通行效率的前提下,设备后台可同时自行进行连接验证,若连接验证成功,设备自动恢复在线模式;车站计算机系统收集并监视AFC终端设备的工作状态,并实时上传。云闸机在具备网络条件情况下,设备要辅以联机验证,以减少异常(重刷及单边)交易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