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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支付的概念、分类及发展现状

添加时间:2022-07-17

  1、扫码支付的概念及分类

  扫码支付一般指条码支付,条码支付业务包括付款扫码和收款扫码。付款扫码是指付款人通过移动终端识读收款人展示的条码完成支付的行为。收款扫码是指收款人通过识读付款人移动终端展示的条码完成支付的行为。

  条码支付是一种基于账户体系搭建起来的新一代无线支付方案。条码支付运营机构应用条码技术,向用户(包括商户与消费者)提供加密并带有账户、金额、付款方或收款方等信息的条码。用户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扫码实现支付指令传递;条码支付运营机构与受理商户实时或定期结算交易款项,从而实现收付款人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

  1.按条码的类型分类。

  扫码支付按照条码的类型,可以分为条形码支付和二维码支付。

  (1)条形码支付。

  条形码(bar code)是将宽度不等的多个黑条和空白,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排列,用以表达一组信息的图形标识符。常见的条形码是由反射率相差很大的黑条(简称条)和白条(简称空)排成的平行线图案。

  条形码可以标出物品的生产国、制造厂家、商品名称、生产日期、图书分类号、邮件起止地点、类别、日期等许多信息,因而在商品流通、图书管理、邮政管理、银行系统等许多领域都得到广泛的应用。

  (2)二维码支付。

  二维码(2-dimensional bar code)又称维条码,常见的二维码为QR Code(quick response code),是近几年来移动设备上流行的一种编码方式,它比条形码能存储更多的信息也能表示更多的数据类型。

  二维码是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平面(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记录数据符号信息的;在代码编制上巧妙地利用构成计算机内部逻辑基础的0、1比特流的概念,使用若干个与二进制相对应的几何形体来表示文字数值信息,通过图像输入设备或光电扫描设备自动识读以实现信息自动处理。

  它具有条码技术的一些共性:每种码制有其特定的字符集、每个字符占有一定的宽度、具有一定的校验功能等。同时还具有对不同行的信息自动识别及处理图形旋转变化点的功能。

扫码支付

  2.按支付指令的发起方式分类

  扫码支付按照支付指令的发起方式可以分为主扫模式和被扫模式。

  (1)主扫模式。

  主扫模式即付款扫码,是指付款人通过移动终端读取收款人展示的条码来完成支付的行为。在主扫模式下,商家可把收款账号、商品编码、商品价格等交易信息汇编成一个二维码或条码,并印刷在各种报纸、图书、杂志、广告等载体上发布,用户通过手机客户端扫描商户端生成的二维码或条码,便可实现与商家支付指令的传输与交易资金的结算。

  在技术层面,二维码作为开放的编码方式,只提供信息的承载功能,易被复制和算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使之包含木马病毒,用户扫描后移动设备会自动下载木马程序引发信息泄露、短信被截、存款被盗等事件。

  (2)被扫模式。

  被扫模式即收款扫码,是指收款人通过读取付款人移动终端展示的条码来完成支付的行为。在被扫模式下,用户手机端基于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生成付款二维码或条码,商家使用扫码枪或其他扫码终端扫描用户手机端二维码或条码以实现支付指令的传输,用户就发起的支付指令在手机网络支付应用端输入支付密码或其他验证指令以此完成支付指令的传输与交易资金的结算。

  此种模式下,虽然二维码是即时生成的,有相应的有效期,一定程度上避免被篡改的可能,但是如果手机遗失或者被盗取,他人解锁手机后即可使用条码支付,与条码支付绑定的资金账户存在被盗用的危险。

  3.按条码的有效性分类

  扫码支付按照条码的有效性,可以分为静态条码支付和动态条码支付。

  (1)静态条码支付。

  静态条码就是长期不变有效的条码。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便利店、烟店,甚至是流动车、地摊、出租车上等都贴有这种静态条码,只要拿出手机扫码一下就可以完成支付交易。但是静态密码存在着很大风险性。比如容易被不法分子伪造覆盖换成自己的收款条码,或者通过截屏、偷拍等手段盗取支付凭证等。

  (2)动态条码支付。

  动态条码是指在使用条码收付款时,手机电子屏上的动态条码。动态条码是更新的,不容易被替换盗用。比如让商家扫描我们的条码的支付形式,就是动态条码。相较于静态条码支付,使用动态条码支付更安全。

  2、扫码支付的政策环境与发展现状

  1.扫码支付的政策环境

  2014年3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发布《关于暂停支付宝、财付通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暂停支付宝、财付通的条码(二维码)支付等面对面支付服务,并要求支付宝、财付通将有关产品详细介绍、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等情况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当时基于支付安全角度考虑暂停主要基于主扫模式的条码支付。此后,随着市场主体及业务模式的改进主要市场参与机构开展的被扫模式的条码支付仍在不断探索。

  2015年12月28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发布。《管理办法》就网络支付业务范围的定义明确指出:“网络支付业务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通过计算机、移动终端等电子设备,依托公共网络信息系统远程发起支付指令且付款人电子设备不与收款人特定专属设备交互,由支付机构为收付款人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活动。”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明确付款人电子设备需要与新型受理设备进行交互的业务,目前仍处于研究和探索阶段,相关配套技术和安全标准有待根据业务实践持续检验和完善,《管理办法》不将此类支付方式纳入规范范畴。这为基于付款人与收款人电子设备或特定专属设备交互的条码支付的创新探索预留了一定的政策空间。

  2016年下半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条码支付自律规范》(征求意见稿)、《条码支付技术安全指引》(征求意见稿)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等相继发布,为条码支付发展开启了新阶段。

  2017年12月27日,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银发[2017] 296号),围绕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强调了条码支付的业务资质要求,重申了清算管理要求,要求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规范条码生成和受理,加强商户管理和风险管理。并配套印发《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试行)》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规范(试行)》(银办发[2017] 242号发布),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二维码支付

  2.扫码支付的发展现状

  虽然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基于安全性考虑叫停条码支付,但市场参与者并未真正停止线下扫码支付业务的布局,只不过改为以被扫模式为主。此后,支付市场发展出集成了微信支付、支付宝、京东钱包、百度钱包、QQ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用于线下收单的聚合支付类条码支付产品,相应业务模式正在快速发展。

  以支付宝、财付通的条码支付为例其业务已经覆盖了商业支付(用户向商户付款)和社交支付(用户之间转账)等多种支付场景以轻量化、小额便捷为特点,在保障用户交易安全的基础上,为用户和商户提供了便捷的支付体验。

  随着监管政策逐步明确,各家商业银行也开始积极布局条码支付。

  2016年7月15日,中国工商银行率先推出覆盖线上线下支付全场景的条码支付产品。与支付宝、财付通条码支付类似的是,中国工商银行条码支付通过该行“融e联”APP扫码完成。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均已推出本行条码支付产品,银行系条码支付仍按照线下银行卡收单业务模式运行。

  从市场参与者来看,现阶段条码支付处于支付机构、商业银行各自为战的局面。在支付机构层面,支付机构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小微商户(个体户)之间的资金收付通过条码支付形成整体闭环交易,渗透个人与传统商户支付消费款项的场景通过在商户端放二维码或配置扫码枪、在用户端推广其APP中的二维码主扫或被扫功能实现线下消费线上支付的完整产业链。

  在商业银行层面,商业银行开展条码支付主要依托企业客户与个人客户资源,在商户端和用户端同步展开布局。由于商业银行在客户、账户、资金管理、清算效率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其服务在客户体验等方面不亚于支付机构。

  但是,因条码支付网络构建中并没有卡组织的参与,条码受理商户拓展方要么自己、要么通过代理商来发展用户和商户,使用自有结算渠道形成交易闭环,导致条码支付市场仍处于多方搏杀、各自跑马圈地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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