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taoxian的现状与预防措施
添加时间:2017-10-09 15:02
信用卡是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依照用户的信用度与财力发给持卡人的一种信用凭证。持卡人持信用卡消费时无需支付现金,待还款日时再进行还款。
信用卡发行的初衷是为方便消费者交易,便于国家调控资金,减少印刷流程,并且可以通过信用卡刺激消费拉动内需。然而在现实情况下却出现了大量信用卡taoxian现象,即信用卡用户绕过银行提现私下使用各种方法进行套现以便得到现金。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持卡人、商户及银行的利益,同时极大影响了国家金融市场的秩序。
一、信用卡taoxian的现状。
1. 信用卡的定义及发展现状。
信用卡(英语: Credit Card) 又叫借记卡,是一种在交易消费时采用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一种简单而又特别的信贷服务。信用卡的最初形态只是在一些特约的商店及其分号赊购商品,约期付款,并无其他分支业务。发展到今天,信用卡更加正规化,其发行方式演变成为由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具有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具有消费信用功能的特制载体卡片,由此,信用卡成为了非现金交易支付的载体。信用卡的申请需要通过银行以及信用卡公司对申请人的信用度进行评估,如果通过后则进行信用卡额度制定,最后将信用卡发放给申请人。持卡人可以在交易时采用非现金交易方式直接使用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在结账日之前将消费款额存入信用卡还清贷款。
由于信用卡方便快捷,安全系数高,所以深受用户喜爱。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投机分子利用信用卡进行恶意活动,损害持卡人以及银行的利益,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2. 信用卡taoxian的定义。
信用卡taoxian情况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为信用卡本身具有的在发卡行营业点进行现金存取或转账结算等业务的功能。因此,无论是以正常要求办理合法手续从银行得到现金还是以不正当途径违法套取资金占有银行资金使用权,都统一称作信用卡taoxian。
第二类是指专门为获得信用卡内的资金而向套现机构支付部分资金为手续费以得到现金的行为,通过《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可得知,信用卡taoxian就是持卡人通过不正当或非法手段将银行授予的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方式套取,同时不支付银行提取费用的行为。
但由于信用卡存在免息期,并不能断定信用卡taoxian是否是真正意义上的“套现”,因此判定套现行为需要通过确认是否为持卡人本人进行套现; 持卡人是否违反与银行的约定逃脱应付银行的利息; 是否越过银行柜台和 ATM 而私自通过 POS 机进行提现。
3. 信用卡taoxian的主要方式。
通过对各类文献的参考以及对套现进行深入了解,目前信用卡taoxian主要的方式如下:
(1) 使用特约商户 POS 机刷卡套现。
依托 POS 机存在的信用卡taoxian主要为普通的刷卡套现。普通的刷卡套现即通过固定商户的 POS机进行刷卡套现,然而这一类的刷卡套现表面上是通过购物的形式进行刷卡消费,但是实际情况则是持卡人并未进行真正的消费,只是以此为依托作为掩护实际则是通过刷卡套取现金,而代价则只是向商户缴纳 0. 6% - 1. 2% 不等的“手续费”.该方式是目前市场上出现的最主要、最常见的套现方式。
其存在形式除了以普通商店作为依托,部分还会以“金融投资贷款公司”、“信用卡服务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形式存在。
(2) 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套现。
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套现是指持卡人和网店商家合作或者是持卡人自买自卖,这两者都以网店作为资金流动载体,同时以网络支付平台作为支柱。
通过持卡人的网上购物,将相应“商品”的金额支付给网店店主之后再通过退货,店主将退回的货款存入信用卡持卡人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中,再由持卡人自行将这些货款转入自己的普通借记卡账户中,从而避过了银行的手续费。这种方式主要是无需通过特约商户的 POS 机进行提现,甚至可以自买自卖,一个人就可以完成全部套现流程。利用网络虚假交易套取信用卡额度,这种方式成本较低,但是需要部分技术手段作为支撑。
(3) 通过信用卡消费以现金退款方式套现。
该种方式是指持卡人在消费结账时采用刷卡支付的方式进行消费,而在此交易进行后持卡人会要求退款,从而在柜台处得到现金或者是店家将退回资金存入持卡人指定账户。常见的方式主要为: 一是酒店住宿时的押金使用信用卡支付,通过现金退返; 二是购买大额度的话费充值卡,然后再通过办理销号以得到全额的现金退款从而实现免费套现; 三是通过刷卡购买高价的头等舱机票后在飞机起飞前的 24 小时进行申请全额退款以进行免费套现。
(4) 一人持有多家银行信用卡循环套现。
一人持有多家银行信用卡循环套现是指同一个持卡人在多家银行都进行信用卡申请,从而得到多张可使用的信用卡。经过持卡人的周转,持卡人在使用这些信用卡时巧妙躲避过各银行信用卡的还款日冲突,从而利用这些信用卡实现资金的循环。但是这避免不了特殊情况的出现,使银行成为最大的风险承担者,从而也暴露出了各大银行机构之间同行业信息沟通交流不到位的弊端。
二、对信用卡taoxian的分析。
1. 信用卡taoxian产生的原因。
由于信用卡作为一种金融产品,所以就可以自然而然地把信用卡taoxian现象归类到金融风险这一类别的范畴中。如果要想对这一现象进行管理监控,我们就需要先找出这一现象产生存在的原因,从而更好地防范治理这一现象。
(1) 信用卡taoxian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
相关管理条例的不完善是导致信用卡taoxian现象日益猖獗的原因之一。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但是这些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出台只对打击信用卡taoxian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就目前情况而言,这些法律法规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个针对信用卡范围的完整体系,无法真正对信用卡taoxian现象进行深入而彻底的治理。
(2) 信用卡自身的独特性存在套现空间。
信用卡自身的产品特性也是导致套现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之一。由于银行卡本身存在免息期,因此为一些投机分子提供了很大的盈利机会。套现是信用卡持卡人在需要现金的情况下利用信用卡自身的特性而采取的行为。由于信用卡的消费涉及到了金融市场和产品市场,为套现增加了隐蔽性,导致套现现象更加难以识别,大大提升了识别难度,使投机分子更加肆无忌惮。
从另一方面来说,因为信用卡的免息只限于刷卡消费方式。如果持卡人想要通过银行刷卡方式提现,那么则需要支付高额的手续费,并且不能拥有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的待遇,只能透支信用卡额度内 30% - 50% 以内的资金。由于这些繁杂的规定和过程导致持卡人敬而远之,同时还有提现成本高、提现金额小的弊端,于是就出现了信用卡taoxian的情况。这样不仅可以得到更多的资金,同时手续费相比银行来说更加低廉,还可以提高持卡人的信用度,而代价则只是支付比银行更低廉的手续费,从而为信用卡taoxian提供了持续发展的温床。
(3) 银行对信用卡监管不当。
信用卡taoxian现象泛滥的原因之一便是信用卡的源头---银行。由于近年来信用卡业务日益成为银行主要利润来源之一,所以各大银行便将信用卡业务列入了扶持业务中。目前市场上只要是银行就会有信用卡业务,于是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各发卡机构为了扩大自身的市场而盲目竞争,为信用卡taoxian留下了巨大的隐患。由于目前各信用卡发行机构之间的盲目竞争,急于扩大自身市场导致了各大银行降低信用卡申请的台阶。其中重点隐患就是信用卡申请审批程序上不够严格,导致银行为信用卡设置的准入机制形同虚设,为信用卡市场埋下了极大隐患。
由于审核及监管力度不到位,使一些不具备申请资格的人也持有了信用卡,同时银行对这些持卡人动向监管不够严格,极为容易引发恶性套现现象循环的情况。
(4) 我国目前金融机制不健全,导致套现需求极大。
由于我国真正的金融市场发展较晚,缺乏部分经验,因此出现部分金融机制不健全的情况。因为我国金融市场的不健全,融资渠道不畅,所以出现了部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局面。但是民间借贷的方式大部分以所谓投资担保公司等形式存在,可以满足贷款者短时间内需要大部分资金的需求,但也存在着高利息高风险的情况。所以大部分中小企业会选择使用银行信用卡taoxian作为得到临时周转资金的方法,从而导致了在这些中小企业融资者得到信用卡后会继续进行套现的情况,于是就出现了套现的热潮。
三、信用卡taoxian的预防应对方法以及对策建议。
1. 应当完善相关法律。
(1) 明确信用卡taoxian行为的法律界定。
首先是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中,虽然有关于信用卡的条款,但是都存在法律性质不明的情况,也就是说对于信用卡taoxian非法行为用何种手段进行规制,在目前的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其次是责任不清晰,即在信用卡持卡人和套现经营者都是盈利方的情况下,应如何对双方进行法律判定。再者是法律的规范缺乏体系性。在信用卡犯罪上民事、行政和形式之间没有一个良好的链接,导致了在这之间存在法律真空地带。因此,应该明确信用卡taoxian行为的法律界定,对此行为进行定性,有了具体的法律进行监管威慑也会减少很多套现行为。
(2) 对参与套现的持卡人及相关机构和商户进行严厉打击。
对于提供套现机会的特约商户和中介机构,以及那些为得到现金而主动进行套现的信用卡持卡人应进行严厉的打击,因为这些都是套现行为的具体载体,只有对参与者进行严厉打击才能威慑那些有套现动机的投机分子,由此才可以减少套现的情况。
套现情况的减少有利于减少地下融资,避免在金融监管体系之外产生巨大的现金流,同时还可以加强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2. 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信用卡taoxian的监管力度。
由于套现发生的主要场所就是拥有 POS 机的商家店铺,因此对政府来讲应该由相应的市场监管部门和银行机构合作,对这些常见的刷卡场所进行排查监管,从而减少套现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加强网络上资金流动监督,这也离不开政府和银行机构进行合作,双方共同合作对虚拟交易和现实交易场所进行共同监督可更好地防范套现行为的产生。
3. 金融机构方面应该加强管理。
(1) 各部门机构应该合作进行联合防范。
就目前情况而言,信用卡taoxian之所以会如雨后春笋一般发展迅速,各大银行和信用用卡发行机构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假如没有各大银行相互竞争争夺信用卡市场从而导致信用卡发行程序的简化,那么投机分子也就没有了可乘之机。如果各大银行和信用卡发行机构可以妥善使用信用卡申请的评估制度,并且完整规划各自的市场,实现信用卡持卡人或者是申请人的信用度共享,就可以避免一些不良情况的发生,信用卡的泛滥程度也会急剧降低。银行业就可以更好地监管信用卡资金动向,有更多的精力去防范套现行为的发展和信用卡犯罪行为的产生。
(2) 严格管理 POS 机的发放以及管理。
信用卡taoxian最常见的工具就是 POS 机,因为POS 机的发放机构不只是银行,一些得到银联授权的机构也可以自行向有使用资格的特约商户发放POS 机。这种发放权下放导致 POS 机极为泛滥,甚至有的商户有三到五台 POS 机。POS 机发放给特约商户的初衷是为了让这些特约商户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信用卡刷卡业务。但实际情况却是背道而驰,大量的特约商户将 POS 机作为盈利工具向一部分信用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taoxian业务,为套现提供了一个平台。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有权发放POS机的机构应严格规范 POS 机的发放,从而逐渐控制套现规模。
4. 银行方面应加强管理。
(1) 各家银行联合对信用卡用户信用度进行评估实现信息共享。
各银行应该建立一个完整的信用度共享平台,实现对信用卡用户进行信用度识别,避免出现一人持多家银行信用卡进行周转的情况,同时也加强了各家银行的合作。
(2) 与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对信用卡用户定期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部分信用卡用户对信用卡相关知识的缺乏,会出现一些用户经常绕过银行进行套现,从而导致个人信用程度受到影响。在此情况下,银行可在信用卡用户办理信用卡之后签订承诺书,定期接受银行的检查。同时银行与政府监管机构合作,定期对信用卡用户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加强信用卡用户的相关法律意识,从根源上避免套现行为的发生。
(3) 加强对信用卡各环节监管技术创新。
在银行发行信用卡的同时,应降低相应的信用卡提现手续费和减少相关的程序,让持卡人更习惯在银行通过正规途径提取现金,使信用卡taoxian经营者无利可图。同时银行可以加强对信用卡监管系统技术的创新。从发卡时起,全程监控信用卡的资金流动,设置与信用卡金额相应的风险线,一旦超过预算线就对这些情况进行调查,从而减少套现行为的发生。
(4) 银行可适当放宽相应提现标准。
正如前文中提到的,套现行为产生的原因之一就是由于银行本身有着较高的套现门槛,从而为一些不法套现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如果减少相应的套现手续费以及套现流程,提供 ATM 机套现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