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a 于 1973 年 和 1974 年 分别投产了 BASE- Ⅰ和 BASE- Ⅱ,实现了在线交易授权和单据交换。同期,万事达卡上线了 BankNet和Ⅰ -Net 系统,将纸基运营迁移到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实现了联机在线交易。联机在线交易的使用开启了电子支付的大幕,使人类迈入非现金支付时代。随着电子支付依赖的金融专网逐渐扩展到互联网、通信网络、数字电视网和移动互联网,电子支付模式创新日新月异,创新速度加快,电子支付更是快速普及。目前,为大众所熟知的电子支付方式包括信用卡支付、借记卡支付、预付卡支付以及手机支付、语音支付、互联网支付、网关支付、快捷支付、积分支付、条码支付、优惠券支付等。
1.电子支付的主要参与方。
从本质上讲,电子支付实现的是资金转移,即通过电子方式将资金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当然,资金转移的交易指令确认和资金所有权交割确认尚未实现实时化,因此,电子支付的核心参与方是付款账户所有人和收款账户所有人。为收付双方提供电子支付服务的均应称之为“电子支付服务商”,包括商业银行类支付服务商、非银行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商以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商。总体来说,电子支付的主要参与方包括付款账户所有人、收款账户所有人和支付服务机构。
2.支付工具。
支付工具是电子支付付款人用于付款的工具,是付款账户的载体或外在形式,从广义上讲就是客户身份的外在形式。最典型的支付工具包括有形的信用卡、借记卡、预付卡、交通卡,无形的信用卡卡号、借记卡卡号、预付卡卡号、支付宝账号、微信支付账号、积分账号,虚拟形式的条码,生物形式的指纹、虹膜和面相等。
3.支付受理方式。
支付受理需要通过某种电子受理方式识别出支付工具,并将其信息和支付交易请求指令加密发给支付服务机构的支付平台,支付平台再会同付款账户机构完成扣款授权和交易指令确认。因此,电子受理方式有两大关键功能 :一是能够识别出支付工具的信息 ;二是能够将支付指令通过网络加密上传至支付平台。常见的电子支付受理方式有 POS、手机刷卡器、互联网支付终端等有形受理终端和IVR 语音、互联网页面及各类客户端软件等虚拟形式。
4.服务功能。
电子支付起源于消费支付,也就是银行卡行业定义的消费功能。消费交易实现了消费者资金向商家的转移,也是一种转账交易。
在消费交易之外,电子支付的功能已经扩展到转账、预授权、代收付、缴费、还款等。转账交易的应用场景只是反映资金所有权的转移,并不体现商品或服务的交易。电子支付的一般模型如图 1 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