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a联合8家银行开展银行卡清算业务
添加时间:2017-11-29 15:08
11月初,中国央行称VISA和美国运通已向其提交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申请材料,并与其就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充分沟通;而VISA和美国运通尚未按要求进一步提供补充材料,尚无法正式受理。央行表态称,“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开展银行卡清算市场准入管理工作。”
近日,记者从一位接近运通的人士处独家获悉,运通向央行的材料中,申请主体为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天眼查数据显示,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注册资本10亿人民币,该公司法人代表为李健伟,即美国运通的中国区董事总经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家连通公司股东出资信息为连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出资50%,美国运通(American Express Travel Related Services Company,Inc.)出资50%.公开资料显示,连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第三方支付机构连连支付的商标信息,连连支付拥有互联网支付和移动电话支付业务,而对于其交易规模,除2015年一组“预计2015年总交易量将突破2300亿元”的报道,并无最新公开数据。
与此同时,记者从一位接近Visa的人士处获悉,Visa一方面以独资形式申请牌照,另一方面也在两手准备,尝试与八家国内商业银行通过合资形式着手牌照突破。“Visa方面已和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以及光大、招商和浦发三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达成意向,或将成立合资公司。但目前为止只是意向,未有明确的合同协议固定合作形式。”该人士表示。
“但这可能并不是最理想的方案。”一家银行卡信用卡中心人士评价认为,“一方面,从竞争的角度来讲,这几家银行都是主流发卡行,发卡数量加起来在市场上已经拥有绝对的市场占有率,和各个卡组织的合作也比较深入。如果他们和Visa达成股权上的合作关系共同成立清算机构,那这些银行未来在发卡端对卡组织的选择以及后续的推广上都难免会有资源倾斜,就算没有倾斜,其他几家卡组织也难免会存在此类顾虑。而另一方面,这类合作是行业大事,银行们的入股行为也需要等待银监会的批复,周期可能十分漫长。”
记者致电Visa、运通品牌相关负责人,双方均表示已向监管机构提交了在国内建立银行卡清算机构资质的申请,并将就此继续与相关监管机构保持紧密沟通,其他无进一步消息可以提供。
事实上,早在2015年4月,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按照WTO规定,2015年8月22日就应该开放人民币转接清算市场。今年6月,央行会同银监会共同发布《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服务指南》,作为国务院文件的实施细则。目前,境外银行卡清算机构获取人民币清算牌照的进程尚未有实质性突破。今年7月,Visa、美国运通相继宣布向央行提交了人民币清算牌照的申请,迄今为止,“EMV”(American Express、MasterCard、Visa)三家最受关注的外卡清算组织中,仅剩万事达(MasterCard)这一事项的进程不明,但其中国区总裁常青曾明确表态,一定会积极申请人民币清算牌照。
2017年1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在第六届中国支付清算论坛上表示,我国将大幅放宽金融业市场准入,欢迎和鼓励外资进入支付清算市场。
范行长表示,我国将全面开放支付产业的交易、清算和结算环节,全面放开账户、支付工具和支付系统业务。全面开放,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均衡开放,通过续展等监管措施实现优胜劣汰,同时鼓励有实力、可持续发展的中外资机构入场开展业务,鼓励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支付机构结构优化。有序开放,实践中遵循先放开前端交易和结算,后放开后台清算的总体开放顺序
下一步需要快字当头,推进电子支付领域的对外开放,欢迎和鼓励外资参与我国电子支付业务的发展和竞争。参与我国内陆市场扩展,促进我国支付服务市场格局进一步优化。
此外,范行长表示,当前迫在眉睫的工作是梳理制度、政策,凡是同国家对外开放大方向和大原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条款,要先期废止和修订。支付业务属于重要的金融业务,无论是国有经营主体、民营主体还是外资机构,不管从事哪种业务,一律实行准入,一律纳入监管。要借对外开放东风,进一步扎牢政府监管的制度笼子,对支付业务全覆盖,对违规行为零容忍。不管是哪家机构违反监管规定,坚持有(违)反必查,有查必罚,罚必从严。
业内相关人士分析指出,推动我国支付产业全面开放,是我国支付产业面临的一次重大机遇和洗礼,也是人民银行作为产业监管部门做出的重大决策。同时,会加快支付清算牌照的发放。另笔者和部分机构负责人交流,相关负责人听到范行长的讲话很兴奋,认为中国金融市场全面放开,包括银行卡清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