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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个人外汇业务面临的风险与政策建议

添加时间:2022-08-10 11:43

  一、当前个人外汇业务面临的风险

  (一)个人多元化需求与外汇管理形成矛盾

  1. 个人资本项目政策尚无法全面满足居民境外投资需求。

  随着我国境内居民资产的快速增长,一些居民出于金融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目的,面对境外成熟的金融市场,表现出浓厚的投资兴趣,而当前我国资本项目管理政策对个人参与境外保险、股市和购房并没有放开。一些人为达到境外投资或购房目的,通过将资金分拆化整为零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的方式,实现资金跨境流出,扰乱了外汇市场秩序。

  2. 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模式与个人外汇管理政策矛盾。

  随着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部分居民也纷纷在网站开设店铺销售商品取得外汇收入。从事跨境电商的一部分人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也未在商务、海关和外汇局进行备案登记,货物出口也多是通过快递包裹分散邮寄出境。这些人出于避税、逃避海关监管等目的,不愿将外汇所得体现为经营性收入,于是便利用多人便利化额度来分拆收入资金。

  (二)违规资金借助个人便利化政策实现跨境流动

  1. 境内违规资金借助个人便利化政策途径实现外逃。

  一是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骗税、贪腐、走私这些均是我国纪检机关和司法部门重点查处打击的行为。一些人为将非法资金顺利转移出境,将非法收入进行伪装和“漂白”,借用个人便利化途径进行外逃;

  二是一些人进行跨境赌博活动,通过分拆或地下钱庄来实现资金的转移。地下钱庄通过购买大量银行卡,借用卡主的便利化额度来购汇汇出,而这些卡主大多是农民和打工人员,自身根本不会涉及外汇的情况。

  2. 境外游资实现投机获利。

  我国近年来宏观调控措施有力,经济发展状况良好,经济增速明显高于其他国家。一些“热钱”和游资等投机资本一直觊觎我国的经济发展成果,想方设法将资金汇入境内,享受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收益。

  例如,2005年7月人民币汇率改革以来,人民币汇率最高时点升值34%(如图1所示)。在人民币升值预期强烈的背景下,许多境外“热钱”借助个人渠道进入境内进行投资,获取了中国经济发展和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双重收益。而当国内经济增速下滑或人民币出现贬值预期时,投机资本纷纷将前期获利资金再通过个人渠道以“自费出境学习”“旅游”“探亲”等名义离境。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走势图

图1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走势图

  (三)交易手段多样化带来的风险

  1. 电子交易渠道监管存在滞后性。

  当前各银行大力推广的手机银行、网银、智能终端,在为广大民众提供便利化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监管难题。由于电子渠道没有人工审核环节,具有高效快捷的特点,电子交易渠道正成为个人办理外汇业务的主要途径。同时,通过电子渠道逃避外汇管理的现象近年来有增长的势头。目前,对电子渠道的监管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

  日常监管中发现,一些地下钱庄利用网银办理分拆购付汇时,往往先通过网银试探性购买1美元汇出,发现交易未被拦截时,立即购汇付出49,999美元。整个交易仅在1分左右完结,随后该银行卡便被“休眠”,选择新卡重复操作。当银行和外汇局事后发觉交易异常时,资金已完成跨境流出。

  2. 第三方支付形成新的交易风险。

  第三方支付作为一种新型支付手段,在便利人们资金清算的同时,也成为一些人非法交易的工具。例如当前地下钱庄常用的“对敲”方式,当境内人员需要向境外转移资金时,地下钱庄利用微信和支付宝在境内收取人民币,由境外分庄直接支付外汇;当境外资金需要进入境内时,境外分庄在境外收取外汇,境内钱庄直接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在境内支付人民币。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个交易圈、资金不跨境、交易不留痕,监管极为困难。

  3. 虚拟货币交易模式存在风险。

  近年来虚拟货币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随着虚拟货币在境外一些国家逐步被接受,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新型虚拟货币的币值不断被推高。2021年3月,世界电动汽车巨头特斯拉正式宣布支持比特币付款,比特币价格如同坐上火箭,一路攀升至1比特币兑换6.42万美元,创下历史新高。虚拟货币所具有高价值、匿名化、去中心化、跨境流通便利的特点也成为别有用心的人逃避监管的手段之一。

  2019年4月,上海检察机关以陈某涉嫌XQ犯罪进行起诉,案件信息显示陈某在境内通过将非法集资款与“矿工”换取比特币密钥后,将比特币在境外兑换使用。借助虚拟货币这些特点,虚拟货币持有人为躲避国内的监管,通过境外的交易所、服务商,实现虚拟货币与法币的自由兑换,绕过了个人外汇监管,成为跨境XQ、转移资产的新手段。

  二、个人外汇政策的便利性还有提升空间

  尽管当前外汇部门大力推进便利化政策,但个别业务办理仍较为繁琐。以个人对外资产转移为例,需要户籍注销证明、申请转移财产税收证明、完税凭证等资料,且需要申请人回到户籍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这对于异地居住和工作的人员极为不便利。

  三、国际经验借鉴

  (一)美国对资金分拆的监管经验

  1.利用完备的自主申报制度提高监管效率。

  “设想所有的人都是好人”,这是美国自主申报制度体现出的最主要的特点。他们认为绝大多数的公民会守法,会真实、主动、及时申报交易信息,只有极个别人会躲避监管。在大多数的情况下,通过公民的主动申报可以及时了解资金的真实情况,最大节约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避免出现“一人生病,大家吃药”的现象。

  例如,当美国公民在境外拥有信托或收到境外捐赠款项时,要主动填写“境外信托及赠与申报表”进行申报。为打击离岸逃税,有海外账户的美国公民会受FATCA(美国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约束,要求自行报告在海外银行和海外投资账户中持有的资产。

  2.严格的金融机构展业制度增加违规成本。

  在美国,银行业最担心美联储开展反XQ调查,若发现交易或反XQ内控体系存在问题,不仅会被处以巨额罚款,还会对该金融机构的信誉造成极为严重的影响,后续一些业务开展也会受到限制,因此各金融机构均会按照“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和尽职审核”的展业原则严格审核交易。

  (二)日本对个人外汇业务的监管经验

  日本是世界发达国家之一,居民对外交往频繁,外汇管制较为宽松。《外汇和外国贸易法》是日本实施外汇监管的重要法律依据,为平衡便利与监管的关系,该法经过了多次修订。《外汇和外国贸易法》对于个人外汇业务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最小性”“义务性”和“惩罚性”。

  “最小性”主要是根据该法第一条规定:“在自由交易的基础上,政府会进行最低限度的管理。”日本政府为避免过度监管给居民带来麻烦和效率低下的问题,除极个别业务须事前审批,绝大多数的业务只需事后申报即可。为便于居民申报,日本银行建立了网上申报系统,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延长了事后申报的时限;

  “义务性”是指个人有义务向日本银行如实说明其资金用途和去向。个人要根据资金交易的性质分别进行交易报告、支付报告和个别业务报告;

  “惩罚性”是指为保证申报信息的有效性,对于逃避申报或虚假申报的个人,将会被处以半年拘役或50万日元罚款。

外汇业务

  四、政策建议

  虽然个人外汇业务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违规方式呈现多样化、隐蔽化,但这些都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必然会出现的问题,我们大可不必惊慌,不能“因噎废食”回到行政审批的老路上,而应坚持便利化目标不变,积极转变监管思路,加大改革力度,提升监管能力,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平衡便利化和防风险的关系。

  (一)提升便利化水平,满足居民用汇需求

  一是在坚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提高居民用汇额度。现行的居民每年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政策是在2007年出台的,距今已有15年,在这其间居民财富快速增长、境外生活需求多元化、电子商务发展迅猛,5万美元的便利化额度已显得“捉襟见肘”,因此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便利化额度;

  二是加快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拓宽居民正常境外的投资渠道,引导居民通过合法合规渠道进行资产投资,满足个人资产保值增值方面的用汇需求;

  三是进一步提升居民用汇便利化水平,对于办理境外移民等事项可实行全国通办,不必回到户籍所在地,简化手续、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二)增强银行甄别异常外汇业务的能力,压实代位监管责任

  一是由于银行处于办理个人外汇业务的第一线,既是宣传、解释外汇政策的窗口,也是最了解个人外汇业务趋势、苗头的关口部门,银行对个人外汇政策的理解、把握和宣传情况将直接影响个人外汇政策的执行效果。因此,应指导银行建立个人外汇管理内部管控体系,完善规章制度,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二是增强电子银行业务风险识别能力。督促银行开展技术攻关,增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智能终端异常个人外汇业务事前预警拦截、事后分析识别的能力。例如,可通过获取计算机网卡的mac地址,当同一mac地址出现多笔小金额和大金额交替交易时,可对交易进行识别拦截;

  三是加大个人外汇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窗口指导、网页提示、制作个人外汇政策解读动漫,使公众及时了解个人外汇政策,自觉通过正规方式办理业务。

  (三)完善个人外汇业务监测体系,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与国外监管方法比较发现,我国虽然也将主动申报作为一个重要的监管方式,但仍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和处罚过轻的问题,应进一步加大政策执行和违规惩戒力度。

  一是借鉴国外经验,完善个人用汇申报体系建设。指导个人真实、准确填报个人用汇申报资料,并在后续监管中体现“越诚信越便利”的监管思想;

  二是加大违规惩戒力度。对于虚假申报、分拆交易、跨境赌博、出卖银行卡、XQ等违规行为,在加大罚款金额的同时,还应纳入个人征信记录,提高违规成本;

  三是利用大数据提升研判能力。目前,对于个人分拆业务,当资金来源涉及多家银行时,追踪起来十分困难。因此,整合外汇、支付、反XQ、跨境办等央行内部部门,利用大数据集中分析来提高个人外汇业务监测成效;

  四是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修订。赋予基层外汇局对人民币账户检查取证的权限,打通本外币检查“断头路”,实现本外币资金全方位监管。

  (四)建立部门间配合机制,加大对支付机构和加密货币的监管力度

  鉴于第三方支付和加密货币违规行为隐蔽性强、取证难、打击难的现状,探索建立部门间的合作机制,加强与海关、税务、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发挥各自领域监管优势,形成打击个人违规用汇行为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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