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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相关概念解读

添加时间:2022-05-31 09:38

  目前在电子商务理论和实践中有网上支付、网络支付两个不同的提法,个人认为网上支付和网络支付是等同意义的,因此对这个提法不加区分。要系统理解网络支付,就要对支付的相关概念有一定的了解,本文将就与支付相关的概念进行讲述。

  1、结算

  结算(SettleAccounts)通常是指那些伴随者各种经济交易的发生,交易双方通过进行债权债务清偿的货币收付行为。结算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两种形式。结算通常是指银行与客户之间的联系,结算业务通常由商业银行操作。实现结算业务与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称为结算信息系统。在我国,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了以“三票一卡”为主的结算方式,其中的三票是本票、支票和汇票,一卡是信用卡。从那时起开始在我国大力推广和使用信用卡,为个人消费提供了新的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

  2、清算

  清算(Clear Accounts)通常是指那些伴随者各种结算业务发生的,需要通过两家以上银行间账户往来或通过当地货币清算系统的清算账户来完成的货币划转。清算分为同城清算和异地清算,是进行债权债务清偿的货币收付行为。清算与结算不同,结算通常是指银行与客户之间的联系,而清算是指银行与银行之间的联系。从发生的过程来看,发生结算之后,才有清算。通常清算业务是由中央银行(如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FEDWIRE系统)进行操作,或由中央银行管理下的独立于各商业银行之外的机构(如纽约清算所银行同业支付系统CHIPS)进行操作。

  清算作为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可以说清算是网络支付开展的必备条件。而为了保证网络支付和清算的顺利进行,除了加强银行间市场清算系统建设外,还应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同时完善信用评级、会计准则等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市场基准体系建设。

  同时,中央银行应利用后发优势,将市场的监测和预警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建设本外币市场一体化的风险识别、预警和控制系统,保证能够及时准确掌握银行间市场资金供求、流动态势等情况。

支付

  3、支付

  在经济生活中,每个人都会发生交易行为,交易的结束必然伴随物品的所有权的转移,而支付就是商品或劳务的转移以及债务的清偿过程。

  一般将支付定义为:为了清偿商品交换和劳务活动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由银行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支付活动本源于交换主体之间的经济交换活动,但由于银行信用中介的结果,演化为银行与客户之间、客户开户行之间的资金收付关系,而银行之间的收付交易,又必须经过中央银行进行清算。

  根据韦氏辞典的解释,支付有3层含义,即一种支付行为,支付了某种物品,以及一种补偿和回报。

  根据古德(Goode, 1995)的定义,支付可以被认为是在履行货币债务中,任何提供和接受的货币赠与、货币贷款或某种行为。该定义包含了两层含义:

  (1)支付通常包含货币债务清偿,但不一定必须包含货币的交付和转移。例如,当出现同等金额的可抵消结算时,不会出现货币的转移:而当出现相同价值的物品的对换时,甚至不需要货币的出现。

  (2)不仅对于支付方而言,对于接受支付的接收方而言,支付是一种行为, 这是支付与偿付的区别,而在一些商业活动中,支付与偿付没有区别。

  总结起来,支付(Pay)是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形成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资金转移偿付行为,它是市场经济和现代金融活动的基本行为之一。

  支付是银行的主要功能和业务,支付包含结算行为,也包含清算行为。传统银行的支付主要采用现金支付、支票支付和信用卡支付等多种形式。支付的内涵则包括现金结算、转账结算和联行清算等货币处理行为。支付来源于银行客户之间的经济交往活动。支付是为清偿商品交换、服务活动、劳务活动和金融资产交易所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由银行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业务。实际上,由于银行是支付活动的信用中介,因此支付是银行与客户和银行客户的开户银行之间的资金收、付关系。银行之间的资金收、付交易,又必须经过中央银行进行资金清算,才能最终完成支付的全过程。因此,支付业务是由政府授权的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共同操作完成的。

  1)货币与支付

  货币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商品发展和商品交换的产物,是一种被广泛接受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金融资产。货币是一种可接受的支付方式,对于货币的定义,目前尚无统一的说法,但经济学家大多根据货币的基本职能来定义货币,即货币的支付手段、价值尺度与储藏手段。如果人们愿意接受一种物品来交换商品、服务或清偿债务,这物品就充当了货币,因此从最简单的意义上说,货币只不过是一个国家普遍接受的交易媒介,而货币的最基本职能就是充当支付工具。

  从最初的实物交换,发展成为实物货币(如金银等贵金属),标志者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与技术的进步,这是支付工具发展史上的第一次 飞跃:实物货币演变到信用货币(如纸币),则是支付工具发展史上出现的第二次飞跃,银行存款作为支付手段是货币制度的一大改进;经济社会正在经历支付技术上的第三次飞跃,即由于采用电子化支付工具、数据通信和数据处理技术而形成的电子支付方式,同时一种新的货币形式一电子货币正逐渐走入人们的经济生活。

  在现代金融体制与现代经济中,充当货币的资产主要有3类:①现金,包括铸币和纸币,这是一种中央银行负债,是中央银行通过法定地位而推行的一种法定支付手段;②经济行为者在商业银行体系拥有的存款,这是商业银行的负债,也是现代经济中经济行为者用于清偿债务关系的主要货币手段;③中央银行货币,这是商业银行体系在中央银行拥有的储备账户存款,是商业银行间用于清算同业债务关系的最终货币手段。这3种货币资产在现代经济中都是支付手段,是各经济行为者所拥有的本身不含有实际价值的资产,对这些资产的接受程度取决于经济行为者对这些资产的信心。

  2)银行与支付

  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业的起源与贸易和国际贸易密切相关,也就是说与商业发展和商品交换密不可分。贸易的发展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银行业的产生与发展。

  自12世纪法国香巴尼集市贸易最早出现银行的雏形之后,银行业经过长期发展,逐渐成为现代金融经济体系的核心。纵观中外银行业的发展,可以看出,商品贸易的方式不仅孕育了银行业,而且深刻地影响着银行业的发展。中世纪的集市贸易(大量经营法兰姆布匹的集市)诞生了最早的银行家:而在我国唐代,商业的普遍发展,丝绸之路的延伸,催生了中国古代银行的萌芽。

  银行的出现是支付系统结构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自1473年世界上第一家银行在意大利的威尼斯问世以来,可以根据中央银行的出现将银行发展划分两个阶段。现代市场经济中通常具有两层结构的银行体制。在这种体制中,各商业银行(包括其他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对非银行机构和其他商业银行(指规模较小的银行机构)提供银行服务,而中央银行向各商业银行提供银行服务、发行纸币和硬币(在某些国家,硬币是由财政部发行的)。

  银行资金的融通和金融媒介活动的中心是支付。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支付通常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票形式或者货币转账的形式实现,而现在更多地表现为电子资金转账的形式。事实上,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非现金支付已经占了全部支付金额的绝大部分,例如在美国,非现金支付差不多达到全部支付金额的99%以上(从支付业务量上讲,现金支付仍占60%)。因此,银行系统提供的支付服务构成了现代支付系统的核心。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作为革命性的贸易方式出现在人类的历史舞台上,依循者商品生产与交换的发展需要,它注定给包括银行业在内的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极大地促进了支付体系的发展,新型电子支付工具和电子支付模式层出不穷,更加推动了全球贸易和全球经济的发展。

  3)中央银行与支付

  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集中存款准备、最终贷款人、组织全国的清算)和国家的银行(代理国库,代理国家债券的发行,对国家给予信贷支持,保管外汇和黄金准备,制定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管理法规)。

  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是指中央银行作为一国支付清算体系的参与者和管理者,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使金融机构之间的债权债务清偿和资金转移顺利完成,以保证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支付系统是经济和社会生活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实施具有重要影响,与金融稳定具有密切相关性。因此,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是很多国家中央银行的基本职责之一,其效率对一国经济安全及金融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支付清算体系是中央银行向金融机构及社会经济活动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的综合安排,包括清算机构、支付系统、支付结算制度及银行间清算制度与操作。其中,支付系统的平稳运行关系到货币政策实施效果,对稳定货币、稳定金融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大额支付系统作为一国支付清算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更是受到各中央银行的高度重视。加强对支付系统的风险管理,确保其高效、稳定、有序地运行,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责。许多国家的实践表明,实时全额清算系统较之净额结算系统,可更有效地规避支付系统风险。

  尽管各国中央银行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方式与范围有所不同,但业务运行原理基本一致。金融机构需要在中央银行开立清算账户,并通过银行间支付系统实现资金清算。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服务主要包括:组织票据交换清算、办理异地跨行清算、为私营清算机构提供净额结算服务、提供证券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清算服务,以及提供跨国支付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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