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网络支付是发生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的金融交换,而这种交换的内容通常是银行所支持的某种数字金融工具比如信用卡、电子支票或电子现金等。狭义网络支付是指消费者借助各类电子货币,通过互联网实现交易的支付结算。通常人们所讨论的网络支付都是广义的网络支付,都需要借助于金融电子化系统来进行。
现在我国各大商业银行的网络银行,如果要利用网络银行来进行支付,也需要通过商业银行本身的内部网络以及结算、清算网络系统来完成。由于接入端为互联网,因此借助于网络银行来进行的网络支付实际上要通过金融专用网和互联网来共同完成。
由于银行通过传统的支付清算网络完成支付授权和支付获取,网络支付所引|起的账户之间的结算和银行之间的清算也是通过已有的支付清算网络来完成的,因此,现行支付系统是实现网络支付的基础。
网络支付系统是利用计算机网络和互联网实现电子支付的系统。电子支付系统是实现网络支付的技术基础,网络支付系统是电子支付系统发展的更高形式。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银行的结算、清算和支付业务开始迈向一个新的发展过程。
(1)电子支付系统并没有改变银行支付结算的基本结构和过程。电子支付、企业银行等都是建立在封闭的专用网中,不论企业、个人支付行为是否发生,银行结算都是发生在商品交易完成之后,而网络支付则是与网上交易紧密结合、互为条件的。网上交易不确定,网络支付不会发生,而网络支付不进行,网上交易也不能最终完成。
(2)网络支付系统是以电子支付系统为条件的。以电子购物中普遍应用的银行卡结算为例,持卡人在网上确定购物意向后,支付指令是由商场经过支付网关、银行卡信息交换网络送往发卡行处理中心授权、扣账,然后将信息返回商户,完成交易过程。银行卡授权、扣账信息的最终资金清算又需要通过银行电子汇兑、电子联行或同城清算系统来完成。
(3)网络支付系统是交互的。原本只有企业才能直通银行的电子支付方式,现已由互联网为个人、家庭开辟了连接银行的渠道,并且使个人和企业不再受限于银行的地理环境、上班时间,突破了空间距离和物体媒介的限制,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支付结算。
网络支付系统分为在线支付系统和非在线支付系统。在线支付系统,可以是直接传递信用卡、银行账号信息或间接(通过第三方)传递付款信息,或把信用卡、银行存款转化为电子货币,用电子货币直接付款;非在线支付系统,如利用电话、电传、信件等手段传递信用卡信息或银行账户信息,虽然很不方便但是比较安全。
如今,网络支付已经成为快捷、安全的支付代名词,在买卖双方和支付平台三者之间,结算渠道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网络支付通过网银、电话支付、扫码支付、刷脸、扫牌支付等形式存在,当前主要以移动支付最为流行。网络支付因为减少了中间的人工环节,使之变得更加便捷,也让买卖双方的损失减少了,这正是电子时代的特征。
另外,也有人认为,网店与实体店相比,前者低廉的成本价格更能促进客户消费,而且网络支付实际上是转账,大多数消费者会误认为仅仅是账户数字的变化,所以从心理学角度来讲,不太会产生不舍感的现金消费,所以理论上也可大大促进消费。
当然,网络支付这种方式也有它的不足之处。
第一是安全性。根据调查显示网上支付使用情况,目前不使用网络支付的网民认为,最担心是安全,怕泄露个人隐私信息。比如:支付密码、账(卡)号及身份证、护照等敏感信息,以及注册繁琐而不愿使用。
第二是金融监管。网络支付解决了电子商务的支付瓶颈,给网民带来了诸多便利,但目前涉及我国电子支付的法律法规还在不断优化完善中,快速发展的网上支付也带来了一定的金融安全隐患。
第三是市场规范。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要与时俱进地明确支付市场准入、运营的标准及使用的安全规范。
总之,网络支付方式已经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且还会有替代传统支付的趋势。当然,我们运用各类支付手段应该合理有效,这样才会给我们带来更高效、更便捷和更安全的经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