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管理办法》中规定了三类第三方支付牌照,分别是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该《管理办法》不仅对第三方支付牌照种类进行了界定,也为第三方支付企业指明了三种主要的盈利模式:一是网络支付业务不仅可以赚取交易佣金,更可以获取用户的支付数据,分析用户的消费行为,进而以此为切入点开展互联网金融产业链各环节的衍生业务;二是持卡人通过POS机进行交易,收单业务的参与方可以收取手续费方式盈利;三是预付卡业务不仅可以赚取手续费,更重要的在于赚取沉淀资金的利息,以及将死卡剩余资金划为己有的特别收入。
1、网络支付业务的盈利模式
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网络支付牌照经营范围为通过互联网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资金。
网络支付的盈利主要来自支付手续费和备付金账户利息收入。中国人民银行在2013年公布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中规定,允许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满足日常流动性的基础上,将多余的备付金以12个月以下非活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在合作银行。一般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只能靠支付手续费盈利,但是支付宝和财付通此类第三方支付平台由于交易量巨大,会有较大规模的沉淀资金,除了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以通过资金优势(存款)向银行议价,获得更加便宜的银行支付转账通道,进一步强化支付宝、财付通的盈利能力。
因此,互联网支付具有极强的规模效应。这不但体现在边际成本递减上,还体现在客户聚集后平台价值提升、边际效率快速提升上。值得注意的是,支付业务对于互联网公司而言并不仅仅是用来赚取交易佣金和备付金利息,更是为了获取用户的支付数据,进而分析用户的消费行为,为互联网其他业务模式提供重要信息和入口。
2、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盈利模式
银行卡收单是指通过销售点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资金结算服务。收单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金融机构;另一类则是拥有银行卡收单业务牌照的非金融机构,如银联商务、拉卡拉等。
《管理办法》规定,收单牌照经营范围为POS终端收单业务,即通过POS机的刷卡服务。收单服务中的参与方,分别是发卡行、收单机构、银行卡组织(国内为银联独家,国外为VISA、MasterCard等)。收单业务的商业模式在于,当持卡人通过POS机进行一笔交易时,收单业务的参与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收单的手续费根据行业不同而变化,变化区间在0.38% - 1.25%;发卡行、收单机构和银行卡组织参与分成,分成比例为7:2:1。
例如,持卡人消费1万元,手续费为1%,则上述参与方收入合计为100元,其中发卡行收入70元,收单机构收入20元,银行卡组织收入10元。这里的收单机构不一定是第三方支付公司,也可以是银行本身。银行自营的POS机占到整个POS机市场40%的份额,但是不属于第三方支付范畴。
除了收取交易佣金以外,收单机构由于积累了大量商户资源,因此通常会自然延伸经营一些与支付相关的增值业务。第三方支付POS机、银行POS机、银联POS机消费结算流程如图1 - 图3所示。
图1 第三方支付 POS机消费结算流程图
图2 银行POS机消费结算流程图
图3 银联POS机消费结算流程图
第三方支付POS机消费结算的优点是审核手续简单,三天左右就可以下机,售后维护及时;缺点是存在风险,到账不及时,POS机价格偏高,由于不走银联清算,因此账户存在安全隐患。
银行POS机消费结算的优点是资金绝对安全,走银联通道;缺点是申请POS机的手续麻烦,售后服务不及时,费率死板,严格按照银联标准执行,不能通融。
银联POS机和银行POS机都是银联通道,银联结算,不会推迟到账,更不会有安全问题。相对于银行POS机而言,银联POS机的优势在于审核手续没有那么烦琐,售后服务及时,没有年费及税率等问题;相对于第三方支付公司而言,银联POS机更加安全,不会推迟到账,价格及费率更低一些。
3、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的盈利模式
预付卡是指以盈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
目前,市场上主要流通单用途预付卡和多用途预付卡:单用途预付卡特指由商家发行的、在自有渠道使用的预付卡,市场上多以超市购物卡、商场购物卡、通信运营商缴费卡形式存在,在目前国内卡市场中占有绝对比重;多用途预付卡指由特定支付机构发行的、可在第三方商业渠道消费的预付卡。
多用途预付卡的基本业务流程:由发卡机构发卡,客户购买,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或线下商户的POS机进行消费,由发卡机构对卡内金额进行扣除后向第三方存管银行发送付款指令,存管银行向商户交付结算款,商户在收到结算款项后向发卡机构返佣。单用途预付卡和多用途预付卡的比较见表2一2。
表1 单用途预付卡和多用途预付卡的比较
预付卡支付除了可以收到与网上支付和收单业务同样的支付手续费以外,最大的不同就是预付卡可以实现资金沉淀,预付卡发行商可以赚到沉淀资金的利息。一个运营平稳的预付卡公司的资金沉淀是当年发卡金额的70% - 80%。例如,一家预付卡公司一年的发卡量是100亿元,则沉淀资金就是80亿元左右,按照3%的协议存款利率则可获得约2.4亿元净收入。
然而,100亿元资金消费完毕收到的交易手续费按照0.78%来计算(参照《特约商户手续费惯例表》,生活中常见消费手续费费率为0.78%),只有7800万元。可见,同样的交易额,预付卡的利润要远远高于其他两种支付牌照。
除此之外,预付卡还有一个比较隐秘的收入来源一死卡。死卡是指在预付卡规定的有效消费期内没有被使用的金额,这些金额会变成预付卡公司的收入。从全国范围来看,北京是死卡率最高的地区,大概有5%,上海、深圳有2% - 3%。可见,如果加上死卡的收入,预付卡业务利润率十分惊人。
但是,预付卡牌照一直不被市场重视,预付卡业务相关的交易额在三种第三方支付牌照中占比最小。根据专业机构的统计数据,在2016年的57.9万亿元第三方支付金额中,预付卡业务的交易金额为0.082万亿元,不足0.14%。随着第三方支付行业监管的加强,预付卡牌照在第三方支付中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