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银行是将移动通信运营商的无线通信网络和银行金融系统相连,使手机变成随时、随地、随身的个人移动金融服务终端。据最新数据统计:截至 2012 年底,我国手机网民数量达到 4.2 亿,在全国网民数量中占比高达74.5%;2012 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为 8.1 万亿元,其中移动支付额为 1511.4 亿元。在移动金融与电子商务融合,互联网与 O2O 交织爆发的背景下,中国手机银行将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也正迎来手机智能化的技术历史机遇。
一、国际移动支付业务发展的特色经验
(一)日本:善于对优质资源进行整合
日本是移动支付业务发展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其最大特点就是移动运营商与银行联合,共同发挥各自在产业链中的优势,并对终端厂商、设备提供商等优质资源进行了合理配置与高效整合。一是利用先进电子技术。日本三大移动运营商 NTTDoCoMo、KDDI 和软银(原 VodafoneK.K)推出的移动支付业务,全部采用了索尼公司开发的 FeliCa 技术,强大的信息化产业为移动支付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建立行业支付标准。2005 年 11 月,日本成立了多家运营商与发卡机构组成的“移动支付联盟”,联盟协商制定了跨发卡机构、跨运营商的移动支付标准,打破跨行支付壁垒,有效规避无序竞争,促进了行业发展的规范化及制度化。三是将移动支付渗透到信贷领域。2006 年 4 月,NTTDoCoMo与信用卡机构联合,将移动支付业务渗透到消费信贷,推出DCMX 品牌的移动信用卡, 提供大小额两种信贷服务,使移动支付业务在日本的发展更进一步。
(二)韩国:具有明确的业务目标与良好的市场环境
韩国移动支付的发展,之所以得到今天世界的认可与肯定,其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政府重视。韩国政府在政策上对移动支付予以倾斜,由政府主导的大型信息化项目以及相关鼓励计划的出台为移动支付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移动支付业务体系清晰。韩国移动运营商对移动支付有着清晰、长远的业务规划,并针对每个业务阶段制定了明确的发展目标。以韩国三大移动运营商之一 SKT 为例,早在1996 年,SKT 就为自家移动支付业务确立了“初步建立系统”、“成功开展移动支付业务”、“向其它金融业务领域扩展”以及“向移动商务领域扩展”四个发展阶段,为其业务的快速、稳步拓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智能手机与互联网科技的发展为移动支付业务拓展提供了沃土。一方面,韩国是全球移动互联网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移动用户数量逐年迅速增长,保证了用户基数不断扩大,为移动互联网的各种应用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内置虚拟机的高性能彩屏移动终端迅速流行,移动互联网、移动多媒体的丰富应用,对用户产生了真正的吸引力。
(三)欧美:“规模化”与“个性化”兼具的支付服务
手机银行服务一经推出就在银行信息电子化水平最高的欧美国家迅速“走红”,欧美国家的手机银行服务特色主要表现为“生活化”、“个性化”、“多元化”,服务内容更加全面、具体,服务方式更加体贴入微。例如:在瑞典,人们可以利用手机拨号购买饮料,买票乘坐公交汽车;在美国,客户可以随时凭借个人化菜单查询金融信息、根据自身需求自由选择金融交易时间、地点及方式等等,人们随时随地可以享受到便捷支付带来的快感。
(四)菲律宾:农村地区手机银行发展迅速
菲律宾以农村地区和低收入人群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采取了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1998 年,菲律宾农村银行家协会(RBAP)发起了一项推动农村金融发展的技术援助计划(MABS),在这一计划中,菲律宾第二大电信运营商 GLOBE TELECOM 与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携手建立并完善了农村地区手机银行网络,使菲律宾成为率先在农村地区推广手机银行业务的发展中国家之一。二是搭建手机支付平台。菲律宾五家商业银行与最大运营商SMART 公司联合搭建了农村地区的手机支付平台,完善了农村地区手机银行发展的基础性建设;三是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第三方中介机构作为银行分支机构的补充,代理小额移动支付业务,充分弥补了农村地区的金融空白。
四是加强制度管理。为有效防范电信运营商和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银行业务的风险,制度要求两者分别按照汇款公司和汇款中介的标准在菲律宾央行进行审批、注册和管理;第三方中介机构的全部业务交易记录被要求保存 5 年以上,并建立了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二、对中国手机银行的启示
(一)整合优质业务资源。一是助推“金移”合作模式。在提供移动支付业务方面,移动运营商与金融机构之间是互补的关系。移动运营商掌控移动支付业务传输渠道并拥有庞大的移动用户群,而金融机构在支付流程管理上有着丰富的业务经验,双方通力合作是手机银行成功开展的必备因素之一。所以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与运营商进行合作,发挥各自业务优势,实现“双赢”的目的。二是建立行业统一标准。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规范手机银行的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一方面,能扩大参与生产、研发的终端和设备厂商数量规模,有利于降低移动支付业务拓展成本,促进业务推广普及。另一方面,能够降低跨行交易门槛、减少服务费用。
(二)优化业务发展模式。一是打造开放平台,重塑银行发展优势。在第三方支付及 APP 公司创新极为活跃,银行同业竞争不断激烈情况下,要依靠自身的金融功能锁住客户很困难。银行必须尽快弥补技术托媒的劣势,打造一个多方位开放的金融平台,在应用功能方面向 APP 建立开放的 AP(I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入口,在信息方面向电商及O2O 开放,在客户方面向所有的银行账户开放,通过为客户提供从现金管理、支付结算、托管、担保到融资服务的全方位金融服务,抓住商务活动的现金流。二是变革盈利模式,开展双向营销。逐步从直接盈利向间接盈利转变,从结算、融资等资本中介向服务中介转变。以交易链为导向,以结算等基本金融服务为基础,通过对客户行为大数据的分析,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融资、理财以及信息查询等第三方无法替代的系列移动金融服务。反过来,根据个人客户交易、地理、信息等数据,提供基于 LBS 的 O2O 服务,如在当前 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顾客)的电子商务服务模式的基础上,逐步转向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的 C2B(顾客对企业)供应链金融创新服务模式,提供需求推动的移动金融产品和服务,而不是当前依靠广告、电话、客户经理、网点等传统模式下的高成本大众营销。
(三)拓展支付方式,丰富服务内容。一是探索多种移动支付途径。如:现场非接触式支付、远程支付等。加强与运营商、设备提供商、软件服务提供商、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移动支付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拓展支付领域,使客户真正做到随处支付,无卡消费。二是探索差异化发展道路,持续提升客户体验。一方面,银行必须真正将“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转变为切实的行动,要从销售产品向服务客户转变,在尊重客户流动性的基础上,以良好的服务和客户体验感动客户、培养客户习惯;另一方面,要做好市场调研,挖掘不同用户群的特色需求,开发符合市需求的手机银行业务,对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与精准化营销。
(四)灵活发展手机银行农村市场。与菲律宾相仿,我国同样存在农村地区金融网点少、业务覆盖率低的问题。手机银行在在农村地区的推广,能够有效弥补村镇金融空白,满足偏远地区居民的基本金融服务需求。首先,我国应加强与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财政联盟(AFEI)等国际组织合作。充分学习和借鉴国外农村手机银行业务的成功经验,积极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与电信运营商合作开办手机银行业务,使“三农”尽早享受到金融电子化和普惠制金融的好处。其次,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代替银行分支机构。选择农民信赖度高、业务持续性强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办理小额移动支付业务,保证业务的安全性。甚至可将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引入手机银行业务中,有利于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手机银行业务模式。
(五)严把安全关。据调查,70%以上的客户对手机银行安全性表示担忧,居各种问题之首。因此,严把安全关是打造手机银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一是要加强业务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与业务配套的监管制度,切实防范手机银行业务风险,维护客户对业务办理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二是双管齐下“,软硬”兼施,提供技术保障。一方面不断更新手机银行系统平台及网络架构,以适应业务发展及平台安全运行的需要;另一方面,加强网络日常维护,建立监督制衡体系,制定系统安全策略,堵塞网络安全漏洞,理顺维护工作的各个环节;三是提高用户安全意识。引导客户合规操作,杜绝使用风险;并且通过要求客户设定 ID 号码、密码和确认密码,强化本人确认的安全性,加大手机银行使用安全系数。另外,银行还可以对客户遭遇密码被盗等风险事件提供补偿保险服务,合理分散用户操作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