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今世界各国常用的四种移动支付商业模式介绍
(一)以运营商为主体的移动支付商业模式
这种移动支付模式是以移动运营商为价值链核心对上下游企业的移动支付发展进行协调。消费者进行服务或者产品的消费资金支出是来自于手机费用的,其进行的一般都是金额比较小的消费。而这种消费模式的主要有以下几种特点:首先,此支付活动并没有银行参与,消费者是直接和移动运营商进行交易的;其次,这种交易方式不需要太高的技术成本;再次,相应的交易风险以及责任是由移动运营商独立承担的,并不会和国家的金融政策发生冲突。
(二)以银行为主体的移动支付商业模式
这种移动支付商业模式的价值链核心是银行,而处于价值链下游的企业则是移动运行商,其主要负责的任务就是信息服务,并不涉及支付活动。在这种商业模式条件下,用户可以直接通过手机登录自身的银行账户完成相关交易,但是在进行交易的时候用户需要支付相关企业提供的服务费用、银行的数据费用以及移动运营商的流量费用等三方面的费用。而现在工商银行使用的就是这种商业模式,拥有工商银行卡的用户可以直接通过手机完成相应的缴费、转账以及查询业务。而这种商业模式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不能跨行进行业务办理;第二,移动服务商并不涉及资金交易工作,只负责提供信息服务;第三,用户需要支付相对较多的成本才能够进行手机终端的改变或者转换银行的操作。
(三)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主体的移动支付商业模式
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主体的移动支付商业模式的产业链核心是作为独立经济主体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不管是银行还是移动运营商在这种模式下都仅仅是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作伙伴。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就是:其拥有更为灵活的产业价值链结构,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和不同的银行都组成合作伙伴,这样其用户来源就会变得更为广泛;另外,用户可以更加简单方便的享受到相应的服务。但是这种移动支付商业模式还有一点问题,就是其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客户管理能力、市场管制能力以及资金运转能力都有比较高的要求,假如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能力存在不足,那么这种商业模式的发展必然会出现问题,甚至或出现瘫痪的情况,给客户带去比较大的损失。
(四)银行与移动运营商合作的移动支付商业模式
这种商业模式的产业链核心是由移动运营商以及银行两者共同组成的,它们两者都会参与到用户资金交易中去。而且使用这种商业模式进行移动支付,运营商和银行必须共同努力将各自的优势都充分的发挥出来,使移动支付技术的信用管理以及安全都得到最有效地保障。这种移动支付商业模式的特点如下所示:银行和移动运营商都会花费更多的成本进行核心技术的研发,并通过互补的方式来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同时,银行和移动运营商在资源共享、产品开发以及信息安全等方面的联系会变得更加的紧密;除此之外,在这种模式下,移动运营商可以和多个银行组成战略发展联盟,为用户提供更加方便优质的服务。
二、我国移动支付商业模式发展趋势研究分析
对于我们国家来讲,要想使自身的移动支付商业模式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服务平台进行移动支付。就像是现在中国移动的移动支付模式就是以银行为第三方服务平台的商业模式,这种商业模式既让银行和移动的联系变得更为紧密,同时也让用户的支付变得更加方便。但是,这种商业模式的发展确是有一定缺陷存在的:首先,银行和移动运营商并不深入,用户会对交易的安全性产生担忧。另外,并没有其他企业和银联进行竞争,造成了商业垄断情况的出现。
所以,引入第三方支付平台和移动运营商以及银行进行合作是一个比较优秀的发展趋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快速为用户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同时完成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和共享,而且还可以最大程度的满足用户对于移动支付的需求。因此,随着时代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未来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主体的移动支付商业模式会成为我们国家移动支付商业模式发展最可能的趋势。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们国家的移动运营商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结合当今世界常用的四种移动支付商业模式的优点,设计出一个符合我国国情以及自身需要的移动支付商业发展模式,即移动运营商和银行合作并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协助支持提供相应的服务。但是要想使这种移动支付商业模式的作用完全实现的一个先决条件就是银行要和移动运营商进行紧密的合作。但是因为种种现实因素的影响,银行和移动运营商之间是有分歧存在的,这种情况也导致了我国移动支付商业模式的发展出现了一定的问题。因此,新的移动支付商业模式要想获得更加优秀的发展必须解决这些问题,使银行和移动运营商紧密的合作在一起,从而让移动支付的发展走上一个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