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理财产品风险分析
添加时间:2014-08-25 20:49
( 一) 法律风险。
部分互联网支付平台在未获得基金销售牌照或者超出牌照范围的情况下,利用旗下的支付渠道与基金公司合作,借道从事基金购买和销售等活动。
这种“政策擦边球”行为存在很大的监管风险,随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法律制裁。首先,百度金融中心未获取基金销售牌照,不属于证监会备案的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却对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 E 类进行了推介、申购和赎回。这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 54 条规定,未经注册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者未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不得办理基金的销售或者相关业务。其次,百度宣称“百发”是“组合理财计划”,并引入第三方担保,说明“百发”更接近于信托或者私募基金等非标准化资产管理业务。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 51 条规定,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基金。前款所称公开募集基金,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二百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一旦“百发”被核实为一款非标准化理财产品,或者出现筹资人资质审核不严等问题,那么百度向网民公开发售该产品,很可能演变为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再次,互联网金融理财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等方面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显着加剧,交易者身份验证和交易真实性识别难度加大,交易者身份真实性下降,给不法分子从事金融诈骗或者洗钱等非法活动以可乘之机.
( 二) 合规风险。
互联网支付平台将以往的网络营销方式运用于金融行业,可能在营销宣传、信息披露以及销售管理等诸多环节违反了金融准则。首先,百度广告语强调“8%的目标收益率”“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全程担保”“灵活存取收益高”“交易安全有保障”等信息,并与银行活期存款收益进行比较,致使媒体记者和社会公众普遍认为“百发”理财计划是一款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涉嫌夸大宣传和误导金融投资者。其次,百度产品信息披露不充分,未公布“百发”的详细运作计划风险收益属性、投资标的、运作模式、收费标准等核心要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 78 条规定,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再次,百度开展折扣和抽奖等促销活动,曾派送“1 分钱大礼包”( 礼包的特权之一是“买多少金额理财计划,送多少百度理财计划,多买多送”) ,还宣传“100%获赠 1000 元现金券大礼包,再抽实物大奖”( 2013 年10 月23 日至10 月27 日成功开通账户的用户,可以凭借百发码,获得每日大奖抽奖机会,并且获得百发理财计划优先购买资格,总量有限,先到先得) ,涉嫌不公平竞争。这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 82 条规定,即: 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活动,不得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为此,证监会曾明确表示“百发”宣传和促销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核查其合规性。
( 三) 操作风险。
互联网支付平台理财产品的资金募集进度和总体规模并不透明,并且理财产品通过家庭电脑或者个人手机买卖,其多方面安全性能可能低于传统金融理财产品销售渠道。首先是存在技术安全风险。
如果互联网设备或者网络技术存在缺陷,例如: 计算机系统停机、磁盘列阵破坏等不确定因素,那么整个网络和互联网理财平台金融系统都会瘫痪甚至崩溃。值得注意的是,在“百发”发售过程中已经出现了此类风险事件。2013 年 10 月 28 日上午,百发理财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因“页面访问瞬时并发数量巨大”而瘫痪,客户无法登录,当日下午 1 点之后才排除故障。随后,网络销售平台又出现资金默认账户自动登录。其次是存在资金安全风险。《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用户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进行快捷支付操作,需通过银行进行实名身份认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基金支付结算账户必须和其他账户有效隔离,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的消费账户与基金支付结算账户应是两个独立的回路。但是,部分第三方支付公司并未遵守或者变通执行上述规定( 例如: 首次支付认证,后续支付不再认证) .一旦互联网系统出现网络密钥管理及加密技术不完善、计算机病毒或者手机木马等问题,极易发生用户账号和密码被盗等事件,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
( 四) 流动性风险。
网络消费者群体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很容易在节假日或者电商购物促销活动期间集中赎回基金,加之“百发”承诺“随时赎回,实时到账”.这对百度公司和华夏基金公司的流动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甚至需要百度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赎回资金。由于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规模如此巨大,一旦发生网民集中赎回现象,极易引发百度公司和基金公司的流动性问题,甚至是流动性危机,导致社会公众对互联网支付平台及其理财产品的信任危机。值得注意的是,百度未明确对于此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甚至存在推卸责任的可能。《百度金融中心服务协议》声称,本公司亦无义务参与理财产品协议交易资金划转及支付环节在内的任何理赔、纠纷处理等活动,相关事宜,由投资人与提供服务的金融公司自行解决。
( 五) 系统性风险。
短期来看,互联网理财产品模式单一,品种稀少,对商业银行冲击并不明显。但是,随着互联网理财产品线的不断丰富和软硬件制约因素的逐步改善,互联网理财产品会对商业银行造成偏负面的整体影响,如冲击基金代销渠道、减少传统理财产品销售和分流银行存款等,并引起商业银行的对抗。首先是冲击基金代销模式。随着未来更多的互联网支付平台进驻金融理财领域和更多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出现,网络直销模式将形成巨大的聚集效应,成为一种主流销售模式,可能影响商业银行基金代销模式。其次是减少理财产品销售。“百发”能够随时赎回,其流动性与活期存款相当。同时,百发理财产品没有购买门槛限制,一元钱就能购买,让广大网民用户通过“存零花钱”方式就能获得增值机会,可能对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构成显着冲击。再次是分流银行储蓄存款。百发理财产品通过持有货币基金而得到较高收益,其年化收益率达 8%,大幅度超过银行存款,是银行存款基准利率的 2. 67 倍,是活期存款的 22. 86 倍,不可避免地会对银行存款产生很大的分流作用。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和互联网支付平台发起了存款“争夺战”,试点推出“银行版”的理财产品( 即: 银行端现金管理工具) ,购买和赎回条件更加便利.例如: 工商银行浙江地区的“天天益”、平安银行的“平安盈”、广发银行的“智能金”、交通银行的“实时提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