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宝发展的阻力及相关争议
添加时间:2014-09-30 23:08
一、余额宝概述。
余额宝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推出的,与天弘基金公司旗下“增利宝”货币基金相对接的一款旨在化解沉淀资金僵局的余额增值服务。支付宝用户通过支付宝网站将账户余额转入余额宝账户中,就自动购买了天弘基金的货币基金“增利宝”,具有高于银行活期存款 10 倍左右的高收益性、T+0 赎回模式的高流动性和低风险性。截至 2014 年 3 月 31日,余额宝用户量已突破 8 100 万,规模已超过 5000 亿元,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余额宝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其成功主要取决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1.依附于支付宝平台,具有庞大客户群资源。
作为我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拥有超出 8 亿的注册用户,每天的交易额数量巨大,掌握庞大的客户群资源。假设每个账户中仅有 100 元沉淀资金转入余额宝,那么,这笔资金也是相当可观的,余额宝也将具有不错的发展前景。
2.收益高、流动性强、风险相对较低。
余额宝本质上是货币基金,收益率在 2%-4%之间,远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的 0.35%,与两年期定期存款 3.5%的利率相近;又由于余额宝支持 T+0 模式的实时收回策略,流动性强,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储蓄业务。而与一般的理财产品相比,余额宝不仅可以用于网络支付和转账,还具有相对较低的风险性。支付宝公司承诺,若用户资金被盗,愿意为余额宝提供全额赔偿,这也是用户资金的一种保障,吸引客户投资。
3.碎片化、低门槛经营获青睐。
余额宝是支付宝公司利用淘宝天猫等网络购物用户收入有限又喜欢尝试新事物的心理,推出的一款为低收入人群量身定做的理财产品。相较其他理财产品准入门槛高,1 元起购的低门槛使得余额宝更受青睐,获得“长尾效应”的益处。
二、余额宝的发展瓶颈。
余额宝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之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功。一方面,引起了国内其他电商企业的效仿,开始与基金企业联合推出各类“宝宝”;另一方面,对传统金融业造成有力冲击,给商业银行带来更多压力。在此基础之上,通过对余额宝面临的外部挑战及内部劣势的分析,指出余额宝的发展瓶颈。
1.潜在的外部威胁。
首先,来自各方竞争的压力很大。余额宝的成功上线,引得一众电商企业和基金公司的围观,纷纷采取行动,联合推出类余额宝产品,同余额宝形成竞争。新浪财经统计,今年一季度,腾讯对接华夏财富宝推出的微信理财通,苏宁对接汇添富现金宝推出的苏宁零钱宝的收益率,在宝宝军团中分别以 1.66%和 1.6%位居第二、第三,仅次于余额宝 2.02%的收益率。
其次,余额宝受到来自银行业敌视的压力。由于余额宝的收益率高、具有高流动性以及投资门槛低,一经推出就引起巨大反响,甚至一度被认为是传统银行活期存款的替代品,引发银行业的担忧。余额宝主要从两方面对商业银行造成影响,一方面是影响银行活期存款业务的吸收,另一方面是影响银行代销理财产品的业务.由于这两方面都是商业银行的重要利润来源,面对余额宝等互联网的冲击,商业银行也在积极寻求突破创新之法来应对挑战。
再次,网络安全问题和用户对余额宝认知的风险。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中有关网络安全问题的讨论从未中断,主要涉及客户信息安全和支付安全两个方面。余额宝发布以来,支付宝公司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告知用户风险的义务,造成用户忽视风险,甚至产生余额宝与支付宝的差别仅存在有无收益的错觉,却没意识到二者之间存在本质的差别:支付宝是储蓄账户,而余额宝是基金账户,投资基金的风险远大于储蓄。
2.余额宝发展的内部制约。
首先,余额宝作为一种货币基金,产品自身存在着风险。相比其他基金,货币基金的风险虽小,但不同于储蓄存款,由于利率性风险、操作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的存在,仍然有亏损的可能。另外,由于余额宝作为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特殊性以及实施 T+0 模式的策略,在特殊时期(如淘宝“双十一”活动等),易发生资金大量赎回,致使公司面临危机。
其次,余额宝机构的法律定位不明确,存在金融监管问题。依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未经注册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者未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不得办理基金的销售或者相关业务。”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为规避风险,将余额宝的基金销售定义为直销,实则是打了一次“擦边球”,一旦碰触监管红线,将面临规制、查处。
三、余额宝引发的争论。
自余额宝问世以来,争议不断,监管机构面临着艰巨的挑战。一方面要做到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不能打压企业的创新热情;另一方面又要坚决维护我国法律的权威性,做到公平公正。所以一直以来,银监会等相关政府机构对余额宝的态度都是相当谨慎的,在表明不会取缔余额宝,尊重和鼓励金融创新的基础上,强调鉴于互联网金融的特殊性,会给予相应的监管和规范。
余额宝的创新之举,促进了电商、基金行业的发展,尤其是给基金行业带来了春天。余额宝上线仅几个月规模就超千亿元,更助推天弘基金超越华夏基金一举成为新的基金行业老大。在看到余额宝取得如此巨大成绩之后,更多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相继问世,从侧面表明了其对余额宝的肯定与支持。
由于余额宝的出现抢占了银行活期存款和基金代销的部分利差利润,威胁了银行长久以来拥有的垄断特权,银行业有些人对余额宝的态度是消极的。在他们看来,余额宝是“吸血鬼”,在提升存款利率的同时会抬升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最后的后果还是要老百姓来承担的,如贷不起款、买不起房等。他们还提出余额宝法律定位不明确,碰触了法律“底线”,监管部门应加强管制,甚至予以取缔。
暂不管余额宝是否“越界”,单从贷款利率的角度加以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一些利益相关者盲目排斥互联网金融创新的顽固态度是可笑的。通过微观理论模型的推断,我们会发现,放开市场利率,贷款利率不仅不会上升反而呈下降趋势。因为贷款利率早已市场化定价,且其均衡水平是由银行动员的存款数量和实体经济的信贷水平决定的,当放开市场存款利率时,存款利率的上升会带动银行动员的存款数量的增长,实体经济信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均衡贷款利率将下降.
四、总结。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余额宝的生命力无疑面临着考验,但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理财产品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方向。正像马云所说的,“如果有一天余额宝的利率和银行的存款利率并轨了,即便余额宝的使命真的终止了,它已经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一)对类余额宝金融产品经营者来讲。
1.坚持低交易费用、低门槛的经营理念。
互联网金融具有单笔交易量小,但存在大量长尾的特征,降低交易费用是让利给消费者.低投资门槛是余额宝类产品相对于高投资门槛的金融产品之优势所在,有利于吸收散户们余留在账户中的零散资金,注重“长尾效应”,有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壮大。
2.加强自身风险管理。
从事互联网金融的公司应首先从内部着手,加强内部组织的风险控制能力,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部门等。其次,通过选择与实力雄厚的理财产品公司合作来降低风险。再者,通过专业咨询公司的预测与指导,来应对特殊时期面临的资金大量回赎风险。
3.建立信用体系。
互联网公司可以运用自身拥有庞大数据资源的优势,认真分析客户在网上交易中的产生的累积信用评级,建立可靠的信用评级系统。并以此为条件,提出与商业银行合作,解决面临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备付金存付问题。
4.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尽管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商业模式各不相同,但同样需要时时对网上注册流程进行优化,注重账户管理服务的升级等。另外,还应加强对细分客户群的金融服务水平。
(二)对商业银行来讲。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商业银行应在正视挑战的同时,利用自身在风险控制、专业分工等方面的优势找准自身定位。
1.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获得发展。
传统金融行业通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很多互联网企业不具有的优势,如丰富的客户资源、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专业的分工制度等,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对自身长处的最大化运用来获得发展。
2.积极寻求同其他企业的合作,做到突破创新。
商业银行应在优化传统业务的基础之上积极寻求同其他企业的合作来弥补自身不足,如同电商合作,弥补自身数据不足的劣势等。其次,在竞争激烈的金融业,银行必须加强自身组织架构和产品的创新力才能长久立于不败之地。
3.提高对客户的服务水平。
在当今越来越注重服务的理念之下,运用各种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打造符合客户投资偏好的产品与服务,予客户方便,让客户获得满足才是获得成功的捷径。
(三)对监管部门来讲。
在保证公正公平原则、兼顾推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的前提之下,政府监管部门有责任采取相关措施,着重在风险的预防与控制上对类余额宝产品进行监管。另外,对互联网金融业的监管规则的制定不宜生搬硬套对传统互联网的那一套,不能以完善监管之名行打压创新之实,应在鼓励和支持创新的基础之上,保护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活力,推动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