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不断发展,我国金融业迎来了新的科技革命和工业革命,并且不断打破金融与科技的边界。科技成为影响金融业态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未来的金融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传统金融行业的各类业务和产品都有金融科技的烙印,金融科技成为金融发展的新导向。金融科技能够显着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可得性和可负担性,已经成为世界上众多国家提升国家金融竞争力的战略选择。
1、金融科技的内涵和特点
许多学者围绕金融科技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从不同角度阐述了金融科技的概念内涵、主要特征、发展意义、发展困境和发展建议等。金融科技的进步推动了全球经济和社会的整体变革,利用金融科技可降低服务成本、扩大服务规模、拓展服务范围,对提高金融可得性和包容性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科技的健康发展可真正使符合条件的客户都能得到适度金融支持,从而改善自身境遇、增加致富途径。
2016年3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把金融科技定义为:“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它能创造新的业务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或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该定义,金融科技带来的技术创新影响着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传统金融业务的服务模式,进而产生新的商业模式和操作方式、产品或流程方面的金融创新。
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科技(Fin 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中也使用了上述定义,并强调该定义已成为全球共识,为业内关于金融科技到底是金融还是科技的争议给出了结论,即金融科技本质是一种金融创新,由技术所驱动,但并不等同于技术。
金融科技既然是金融创新,必然会受到金融监管。笔者认为,金融科技就是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以及互联网等科学技术应用于金融领域,在实现金融革新的领域和产业中,传统金融的理念将被保留,通过改变传统金融服务的运作手段和模式显着提高市场资金的流动性和配置效率。
金融科技的突出特点在于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市场参与者只要认为能够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任何合法化的互联网和电子信息技术都能应用到金融体系中。
金融科技最终可以使金融市场保持简洁化和高效化。简洁化是指很多传统金融领域必不可少的机构和设置在金融科技领域中可以被剔除,如某些营业网点、小额借贷公司等,这极大地简化了整个金融市场的机构设置。
高效化是指金融科技的发展可以高效、低成本地解决社会各阶层的金融可得性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处于偏远地区的弱势群体,金融科技的作用更加重要。欠发达地区金融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导致这些地区的低收入群体很难以低成本获取符合他们自身利益的金融服务,而金融科技的发展不仅能够突破地理空间限制,还能以低收入群体可负担的成本将偏远地区的弱势群体纳入金融服务体系。
金融科技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使得现有金融服务不断向欠发达地区拓展,从而可以为偏远贫困地区居民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2、金融科技的演化进程
金融的发展史是金融与科技紧密结合的过程。根据金融科技的历史演变,笔者将金融科技的演化进程划分为3个阶段:
金融科技1.0时代,起点是1974年中国银行引进第一套理光-8型主机系统,银行的部分人工处理业务改为计算机处理业务,揭开了我国金融电子化发展的序幕;
金融科技2.0时代,起点是2004年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这标志着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兴起,也是金融科技发展进入2.0时代的标志;
金融科技3.0时代,起点是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明确提出,促进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等,使金融科技产品正式成为国家政策引导方向,这标志着金融和科技深度融合阶段的到来。
(1)金融科技1.0时代(1974—2003年):科技赋能金融机构变革
金融科技1.0时代是金融科技发展的金融电子化、信息化阶段。在这一阶段,金融行业与科技行业还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融合,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发展受到技术的深度影响。此时,金融科技的应用基本上都是在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的内部,主要表现为集中式的主机系统和数据中心、通过IT技术使办公和业务的电子化自动化成为可能,网点联网、信用卡及ATM机的大量出现,业务操作流程呈现计算机化,同时数据开始集中。
1993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首先明确提出要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推广计算机的运用和开发,实现联行清算、信贷储蓄、信息统计、业务处理和办公的自动化。
1997年,我国招商银行首次推出网上银行业务,网上银行业务的出现也标志着金融信息化阶段的到来,这一阶段金融行业进行了初步的信息化技术积累,传统金融开始接触互联网,实现银行业务的互联网化。同时,科技行业的蓬勃发展使得各国金融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逐渐成为可能。
金融逐渐在通信技术与信息科技的双重作用和影响下突破国界,资金可以实现跨国流动,推动了金融国际化进程,世界进入了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金融科技1.0时代是起步阶段,这一时期的技术创新间接促进了金融创新,金融与科技的协同发展也标志着金融科技2.0时代的到来。
(2)金融科技2.0时代(2004—2015年):互联网赋能金融行业发展
金融科技2.0时代是金融科技发展的互联网金融阶段。2004年,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兴起,意味着金融科技发展进入互联网金融阶段。随后,金融行业和商业交易中涌现出大量以第三方支付企业为代表的信息科技公司,这些信息科技公司或独立或与金融机构合作为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成为推动金融科技发展的主要力量之一。
金融行业通过互联网或移动终端搭建在线业务平台,主要目的是汇集广泛的用户群体和海量数据信息,串联金融业务中涉及的多方,达成各方之间的连接互通。这一阶段的主要特征就是线上化和数字化,其中第三方支付为典型代表,还包括P2P借贷平台、网络筹款、网售基金等在内的金融服务,这些金融服务都以互联网为媒介,实现了从线下到线上的转变。
金融科技2.0时代的互联网技术充斥在金融业的各个领域,渗透到了各项传统金融业务中。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这是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互联网金融上升为国家经济金融发展战略。
(3)金融科技3.0时代(2016年至今):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
金融科技3.0时代是金融和科技深度融合阶段,这一阶段也是金融智能化阶段。2016年,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明确提出,促进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这标志着金融和科技深度融合阶段的到来。
2017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金融科技(Fin Tech)委员会,旨在加强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规划和统筹协调。2017年10月,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创新是引领金融发展的重要动力,未来将不断推出差异化和特色化的服务供给,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消费金融、文化金融及养老金融等有望取得较快发展。金融科技作为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融合的产物,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9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科技(Fin 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明确提出“发展金融科技”,这是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第一份科学、全面的书面文件,指明了金融科技领域的战略方向和发展路径,影响深远。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
2021年1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的《“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完善金融科技监管体系,确保金融普惠性。2022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提出金融科技在新时期的发展指导意见,明确金融数字化转型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保障。
自2016年开始,推动金融技术化的最主要动力已经由互联网变为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的信息技术手段。传统金融服务在这些技术手段的加持下服务效率大幅提升,服务对象也更加广泛,金融覆盖面显着扩大。传统金融服务行业在金融科技的赋能下,逐步产生了包括智能投资、智能分析、智能投保在内的诸多金融创新领域,金融开始逐渐摆脱传统的经营模式。
在这一阶段,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以及区块链等技术获取包括客户消费、交易和信用等各类信息。在获取到足够多数据信息的前提下,通过一系列的数据分析与处理、模型设定,金融机构对客户的定位更精准,通过提供符合其定位的金融服务,严格把控风险,将风险损失降到最低。
同时,不断优化客户服务体验,业务流程更加方便快捷。在金融科技3.0阶段,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渐参与到金融科技体系之中,金融科技发展也带动了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丰富化、服务群体多阶层化、金融产品多元化。随着金融科技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传统金融业务与金融科技已经深度融合,金融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3、金融科技的发展趋势
在我国,发展金融科技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要战略,“十三五”时期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深化应用,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显着,成为践行普惠金融、发展数字经济的新引擎,这为“十四五”时期金融业信息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近几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我国不断加强金融科技赋能普惠金融,对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度、可得性和满意度具有重要的社会实践意义。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类基础性金融服务需求基本能在金融机构线上服务模式下得到满足,这凸显了金融科技所带来的金融服务线上化、智能化和无接触化的重要应用价值。客观来讲,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和世界“抗疫”行动为金融科技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随着疫情的逐步平稳,各个行业在条件允许下积极推动复工复产,但金融消费者的交易习惯仍将持续一段时间甚至被保留下来,这为金融科技在未来的良性发展创造了条件。在后疫情时代,金融科技会走向整体智能化运营,区块链的作用会日益凸显,央行数字货币进入整体金融体系以后,会在根本上重塑金融业态,将在根本上变革金融科技发展的轨迹和逻辑。
(1)金融科技将走向整体智能化运营
在近3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外出活动骤减,物流受阻,整个服务业的结构走向多样化、线上化、数字化、智能化。当线下业务不能正常开展,劳动力和原材料供给受到冲击,传统业态就发生了变化,而金融业作为服务业其本身也会发生变化。人工智能是金融科技未来发展趋势之一。
在金融市场中,人工智能的应用更加广泛,其主要通过计算机来模拟人脑对数据进行分析和预测,并根据分析结果做出符合投资者利益的决策。例如,根据股票市场K线图及各种数据的变化,人工智能可以做出技术分析选择最优投资方案,并且可以结合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及需求提供符合投资者的投资建议,甚至可以回答投资者比较复杂的证券投资问题。
人工智能的发展改变了投资顾问、理财专员的社会角色,甚至正在改变金融领域各层次的服务方式、行业结构及金融参与各方的利益格局。目前,我国正在大力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5G和云计算等。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要符合时代发展要求,适应应用场景变化,利用数字科技升级金融业务,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推动金融科技的发展和金融业的转型。
(2)区块链的作用将日益凸显
在金融科技所涵盖的技术范畴中,区块链是当前备受瞩目的技术。区块链技术通过不同手段和路径不断尝试创新,基于区块链技术创新的交易平台将成为主流,金融消费者可以享受到更加多样化的服务,交易对象、交易时间以及交易市场都会发生改变,这将会对传统金融市场产生巨大的影响。
区块链技术除了应用于市场交易,还能辅助交易后台的各类系统,以此来简化交易流程,减少交易步骤和人员需求,从而极大地提升金融业的运行效率。
(3)央行数字货币将从根本上改变金融科技发展轨迹
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迅猛发展并不断向金融领域渗透,逐步作用于金融领域各个方面,金融服务的效率和包容性均得到了大幅提升,也推进了法定货币数字化形态的探索。当数字货币和区块链生态出现以后,金融科技的生态就会转向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现有的金融生态在金融科技的作用下将会从根本上发生改变。
随着央行数字货币的不断推进,整个金融科技生态的逻辑和运营模式将会逐渐被改变。因此,被誉为“金融科技皇冠上明珠”的央行数字货币,势必对未来金融体系和金融科技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目前,金融科技正在向4.0时代迈进,金融科技将进一步实现金融智慧化和生活化。传统金融核心服务的边界会逐步缩小,一些金融机构的职能会弱化甚至逐渐消失。金融科技4.0时代的核心是数据,我国正在由信息化时代过渡到智能化时代,数据在信息化时代是机器产生的结果,而在智能化时代则是一切的起点。
在金融科技4.0时代,虽然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及区块链仍作为金融科技的基础技术,但同时出现了大模型。大模型通过联邦学习和知识图谱,以及自然语言处理,来解释和开拓新的世界,从而开拓新的物理世界。这是一个多维度的、新的技术空间,在这个技术空间里,金融科技正在发生根本变化。
4、金融科技发展存在的风险、监管挑战及对策建议
金融科技是在传统金融体系之外所形成的全新业态,在给金融业带来全新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潜在风险。
(1)存在的风险
1. 技术风险。
金融科技的本质是传统金融业态在技术作用下所形成的金融创新。技术作为一把双刃剑,既是金融科技发展的源动力,也是产生风险的主要来源。在运用相关技术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改造或创新的过程中可能存在技术不成熟、算法缺陷与技术失控等风险,一旦这些风险发生并且脱离了可控范围,将会在金融市场中迅速蔓延从而导致市场大面积瘫痪,产生无法估量的损失,甚至会对整个经济环境和经济形势造成无法挽回的局面。
2. 数据安全风险。
在信息时代,与金融消费者有关的数据信息具备了潜在的经济价值,是金融科技蓬勃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如果金融机构没做好数据信息的存储和保管工作,如让数据存在泄露或大规模黑客攻击的风险,就会造成个人和金融机构数据信息丢失,甚至产生经济损失,不利于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3. 操作风险。
金融科技支撑下的金融创新对员工的专业水平与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如果员工在金融科技企业未接受到综合、全面、专业的培训,或者公司内部缺乏完善的控制机制,就极有可能会发生人为原因造成的操作失误,进而产生操作风险,特别是对一些初创期的科技企业而言这一问题显得格外突出。
4. 系统性风险。
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加速了各行各业的融合,特别是金融业、科技创新企业和市场基础设施运营企业等,各机构业务交织,使得整个金融体系联系更为紧密。金融行业的复杂程度由于跨行业、跨系统等原因显着增加。
如果在这个联系紧密且复杂的体系中出现信息科技风险,就会形成不同企业之间的风险传递,由单一行业风险转变为各行业风险,最终演变为系统性风险。科技作为这一链条中的传导中介,任何风险都可能会传导到整个金融系统。
(2)监管挑战
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发展明显滞后于金融科技创新发展进程,金融科技高速发展会对目前的监管体系造成冲击,部分金融科技单位变相地规避监管、产生监管空白等情形。因此,金融科技的发展将大幅增加金融监管的难度。
1. 对监管专业能力的挑战。
因监管人员与科技创新者不能同步掌握新事物,知识结构不能同步更新,所以监管人员在识别潜在风险方面存在显着短板,这大大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虽然金融科技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及提升交易和业务效率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现有的金融监管因技术水平的局限而受到较大制约。
2. 对监管体制的挑战。
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是“一委一行两会”,实行的是分业监管体制,该体制清晰地划分了银行、保险和证券各领域的监管边界。但是,金融科技在金融领域的所属关系并不明确,如果仍按照现有监管体制进行监督,就会导致部分金融科技不受监管,从而产生部分监管空白的问题。
3. 对监管力度的挑战。
监管建立在与特定金融科技存在相关性的数据基础之上,金融监管者在确定监管对象和监管力度时需要着重关注这些数据。过早监管带来监管严格问题,会遏制技术的发展,而过迟监管带来的宽松监管又可能会产生监管套利、监管空白等问题。
如果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更会导致数据识别难度增加,难以精准锁定监管对象和把握监管力度。在这个鼓励创新的时代,监管者会发现自己经常陷入宽松监管或者过度监管的困局之中,因此监管者对监管力度的把握绝非易事。
(3)对策建议
金融科技所带来的金融创新往往伴随着许多风险,行业混合、区域跨界是金融科技作用下金融服务的主要特征,对其进行监管的难度远超传统金融服务。笔者从以下3个方面提出如何对金融科技发展背景下的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监管。
1. 依托现代科技,完善监管手段
金融科技作为全球各国夺取金融制高点的重要手段,是世界金融创新的热点话题,对其进行金融监管是一个国家实现金融生态稳定的必要手段。
要顺应时代趋势,开展技术性监管,完善监管手段,将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技术应用于监管领域,同时大力引进人才,特别是相关技术人员,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风险管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阶段发挥监管科技的优势,弥补监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进而提升监管的有效性,保证金融科技能够朝着良性方向不断发展和完善。
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交易时间、频率、金额来监测非法交易;利用人工智能对搜集的海量数据进行智能化分析,最大限度地规避金融风险;使用面容、指纹等生物识别技术确认客户身份信息;利用区块链技术划分业务节点,一旦发生异常交易等风险行为,可以迅速做出判断并追溯调整。
2. 把握交易流程,实施穿透式监管
金融混业经营的特征使得传统金融业务与科技联系更为紧密,金融与科技的界限也在逐渐消失。因此,金融监管要采取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透过技术表象来清楚认识金融科技的实质,实行纵向或横向的穿透式监管,把资金的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流向都纳入监管范围,达到金融全流程监管,杜绝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等现象的发生。
3. 鼓励创新,适度灵活监管
对金融科技过度或过早的监管虽然会使市场看似井然有序,但也会让市场失去创新活力,而过于宽松或过晚的监管又会导致大量不可预料的风险产生。因此,监管者对监管力度和时机的把控至关重要。建立金融监管沙盒机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之一。
监管沙盒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安全空间,在这个空间内金融科技企业可以大胆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等,并且测试其应用在现实情况下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和产品、服务的设计缺陷。
金融监管沙盒的意义主要在于可以避免风险外溢,通过主动合理地放宽监管规定,鼓励更多创新方案由想法变成现实。监管当局采取这种适度灵活的监管机制,可以保障创新不被相关监管法律法规打断,同时也能保证风险范围、风险规模在现有监管条件下的可控性,防止产生系统性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