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货币支付应用的框架前景
添加时间:2017-08-01
我国主流观点认为只有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才是真正的“数字货币”,因此,本文着重从法定数字货币角度探讨数字货币支付应用的框架前景。
(一)数字货币的支付应用应建立在完整的数字货币体系之上。
数字货币体系包括数字货币发行库、商业银行的数字货币银行库和用户端的数字钱包。在日常流通中,数字货币在两个用户的数字钱包之间转移来实现支付,具体可以有在线支付和离线支付两种模式。数字货币的发行、流通、应用、消亡全过程可基于区块链技术,建立集中、分布相对均衡的簿记登记中心。
数字货币的商业应用将尽可能交给市场来做,而不是嫁接进入现行的电子支付体系,但是数字货币体系和电子支付体系的技术标准和应用规范应该统一制定,以实现良好的兼容性。数字货币体系应该包括央行、商业银行、应用支持机构、用户等参与方,以保障发行、流通、回收全生命周期闭环可控。
(二)数字货币的支付应用采用分布式的系统架构。
系统架构从是否存在中心化的机构角度可以分为集中式系统架构和分布式系统架构。
集中式系统架构必须通过中心化的机构,处理巨额并发交易申请的能力有限,同时存在着扩展性不足、宕机等风险。分布式系统架构由于不需要通过中心化的机构,处理巨额并发交易申请的能力强,同时可以通过采用分库分表、读取分离等新兴技术以提高扩展性。
央行数字货币作为法定货币,社会庞大资金支付清算需求会带来大量的瞬时并发交易申请,对系统处理并发交易的能力提出严苛的要求。
因此建议数字货币的支付应用系统应采用分布式的系统架构,有效解决并发交易申请带来的峰值处理压力。
(三)NPC、CCPC 是数字货币应用体系与现行支付体系兼容的关键节点。
从应用层面看,数字货币的支付应用采用分布式的系统架构,各参与者无须通过中心化的节点,即可实现点对点的资金交易。但是在系统层面,存在公有链和私有链的区别。因此,可以将数字货币网络中的节点分为具有交易验证功能的节点--验证节点(实心圆),以及只能发起和接收交易而不能验证交易的节点--即普通节点(空心圆)。
数字货币的支付应用体系与现行支付清算体系虽然是两个独立的系统。但是其运营基础都是央行发行的法定货币。二者在运营过程中,必然需要相互兼容,支持资金的跨系统流通。NPC 作为全国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CCPC 作为各省(直辖市)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理应承担起验证节点的职责。同时,NPC、CCPC 也是现行支付清算体系接入、运营的关键节点。两项职责的叠加,要求 NPC、金融服务CCPC 承担更多的职责,发挥关键节点作用。
(四)央行支付清算部门负责应用系统的日常监测与维护。
数字货币可以实现去中心化,通过网络运算提供完整的支付服务。但是,技术并不是万能的,加之该支付应用网络参与使用者众多、不法分子进行破坏等因素的存在,仍然需要一定的机构或部门对数字货币应用系统进行持续的监测并实施应急处置。央行清算部门拥有完整的组织体系,其职责就是维护辖区支付清算秩序、保障支付渠道通畅。从履行职责和提高效率角度,应由央行清算部门统一负责数字货币应用系统的日常监测和维护。